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含有跟蹤騷擾罪的搜尋結果,共50筆
南投縣49歲劉姓男子去年不斷打電話、傳訊息騷擾已分手1年半的前女友,曾1天傳了近20則訊息,還親送魚到前女友家;女方被騷擾了4個月終於受不了提告,且拒絕和解。南投地方法院將劉男依違反《跟蹤騷擾防制法》判處有期徒刑2個月。
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前副主委林碧霞,因跟騷又打踹已婚女祕書,被新北地院判處5月徒刑,緩刑2年。林碧霞竟因此挾怨報復,向新北地檢署檢舉女祕書浮報8天病假,被新北地院依誣告罪判1年徒刑。
原住民族委員會前副主委林碧霞,因跟騷又打踹已婚同性祕書被定執行5月徒刑,緩刑2年確定。林碧霞竟因此挟怨報復,向新北地檢署檢舉秘書浮報8日病假,被新北地方法院依誣告罪重判1年徒刑。
舊愛難捨變跟騷!桃園市一名男子遭控在與前妻離婚後,仍持續不斷地傳送訊息、撥打電話和視訊,甚至直接前往前妻住處,令前妻心生畏懼提告,桃檢認定其行為已構成跟蹤騷擾罪,依法起訴男子。
台南市一名經營園藝公司的近40歲男子,被也年近40歲的瘋狂女粉絲「喜歡」上。由於女方1年來經常以LINE傳訊息、寫信、打電話到公司不出聲,甚至上網企圖更改男方全聯、銀行及蘋果ID的設定,還網路匯款95次每次1元,讓男方心生畏懼晚上睡不著覺「被搞到想輕生」,經多次溝通、拒絕無效後提告。儘管女子否認「愛慕」及跟蹤騷擾行為,但一審認定構成跟蹤騷擾罪判刑3月,女方不服上訴仍被駁回,全案確定。
彰化一名單身老翁阿龍(化名)對女子小芬(化名)一見傾心,告白遭拒後仍頻頻以訊息示愛,甚至開口「紅包300塊,來啦親親一下啦」,還要求登記結婚,並表示「我們要先試車」。長達1年多的騷擾行徑,讓小芬忍無可忍,最終報警提告。法院依跟蹤騷擾罪,判阿龍拘役40天,得易科罰金,緩刑2年。
許姓男子去年在交友軟體結識一名女網友,兩人6月14日前往台北市萬華區的U2電影館觀賞電影。許男在包廂內觀影期間,竟違反意願趁機伸手觸摸女網友胸部。士林地方法院日前審結,依強制猥褻罪,判處許男有期徒刑10月。另外,女網友指控許男後續的跟蹤騷擾行為,法官審酌認為,許男雖有致電、傳訊及前往女網友住處,但次數與持續時間未達跟騷程度,判決無罪。
一名國中女教師阿芬(化名)在攻讀博士班期間,竟迷戀上指導老師阿俊(化名),她傳情書、追到辦公室堵人,甚至在颱風夜激動示愛「想幫你生娃」,種種行為讓阿俊備感驚嚇,最終忍不住報警提告。法院審理後,認定阿芬行為構成跟蹤騷擾罪,判處拘役40日,得易科罰金,緩刑3年,並須提供40小時義務勞務。
台南一名21歲張姓男大生與A男原為交往的同志伴侶,分手後張男心生不滿,從前年11月到今年1月,陸續在A男的IG上留言,「hpv感染就是你這種無套又約砲過的才是高風險群,結果你先下手為強說怕我會有」、「我沒被起訴哦,連這種無聊的事也要報案」等語,令A男感到深受侮辱,影響日常生活並報警提告,法官審理認定張男違反跟蹤騷擾罪,判拘役30日,得易科罰金。
台中一名男子阿賢(化名)因迷戀前同事娜娜(化名),遭對方明確拒絕後,仍持續以訊息騷擾,還在娜娜上廁所時站在外頭等候。阿賢事後遭公司開除,竟跪坐在公司門口不肯離去,甚至在地板刻上娜娜的名字,娜娜不堪其擾報警處理。經法院審理,認定阿賢行為已觸犯跟蹤騷擾罪,依法判處有期徒刑3個月,得易科罰金。
