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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健身教練兼物理治療師小佳(化名),經常上節目教學,並接受訪問,在網路上小有名氣。未料,她在一場婚宴上與女賓客阿芬(化名)比腕力時,對方竟不慎骨折,憤而向她提告求償逾142萬元。法院審理後認為,比腕力本來就有風險,雙方皆自願參加,無證據顯示小佳有惡意或違反比賽規則,最終判她免賠。
無黨籍前台南市議會議長、現任台南市議員郭信良被控在佃西自辦市地重劃案向業者廖堅志索賄1300萬元,一審依不違背職務收賄罪重判徒刑13年,褫奪公權8年,二審台南高分院認定1300萬元是廖「順便請託」郭協助處理事務而交付,不具貪汙對價關係,22日改判郭無罪。對此,郭信良透過臉書回應,「感謝司法還我清白」;台南高分檢則指出,待收到判決書後研議上訴。
無黨籍前台南市議會議長郭信良被控在「佃西自辦市地重劃案」向業者廖堅志索賄1300萬元,一審依不違背職務收賄罪重判郭信良徒刑13年,褫奪公權8年。案經台南高分院22日撤銷一審改判無罪後,台南地檢署表示,將與台南高分檢密切聯繫後續的上訴問題,至於是否上訴三審會尊重高分檢的權限。台南高分檢也說,將於收到判決書後研議是否上訴。
金門地檢署為深化地區法治觀念,增強地區反毒防詐意識,攜手福建高等檢察署金門檢察分署,前往昨(10)日起一連舉辦2天的「烈嶼鄉芋頭季」活動現場設攤,並由檢察長王柏敦率隊宣導反毒、防詐、兒少保護及倡導修復式司法等理念,讓民眾建立正確法治觀念,提升自我保護意識。
屏東東港安泰醫院去年10月3日重大火警,造成9人死亡、多人嗆傷;高雄高分檢近日撤銷屏東地檢署對安泰榮譽院長、國民黨立委蘇清泉等4人緩起訴處分,並以本案屬重大公安事故,原處分在比例與警惕效果上有疑義為由,發回屏檢續行偵查重新偵辦。
屏東安泰醫院去年10月3日凌晨發生重大火警,造成9人死亡、多人嗆傷;高雄高分檢近日撤銷地檢署對時任院長、國民黨立委蘇清泉緩起訴處分,以本案屬重大公安事故,原處分在比例與警惕效果上有疑義為由,發回地檢重行偵查。對此處分,蘇清泉回應,尊重司法。
25年前的國安局前上校劉冠軍貪汙案,其影響持續至今,除國安局祕帳「小金庫」數十億繳庫外,當年台北地檢署因搜索媒體引發批評,最終促成《刑事訴訟法》修法,限縮檢察官搜索權,將搜索票核發權限歸於法院。
響應「新世代打擊詐欺策略行動綱領2.0版」,臺中市政府於教師節前夕舉辦「校園識詐防護網」宣導講座,攜手台北富邦銀行與富邦人壽,並集結臺中市教育局、臺中市警察局及臺中高等檢察署的培力資源,展開50場入校宣導,聯合向臺中市國、高中(職)教職員傳遞最新防詐觀念,期望透過跨界合作,協助教師提升對詐騙手法的警覺意識與應變能力,為教師財務安全及校園穩定注入防護能量。
國民黨籍澎湖縣議員歐中慨被控任職期間長期浮報助理費,遭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起訴,一審澎湖地方法院重判有期徒刑8年、褫奪公權4年。上訴後在二審開庭當庭改口認罪,並承諾繳回111萬餘元犯罪所得,成功爭取緩刑。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改判他有期徒刑2年、褫奪公權2年,宣告緩刑5年,因高雄高分檢未提起上訴,全案定讞,歐逃過牢獄之災。
高雄市建管處前副處長李政賢被控接受建設公司賄賂,上百萬元賄款以現金、禮券形式進出家門,客廳與房間堆滿洋酒與紅包,經檢廉查辦後,最終被依2個貪瀆罪各判刑3年6月,案經最高法院駁回上訴確定,高雄高分檢已接獲卷宗,將請二審法院定執行刑期,並由高雄地檢署通知執行。
