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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职中的新竹市长高虹安被控立委任内诈领公款,一审判刑7年4月,但二审认为《立法院组织法》相关规定恐违宪,她不构成贪污罪,声请释宪并裁定停止审理,但宪法法庭审查庭仅花1个月就封杀、不受理。二审即将宣判,就算改认定高虹安只构成偽造文书罪,检方一定上诉,未来最高法院「刑事大法庭」将承担重任、统一法律见解,裁定立委助理费的法律定义。
正副议长联谊会联名建请中央修法,为涉及诈领助理费涉案民代解套,修法可能涉及《地方民意代表费用支给及村里长事务补助费补助条例》、《会计法》,社会观感也必须纳入考量;学者建议,可将新法施行日期订于下届民代上任后,避免引发自肥疑虑。
全国地方正副议长联谊会9月30日拜会立法院,向蓝绿白三党团陈情,针对政坛频传助理费争议,表示助理费制度实属歷史共业,呼吁立法院提出修法,放宽助理费使用「只要用于公务上都不属于贪污」;国民党团总召傅昆萁表示,大家应该一同解决这个歷史共业;民进党团干事长锺佳滨也认同相关制度可以通盘检讨。
全台不分党派民代街有人深陷诈领助理费官司,全国正副议长联谊会30日赴立法院拜会朝野党团,直言究竟是如此多民代都甘冒七年以上重罪贪污杯水车薪的助理费,抑或实际上是恶法制度入人于罪?呼吁立法院各党团立法委员正视此问题、通盘检视并尽速针对全国民意代表助理费修法。国民党团总召傅昆萁则表示,公开让全民检视修法把歷史共业解决。
国民党籍高雄市议会前议长、现任议员曾丽燕,涉以「虚报人头」、「低薪高报」方式诈领公费助理补助费1330万元,一、二审均依违反《贪污治罪条例》等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褫夺公权6年;高雄高分检启动防逃机制,建请电子监控,高等法院高雄分院15日下午裁定配戴电子手环监控,以防脱逃,可抗告。
嘉义市议员戴寧被控诈领助理补助费,最高法院今日驳回她的上诉,依利用职务机会诈取财务罪判处5年6月,褫夺公权4年,已通知检方启动防逃确保执行程序。
国民党籍高雄市议会前议长、现任议员曾丽燕,被控以「虚报人头」、「低薪高报」方式诈领公费助理补助费1330万元,高雄高分院11日二审宣判,维持12年刑期、褫夺公权6年,可上诉。曾丽燕昨未回应,高市议会表示,未定谳前不会解除其议员职务,国民党高市党部则回应,尊重司法判决,党纪将交考纪会研议。
国民党籍高雄市议会前议长、现任议员曾丽燕,被控自2010年起以「虚报人头」、「低薪高报」方式,诈领公费助理补助费新台币1330万元,高等法院高雄分院11日上午二审宣判,合议庭维持曾丽燕合併刑12年、褫夺公权6年的判决,同案被告胞妹曾丽鸿与前助理曹雪祯则从重改判,仍可上诉。
行政院南部联合服务中心前副执行长陈慧玲于任职澎湖县议员期间,和夫婿蔡灯财2人诈领人头助理费,时间长达8年,共计645万余元,6月11日遭澎湖地检署声请羁押禁见获准,全案17日侦结,陈慧玲夫妻被依涉犯贪污治罪条例之利用职务上机会诈取财物罪、刑法之使公务员登载不实公文书等罪起诉,而犯罪所得依刑法规定,声请法院宣告没收并追徵其价额。全案随即移审法院,合议庭评议后裁定2人各交保100万元,并限制住居及禁止出境出海。
行政院南部联合服务中心前副执行长陈慧玲,因任职议员期间,和其夫婿蔡灯财2人涉嫌诈领人头助理费,经检方羁押禁见1个多月后,17日以涉犯贪污治罪条例之利用职务上机会诈取财物罪嫌、刑法之使公务员登载不实公文书等罪嫌,将陈慧玲夫妇和其许姓、陈姓2亲属侦结起诉,在押中的陈慧玲夫妇一併移审法院。