南投地檢署檢察官魏偕峰,前年在雲林地檢署檢察官任內,假借各種理由送禮追求女書記官,甚至跟蹤、騷擾,被判刑4月,可易科罰金確定後,行政究責部分,職務法庭斥責他違反《檢察官倫理規範》應謹言慎行,致力於維護檢察官職位榮譽及尊嚴的規定,嚴重程度已不適任,16日判決他免除檢察官職務,轉任彰化地檢署檢察事務官。可上訴。
南韓已故女星金賽綸,先前因家屬向YouTuber爆料她曾與男星金秀賢交往,引發社會熱議,儘管雙方決定進入法律攻防階段,但娛樂記者李鎮浩仍持續在YouTube公開金賽綸生前的經歷。於是李鎮浩22日再獨家釋出金賽綸最後的錄音,指稱她遭到美國老公精神折磨,還被說:「早就死了」。
南韓女星金賽綸今年2月離世後,是否在未成年時就跟金秀賢交往的爭議,至今尚未平息。狗仔李鎮浩昨再爆料,金賽綸生前曾與各界名人交往,更曝光一段疑似金賽綸當街吻別人的畫面,對象並非金秀賢。
韓國「最美童星」金賽綸離世後,家屬多次透過《橫豎研究所》指控,娛樂記者出身的YouTuber李鎮浩就是兇手之一,不斷在直播嘲諷金賽綸,最終才導致悲劇發生。對此,韓國藝人自殺防治協會會長權英燦證實,李鎮浩已遭法院下令在未來3個月內不得再上傳與金賽綸相關內容,還被家屬追加罪名。
台南市社會局列冊輔導、居無定所的何姓男子,喜歡上輔導他的女社工,從2023年6月起不斷打電話到女社工工作場所說「我愛妳」,最多每日達3、4通,女社工勸阻無效,他還到女社工的辦公室搥打、腳踹大門,辯稱「我喜歡XXX又沒有錯」,台南地方法院審理後認定何男所為已違反女社工意願,使女社工心生畏懼,涉違反跟蹤騷擾罪判刑4月,得易科罰金。
新北市一名男警員阿龍(化名)慘遭男子阿宏(化名)騷擾,且時間持續快1年,期間阿宏不斷傳送騷擾訊息,還會直接在臉書留言內容包括「○兒的香港腳」、「我想聞他值勤一天的黑襪子喔!」等言論,甚至會直接到警局附近以盯梢、守候等方式接近阿龍,並做出飛吻等舉動,讓阿龍不堪其擾。法院最終依跟蹤騷擾罪,判處阿宏有期徒刑3月,得易科罰金。
一名劉姓男子在新竹某知名百貨逛街,見到一名櫃姐頓時意亂情迷,當場質問對方是否有男友及同居,隨後在半小時內,又連遞2張紙條寫著「好想愛愛…不要戴套也可,想舒服熱熱的,害羞~」, 櫃姐嚇得立刻處理。新竹地院審理後認定,劉男犯跟蹤騷擾罪,處拘役20日,可易科罰金2萬元。可上訴。
新北市有男子異想天開,利用臉書創立4帳號、創立私人群組,並於群組內留言要將1名汽車女業務抓去性侵,男子再將對話截圖傳給女業務,營造出搭救假象,女業務得知後害怕得立刻辭職,並到警局備案,經警方調查後,發現是男子自導自演,將男子移送法辦;最終新北地院法官依跟蹤騷擾罪,判處男子有期徒刑4月,併科罰金2萬元,可上訴。
台北有名女大生因和學校一名帥氣男老師認識後,因為迷戀對方英俊外表,便開始以E-mail不斷寄發訊息騷擾,甚至還設立「專屬留言版」傳達愛慕之意,男老師不堪被騷擾6年,決定報警處理;一審法官依實行跟蹤騷擾罪,處拘役50日,女大生不服提上訴,高院法官審理後,依實行跟蹤騷擾罪,判處拘役40日,不得再上訴。
高雄一名從事海鮮買賣的男子阿宏(化名)追求保險業務小芬(化名),沒想到他在得知女方已有男友且明確拒絕後,仍不罷休,持續傳「我看你在外面討客兄」、「北港香爐眾人插」等騷擾訊息,甚至連小芬母親也遭殃。最終法院依跟蹤騷擾罪,判處阿宏有期徒刑4月,得易科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