高雄市建管處前副處長李政賢被控接受建設公司賄賂,上百萬元賄款以現金、禮券形式進出家門,客廳與房間堆滿洋酒與紅包,經檢廉查辦後,最終被依2個貪瀆罪各判刑3年6月,經最高法院駁回上訴確定,高雄高分檢已接獲卷宗,將請二審法院定執行刑期並由雄檢通知執行。
前電競聯盟董事長、有「最美董座」之稱的徐培菁,因涉九州博弈案被控賭博、洗錢等罪,檢方以300萬元交保,並二度被限制出境。徐今年5月指控承辦檢察官張時嘉訊問不當、語帶性騷,全案由台中高分檢調查,今傳徐釐清案情;徐受訪時質疑遭二度境管是「被報老鼠冤」。
「台灣新住民關懷總會」理事長周滿芝,因疑涉統戰活動,遭高雄高分檢依違反國安法起訴,今年3月,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判決她無罪,但檢方不服提起上訴。最高法院日前認為此案仍有疑點未釐清,撤銷原判決並發回更審,案件將重新審理。
吳姓男子為與前女友復合,透過友人邀約前任一起出遊,卻在投宿汽車旅館時性侵對方。一審依乘機性交罪重判4年2月,二審卻因前女友供詞前後不一改判無罪。案經最高法院發回,更一審期間,吳男坦承犯行並賠償25萬元,被判刑2年,緩刑3年,並接受性別平等相關法治教育課程9場次,過程如同坐過山車。此案還可上訴。
雲林縣台西鄉前鄉長林芬瑩與丈夫丁文彬向太陽能光電業者索賄560萬元,一、二審均重判林女12年、丁男13年半,檢方擔心2人逃匿,聲請2人限制出境出海、每日報到及科技監控,但台南高分院卻駁回科技監控,導致丁男落跑,台南高分院因傳喚、拘提丁男未到案,裁定沒收丁男150萬元保證金,近日將發布通緝。
雲林縣前台西鄉長林芬瑩以核發路權為手段,透過丈夫丁文彬向太陽能光電業者收賄560萬元,一、二審分別對林、丁處刑12年及13年半。不料,台南高分檢對林、丁2人聲請科技監控時,卻被台南高分院駁回,導致丁男未遵期報到,經拘提未獲且傳喚也未到庭,被裁定沒收保證金150萬元。
雲林縣前台西鄉長林芬瑩以核發路權為手段,透過丈夫丁文彬向太陽能光電業者收賄560萬元,一、二審均依不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分別對林、丁處刑12年及13年半,目前上訴中。鑑於台南高分檢也對丁男限制出境出海8月及每日至派出所報到,但丁卻未遵期報到,經拘提未獲且傳喚也未到庭,台南高分院裁定沒收保證金150萬元。可抗告。
為幫助犯罪被害人就醫權益,犯保協會花蓮分會與花蓮地檢署推動「司法保護醫療聯盟」,已有36間診所參與,今起花蓮慈濟、門諾醫院加入,犯保重傷被害人可持核發「醫療關懷卡」就醫獲減免優惠。
為發揮公私協力加乘影響力、強化打詐能量,富邦人壽與台北富邦銀行9月4日與臺灣高等檢察署臺中檢察分署、臺中市政府正式簽署反詐騙合作意向書(MOU),以「阻詐資訊交互」與「防詐觀念宣導」為核心,攜手落實阻詐行動。簽署儀式由富邦人壽總經理陳世岳、北富銀總經理郭倍廷、臺中高分檢檢察長林錦村、臺中市政府副市長鄭照新代表簽署,法務部政務次長徐錫祥、台灣高等檢察署主任檢察官吳慧蘭擔任見證人,富邦人壽獨立董事陳建宏、臺中、彰化、南投、苗栗四處地方檢察署檢察長,以及臺中市警察局、臺中市教育局、臺中市法制局等單位出席支持。
台灣高等檢察署台中檢察分署、台中市政府4日與富邦人壽、台北富邦銀行分別簽署「反詐騙合作意向書(MOU)」,法務部政務次長徐錫祥表示,在金管會及金融機構共同努力,詐騙最大工具人頭帳戶案件從8成多降至6成,本次合作希望透過情資交換,共同守護民眾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