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含有15歲少女的搜尋結果,共82筆
台南一名陳姓水泥工透過網路交友認識1名15歲少女,去年3月24日晚上約少女開車出遊,在車上要求少女為他口交,他另以手性侵對方,後載到汽車旅館性侵得逞,被少女父母得知後提告。陳男已婚,家中還有妻子、小孩、岳母及身障的妻弟要照顧,他認罪賠償100萬元請求輕判,法官依對少年強制性交罪,判應執行2年,緩刑4年,可上訴。
台中一對兄弟檔阿虎與阿龍(均化名),透過交友軟體認識一名15歲少女小美(化名),雙方商議以3千元進行性交易,兄弟倆興奮地開車北上,輪流與小美激戰一整夜,事後因家屬報案,案件才曝光。法院審理,考量阿龍與阿虎坦承犯行、與小美達成調解,最終判處兩人各有期徒刑3月,得易科罰金,緩刑2年,並須接受法治教育2場。
台中一名35歲李姓男子透過手機遊戲「傳說對決」結識年僅15歲的少女,兩人發展成情侶關係後,李男竟在明知對方未滿16歲的情況下,自112年10月起至113年2月底,每週1至2次開車載少女到台中市豐原區、神岡區等多處停車場,在車內發生性行為達21次之多。全案經少女母親發現後憤而提告,台中地院近日依對14歲以上未滿16歲女子性交罪21罪,各判刑4月,應執行有期徒刑2年。緩刑5年,參加法治教育5場次。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可上訴。
南投仁愛鄉某露營區發生少女遭性侵案!一名15歲少女的林姓母親在臉書發文揭露,女兒到營區慶生,遭到營區少東許姓男子性侵,並控訴警方涉嫌拖延偵辦。對此,許男母親曾表示兒子不知少女是未成年,不過,少女親友則表示,許男在聊天時明知少女就讀高一,百分之百知道少女未成年。另外,少女的林姓母親也舉三點駁斥許男惡行,並對加害者的行為「感到噁心」。
南投縣仁愛鄉一處露營區驚傳少東涉嫌性侵未成年少女案件!一名家長在網路社群發文控訴,她年僅15歲的女兒8月初到仁愛鄉某露營慶生時,竟遭該露營區許姓少東性侵得逞。家屬指控報案後警方偵辦進度遲緩,而業者方面不僅拖延案件,更反指雙方是「合意性交」,甚至暗指家屬「仙人跳」,引發網路一片譁然,網友群起肉搜揚言抵制。
新北市一名閻姓男子,112年11月透過朋友認識一名年僅15歲的少女,兩人進而交往成為情侶。然而,閻男明知女友年紀尚輕,竟在交往期間,於多個時地與少女發生性行為及猥褻行為。儘管少女父親發現後氣得提告,閻男辯稱雙方是你情我願,但檢方偵查後仍依妨害性自主罪將他起訴。
30歲林姓現役軍人前年與當時年僅15歲少女小玉(化名)交往,將小玉帶到旅館及家中發生性關係,另要求小玉洗澡時開直播,錄下小玉裸露洗澡動態影像,被控性侵及非法攝錄少年性影像罪。小玉在法院審理時坦承2人是合意發生性行為,林男改被控犯對於14歲以上未滿16歲之女子為性交罪及非法攝錄少年性影像罪,台南地院法官判應執行6月徒刑、1年2月,均緩刑2年,可上訴。
潔美李寇蒂斯和琳賽蘿涵2003年合作電影《辣媽辣妹》,當年小兵立大功,在全球創下1億6千萬美金(約47億台幣)的票房,如今2人又帶著《辣媽辣妹2》回歸。潔美李寇蒂斯多年來也不斷在回答關於該片續集的問題,甚至還親自打給琳賽蘿涵拍續集,她說:「我決心要實現這個目標,因為無論我到世界各地去拍其他作品,人們討論的都是琳賽和《辣媽辣妹》。」
一名男子阿財(化名)透過網路認識15歲少女小美(化名),兩人進而交往,未料阿財忍不住性衝動,開車載著小美直奔北投關渡宮的停車場,情侶倆在廟前大玩車震,事後小美父親察覺異狀並報警提告。法官考量阿財坦承犯行、與對方及家屬達成和解並給付賠償15萬元,判他有期徒刑4月、緩刑2年;全案可上訴。
