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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市有家長在臉書控訴某游泳隊實施體罰,僅因泳姿無立即調整,竟將孩子帶進小房間利用體育資優資格恐嚇、並使用伸縮鋁棍敲打孩子右手,該游泳隊也發出聲明,承認教練因擔心孩子運動傷害而打手心,會嚴格檢討改進。新竹市教育處則表示經該運動項目紀律委員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確認,最重可處教練終身不得申請教練資格檢定。
高雄市某補習班老師為管教學生,對學生說:「你再用拳頭去打別人的桌子,我就用拳頭去打你」,期間又曾拿鑰匙、水壺作勢攻擊這名學童。不僅如此,拿出之前沒收其他學生的BB槍,在學生面前發射,遭家長控告恐嚇。高雄法院審理後,將這名老師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恐嚇危害安全罪,判刑拘役45天,可易科罰金。可上訴。
新北市某私立幼兒園3名教保員涉嫌對幼童不當管教,多次用力拍打幼童臉頰、重踩身體、強行脫褲暴露其下體「公審」,共有8名幼童受害,警方已將3名教保員依妨害幼童自然發育、傷害罪嫌移送新北地檢署偵辦。新北市教育局勒令該園停招,對負責人及3名教保員裁罰3萬元至60萬元,3教保員各遭終身不得聘任、列管3年、接受研習處分,並公布幼兒園及教保員姓名。
新北市板橋區某幼兒園發生3名教保員對多名幼童有拖摔、拍打、腳踩,甚至強行脫褲暴露其下體等不當管教行為,家長發現小孩有瘀傷及不敢上學等異常情況,逼問後園方才避重就輕承認老師有動手管教幼童。家長投訴新北市教育局並向警方報案,教育局調查後已裁罰負責人及3名教保員,並勒令停招及終身不得聘任,亦在《全國幼保資訊網》公布幼兒園及教保員姓名;警方通知3名教保員到案後,依妨害幼童自然發育、傷害罪嫌送辦。
基隆市一名許姓女子於去年7月,因懷疑讀小學兒子擅自拿她的錢,想要管教兒子,但卻用手與指甲強抓兒子的頭頸部,留下血紅抓痕,明顯管教過當,男童父親不滿報警。經基隆地方法院審理後,認定許女雖然行使親權,但懲戒明顯逾越限度,已是家暴行為,依刑法傷害罪判刑3月,同時因《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加重其刑規定,不得易科罰金,定讞後若無緩刑,恐需入獄服刑,全案仍可上訴。
老師管教學生的界線難拿捏。一名女網友分享,兒子在補習班玩手機,導致手機被沒收一周,看著兒子哭鬧整晚,讓她很心疼,親自去跟補習班老師要手機遭拒,讓她當場氣炸,揚言要報警,沒想到老師聽完竟說「我們不收他這個學生!把他東西拿走吧!」引發兩派網友大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