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含有延长境管的搜寻结果,共11笔
男童剀剀遭虐死案,国民法官法庭将保母姊妹刘彩萱、刘若琳分别判处无期徒刑、18年,二审审理中,涉案的儿盟前陈姓女社工被台北地检署依偽造文书、过失致死罪起诉,台北地院日前开庭时,陈女不认罪,法官认为,陈女有逃亡之虞,裁定9月6日起延长限制出境、出海8月。可抗告。
胡亦嘉遭控于2020年办理追募街口布兰特原油正2期货ETF时,藉「左手卖右手」自肥,不法获利6600多万元,台北地院日前开庭,胡亦嘉步出法庭表示,希望解除限制出境等限制,因为「大家都知道我不可能逃亡」,但法官审理后,裁定胡亦嘉7月25日起,延长限制出境、出海8月。可抗告。
英商赫德森公司亚洲区副总裁梁国强、台湾办事处代表人梁永坚违法吸金逾26亿元,一二审均重判逾10年,目前进入更一审程序。2人从2020年9月起即被限制出境、出海至今,但因在香港的父母都已高龄90多岁,请求法院停止限境以便探亲。不过合议庭仍认定2人有逃亡之虞,裁定延长限境8个月。
涉吸金案遭判刑的三联集团负责人徐少东惊传失联,家属11日报案请求高市警协寻,警方确认徐将手机留在家中并与家人失联,目前正协助家属协寻中,徐少东因非法吸金22亿元,去年2审遭判12年徒刑,罚金1亿元,全案仍可上诉,而徐还另涉及违反正副总统选罢法遭起诉,经法院裁定延长境管8个月。
前桃园市长郑文灿涉贪500万元遭起诉,因限制出境出海境管处分将届满,桃园地方法院17日开庭讯问,郑文灿和其辩护人都说没有意见。检方则批,郑文灿所犯是本刑7年以上重罪,加上他是前桃园市长,有丰富人脉、资源,若滞留海外自有不归之虞,希望延长限制住居、出境和出海。
名嘴朱学恒强吻台北市议员锺沛君,一审痛批朱毫无悔悟,并欠缺性别平权意识,依强制猥亵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2月,上诉后,台湾高等法院二审审理时,朱学恒改口坦承犯行,但法官认为他有入监服刑之可能性及滞留境外不归之高度可能,裁定10月6日起延长限制出境、出海8月。可抗告。
改制前的台北县三峡镇前镇长陈佳烜在2008年遭起诉,办理镇公所旅游採购案时图利旅行社,台湾高等法院更二审依54个图利罪将他判刑6月,上诉后,最高法院审理中,本案争讼逾15年,更二审认定有必要性,裁定从7月29日对他延长限制出境、出海8个月,可抗告。
远东航空董事长张纲维被控掏空公司36亿元等罪遭起诉,台北地方法院2021年让他以8000万元现金、2000万元人保,共1亿元交保,但须每天到派出所报到,他提声请希望解除限制处分,但台北地方法院认为,他有逃亡之虞,裁定7月17日起延长限制出境、出海8月,仍须每天到派出所报到。可抗告。
街口金融科技董事长胡亦嘉遭台北地检署起诉指控,他在担任「街口投信」代理董事长期间,办理追募街口布兰特原油正2期货ETF(指数股票型基金)时,未公平配售给投资人,不法获利6600多万元,他因此遭境管至今,台北地院日前裁定延长限制出境、出海8月。
国会史上最大宗立委集体贪瀆案,立委陈超明一审被重判7年8月,台湾高等法院审理中,他委由律师表示,今年初以最高票当选苗栗县选区之立法委员,自当勤勉问政以答谢乡亲支持,实无畏罪逃亡海外之可能,且歷次审判均遵期到庭,没有延长境管的必要,但高院认定仍有必要性,裁定从4月4日起延长限制出境、出海8月。可抗告。
前士林地检署林姓书记官被控在士检等地装设针孔,3年偷拍82次,有21名女同事及女性受害,士林地院去年12月辩论终结,全案定2月21日宣判,由于林男的境管期限将到期,虽然林男认罪,供称没钱出国,不可能逃亡,但法官认为他犯罪嫌疑重大,犯罪次数及被害人眾多,可预见刑责非轻,有规避刑事执行的高度诱因,认有逃亡之虞,裁定林男自1月19日起延长境管8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