台南一名52歲謝姓男子透過交友軟體認識未滿16歲少女,竟以5000元代價誘騙發生性關係,事後少女母親察覺異狀追問才揭發此案。台南地院審理後,除刑事判刑6月定讞外,民事部分更判謝男須賠償少女30萬元、父母各25萬元,合計80萬元精神撫慰金。可上訴。
印度的奧里薩邦,近日發生了一起令人髮指的案件。一位年僅十五歲的少女,在參加完朋友的慶生聚會後,於返家途中不幸遭遇了三名男子的綁架和性侵。這位少女之後憑藉自身的力量設法脫困,然而,當她在路旁尋求協助時,卻又再度遭到一名卡車駕駛的性侵。最終,她被經過的路人發現,並在他們的幫助下獲救,隨後立即向警方報案。
新北市一名16歲少年「B男」與15歲少女「A女」交往期間發生性關係,事後A女指控遭性侵,導致她身心受創,甚至多次住院治療,父母憤而提告求償近百萬元。不過,法院調查後認定,雙方當時是「兩情相悅」,並無強制性交證據,但因A女未滿16歲,依法無性自主同意權,B男仍侵害其貞操權,最終判賠A女10萬元、父母各2萬元,共14萬元,全案可上訴。
彰化一名21歲男子阿德(化名)透過網路遊戲結識15歲少女A女,竟在短短9天內,以「公開性愛對話」為要脅,4度強迫對方發生性關係,甚至還在臉書社團PO文羞辱A女是「海王」、「性慾強」,惡行重大。彰化地院審理後,依4個「成年人故意對少年強制性交罪」及1個加重誹謗罪,合併判處5年有期徒刑,全案可上訴。
新北市新店區民安街社區今(11)日上午11時許發生火警,新北市消防局獲報立即派遣人車前往救援,現場為公寓2樓起火,警、消立即疏散住戶並拉水線滅火,1名住在5樓的15歲少女輕微嗆傷,隨即預防性送往新店慈濟醫院觀察,無生命危險。
男子阿國與15歲少女小萱(均化名)透過網路結識並交往,某日傍晚2人到網咖,進入包廂後2度發生性行為。不料,事後小萱身體不適,就醫確認感染「性病」。小萱的父親得知實情憤而提告,阿國被依犯對於14歲以上未滿16歲之女子為性交罪,處有期徒刑5月。小萱的父親也提告求償共計100萬元。
徐姓男子透過網路交友軟體,專找未成年少女進行性交易,2023年被查獲與1名15歲少女性交易(審理中),在調查期間,2024年9月,再約另1名15歲少女與他進行口交性交易被查獲。徐男到案均坦承犯行,並與第2名少女及家長達成賠償和解,台南地方法院審理後,依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之與未滿16歲女子性交易罪判刑1年4月,緩刑4年,須接受法治教育3場。
海南一家手機店16日發生驚險一幕!一名15歲少女想進店看手機,誤將平移式玻璃門當作拉門,用力推擠後竟導致整片玻璃門轟然倒塌,巨響嚇壞現場眾人。所幸玻璃門倒地瞬間未砸傷人,否則後果不堪設想。事後少女主動道歉並提出賠償,但店主大方表示「人沒事就好」,更呼籲網友別指責女孩,引發熱議。
35歲大陸男星方威捷2011年憑藉電視劇《警徽天職》在新加坡出道走紅,怎料,卻爆出多次性侵15歲未成年少女,且未採取任何防範措施,害少女染病,今(19)日他終於認罪,被判40個月有期徒刑。
高雄三民區發生車禍意外,昨天 (3日)下午1時許,2名15歲少女過馬路時,1輛機車為閃避她們自摔打滑,3人倒地擦傷,警方獲報到場了解,經查,2名少女穿越馬路時,從機車騎士石姓男子騎乘的方向看,剛好被1輛違停大貨車遮擋,但石男仍因未暫停讓行人先過致人受傷挨罰至少7200元,大貨車違停警方也依法舉發,詳細車禍原因待釐清。
嘉義一名男子阿宏(化名)明知女友小美(化名)年僅15歲,性觀念未成熟,某天,他仍克制不住自己,與小美在超商廁所接連發生2次性行為。事後,小美還被舅媽目睹兩人在外當街擁抱,舅媽查看對話紀錄才驚覺大事不妙,小美母親也憤而報警。經法院審理,雙方以18萬達成調解,阿宏最終被依對於14歲以上未滿16歲之女子為性交,處有期徒刑2月、緩刑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