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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竹市囤房税2.0市务会议通过

    竹市囤房税2.0市务会议通过

    中央2024年1月3日修正公布「房屋税条例」部分条文,囤房税2.0自2024年7月1日施行,2025年5月开徵。新竹市2022年7月1日实施囤房税1.0,此次配合财政部推动囤房税2.0,原县市归户,改採全国归户,按全国持有户数订定差别税率,增加多屋族持有成本,鼓励房屋有效利用及合理化房屋税负,竹市税务局参照财政部2024年4月1日公告基准,拟具竹市房屋税徵收率自治条例草案,已于5月6日至13日完成预告,2024年6月11日经市府市务会议审议通过,将送7月的竹市议会临时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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