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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一名国小男老师去(2024)年1月间,带前女友带到汽车旅馆拍下性爱影片,3个月后男师不满女方提分手,竟传该性爱影片恐吓女方,要将影片传给同事、亲友,恫吓称「我无意如此,但不要逼我走极端的路」,经女方提告后,男师后悔莫及,与女方达成和解及赔偿,台南地方法院依恐吓危害安全罪判刑5月,得易科罚金,缓刑2年,交付保护管束并须义务劳务80小时。
陈姓退伍军人因不满与女友分手,2023年2月间,将两人曾在淡水租屋处拍摄的性爱影片,散布到社群软体,更恶意将影片合成照片,声称要附上联络方式,造成被害人心生畏惧,士林地检署侦查终结,依妨害性隐私罪嫌起诉陈男。
一名公司董娘暗中偷吃小王多年,两人平均一个月发生一次性关系,甚至还拍性爱片,但董娘想结束恋情回归家庭,小王竟威胁要钱,扬言不给就散布性爱影片,还逼董座出面处理,气得董座求偿50万元,地院判赔35万元。
从事汽车业务的吴姓男子与女友交往15年间浓情密意,还拍下两人性爱影片作为情趣,未料两人感情生变后,吴男竟化身恐怖情人,散布性爱影片给前女友友人,甚至还传自己母亲遗照,要求前女友接听电话,诸多行为让前女友心生恐惧,报警提告,新竹地院依恐吓罪及妨害秘密罪等罪嫌判处有期徒刑1年。
家住桃园的36岁蔡姓男子透过网路和高雄黄姓女网友约炮,两人到摩铁激战后,蔡男传讯大讚黄女「脸上露出淫荡表情,嘴巴笑着说好爽,如果在A片里点击率应该很高 」,但黄女却疑似不满蔡男表现太差,事后直接把他封锁。蔡男得知后气炸,扬言要散布性爱影片,高雄地院依恐吓危害安全罪判蔡男3月,得易科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