国民党高雄市议员黄绍庭遭控自2014年起,长期以人头助理、低薪高报等手法诈领议会助理补助费,金额达1455万余元。高雄地院6月30日一审依《贪污治罪条例》利用职务诈取财物罪判处黄有期徒刑2年、缓刑5年、褫夺公权3年,须提供240小时义务劳务,并缴交公库150万元。黄强调,「绝对没有中饱私囊」,将与律师研议是否上诉。
前国民党籍嘉义县议员邱银海涉嫌诈领助理费、非法掩埋事业废弃物及非法寄藏子弹等罪遭嘉义地检署起诉,事后邱男缴回诈领90余万元,今(30日)嘉义地方法院判决,邱银海应合併执行6年6个月徒刑,全案可上诉。
涉嫌于2003年起利用叔叔、姑姑与弟媳当人头浮报助理补助费的金门县议员许玉昭,至2021年期间共诈领232万余元,金门地检署依违反贪污治罪条例等案件起诉,并于4月30日向福建金门地方法院声请羁押并禁止通信接见获准。金门地院今(26)日裁定,许玉昭以新台币500万元交保,并完成科技设备监控部分,准予停止羁押。
民进党立委林岱桦因涉嫌诈领助理费遭起诉,民进党廉政会决议7月30日请林到廉政会说明;正国会重量级中常委陈茂松25日在午中常会后,以4点声明力挺林岱桦清白,并强调「林家只缺票,不缺钱」,他个人也相信,林不会贪污助理费,这件事情是恶意栽赃,要查台湾绝对腥风血雨。
金门县议员许玉昭2003年起利用叔叔、姑姑与弟媳当人头浮报助理补助费,至2021年共诈领232万余,被金门地检署检察官张维哲指挥侦办。因许玉昭未有前科,犯后坦承犯行、深表悔悟,并缴回所有犯罪所得,金检依贪污治罪条例起诉,但请求法院若她能在庭审时坦承犯行、表达悔悟,量处适当刑度。
台北市议员陈怡君及其办公室主任张惠霖,因涉嫌诈领助理补助费逾384万元及收受建商每月3万9000元顾问费,共70余万元贿赂,检方依贪污罪起诉后,陈、张认罪,并已缴回不法所得,士林地院裁定羁押禁见,2人不服提抗告,台湾高等法院驳回,2人从6月3日起羁押3月,并禁止接见、通信确定。
因诈领助理费去年8月一审遭澎湖地院分别判刑8年及3年10个月的国民党籍澎湖县议员欧中慨夫妇,上月15日在二审法官当庭说明「不认罪不可能缓刑」的情况下,终于改口认罪,并愿缴回犯罪所得,10日二审宣判,改判欧中慨有期徒刑2年、褫夺公权2年,缓刑5年;欧妻顏美珍有期徒刑1年10月、褫夺公权1年,缓刑5年。可上诉。
台北市议员陈怡君诈领助理补助费逾384万元,士林地检署3日侦结,检方另查出陈怡君收建商70余万元贿赂充当「门神」,依《贪污治罪条例》不违背职务收贿、刑法偽造文书、洗钱等罪起诉陈怡君、建商共7人。陈怡君及其办公室主任张惠霖,移送士林地院审理后,2人虽在法庭上坦承起诉犯罪事实并已缴回不法所得,但法官认定2人「认错不认罪」,说法与其他被告、证人有异,对于对价关系及主观犯意尚待厘清,考量两人住一起,有串灭证之虞,晚间裁定羁押禁见。
台北市议员陈怡君及其办公室主任张惠霖,因涉嫌诈领助理补助费逾384万元及收受建商70余万元贿赂,士林地检署3日依贪污治罪条例、偽造文书、洗钱等罪嫌起诉2人及其他3名亲属。2人被控利用人头诈领公费助理费,并每月收取营建厂商顾问费,协助加速建照申请及道路开挖等程序,金额庞大且手法复杂,士林地院预计下午4点30分召开接押庭,先讯问张惠霖,接着再讯问陈怡君,法院预计稍晚会决定是否交保或接续羁押。
士林地检署侦办台北市议员陈怡君及其办公室主任张惠霖,诈领助理补助费384万余元一案,3日侦查终结,检察官依贪污治罪条例、偽造文书、洗钱等罪嫌将2人及其他3名亲属提起公诉。此外,陈怡君与张惠霖另被控收受建商70万余元贿赂,同样遭到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