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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法院(ICJ)应联合国大会之请,就国家气候义务提出歷史性谘询意见,虽无强制拘束力,却具高度权威,为全球气候治理立下里程碑。反观我国,虽有2023年《气候变迁因应法》,却只见政策虚应、司法自废武功。ICJ一记警钟,对我国行政、立法、司法三权的集体失能当头棒喝,笔者不得不为一言:
国际法院(ICJ)应联合国大会之请,就国家气候义务提出歷史性谘询意见,虽无强制拘束力,却具高度权威,为全球气候治理立下里程碑。反观我国,虽有2023年《气候变迁因应法》,却只见政策虚应、司法自废武功。ICJ一记警钟,对我国行政、立法、司法三权的集体失能,当头棒喝,笔者不得不为一言: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今天针对台湾史上首起气候诉讼案作出判决,驳回由绿色和平、环境法律人协会及4位公民在2021年初提告经济部制定「用电大户条款」过于宽松,无法有效推动企业减碳的诉讼。绿色和平对此表示深感遗憾,显示现行法律仍不足以保障人民免于气候灾难的基本权利,与全球的净零碳排共识和气候正义有所违背。
新竹有号称「台湾硅谷」的竹科,也有全台单一垃圾堆置量最高的新丰掩埋场,堆出高达23万吨、全台最大垃圾山,6年来发生70多起沼气自燃火警;竹东掩埋场也被质疑恐污染地下水源,县府10月已委托专业单位清理,并防止渗水。
县长杨文科为解县内垃圾处理问题,将兴建焚化炉列为「五支箭」之一,以促参条例理办焚化炉BOO案,投资厂商歷经自救会抗争及疫情缺工缺料后将近完成,预计12月26日正式点火、投料试营运,明年正式运作后将可去化新丰和竹东垃圾掩场堆置的垃圾,彻底解决沈痾。
经过多年沟通协商,海洋保育法在朝野党团与全国各界人士高度共识以及国人的支持下,今于立法院院会三读通过。同时,海委会甫完成海洋污染防治法35项子法增修订,并获行政院同意设置海污基金,海洋委员会主任委员管碧玲欣喜表示,这是台湾守护海洋的双囍临门。
海洋保育法草案自2019年起草,歷经多年讨论、社会沟通及行政协调,立法院内政委员会于6日做第四次审查会议,针对最争议的审议会组成、罚则额度等取得共识,全案审竣且毋须经朝野协商,送院会径付二读。
先锋材料科技及新北产业园区忠孝公寓大厦管理委员会,提起诉讼请求法官判决环保署命令北市捷运工程局不得实施「台北捷运系统环状线建设计画」中「北环段原Y19站至Y19A站」范围内的开发行为,但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认为,提告的公司不具当事人适格(诉讼实施权),且环保署也无权命令,驳回其诉讼,经上诉,最高行政法院驳回确定。
环团苦盼多年,行政院会15日通过「海洋保育法」修正草案,内含三大目标,赋予主管机关五大权限,包含可划设海洋庇护区等,并提供全民监督二大途径及用海单位三大保障。其中,庇护区的划设恐影响包括基隆四接天然气接收站在内的能源开发环评。
台湾四面环海,被视为最能落实海洋永续精神的「海洋保育法」草案,行政院会15日通过,未来主管机关可画设海洋庇护区,并分为核心区、缓衝区、永续利用区,若民眾违规进入核心区,最高可罚50万元;另也通过「远洋渔业条例」部分条文修正草案,禁止非法、未报告及未受规范(IUU)的渔捞鱼货进口,违者最重可处3000万元罚锾。
台湾四面环海,最能落实海洋永续精神的海洋保育法,却因独缺行政院版本草案,立法进度延宕,行政院会今日总算正式拍板,草案中设计审议会机制,让用海单位参与决策,并赋予主管机关画设庇护区、管理保护区、公告禁限制行为、调查实施保育措施、派遣观察员搜集资料等权限,并提供吹哨者条款及公民诉讼等公民监督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