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含有正宫怒告小三的搜寻结果,共12笔
高雄一名徐姓男子结婚仅一年多,却被妻子发现他与小三四处约会,从吃烧肉、开房唱KTV,到台南泡温泉样样不缺,两人还在社群媒体上肆无忌惮放闪,自称「老公、老婆」,宛如正牌夫妻。徐妻气得提告求偿30万元精神慰抚金,高雄地方法院审理后认定江女行为逾越男女分际,侵害配偶权,判须赔偿13万5000元,可上诉。
桃园一名人妻小美(化名)发现丈夫阿德(化名)与女子阿芳(化名)外遇,甚至录到2人性爱过程的呻吟声,气得提告求偿50万元。案经上诉,高等法院认定阿芳侵害配偶权属实,但审酌双方身分、地位、经济状况后,判决阿芳须赔偿20万元,全案确定。
台北一名人妻小美(化名)控诉丈夫阿德(化名)与女同事阿芳(化名)搞婚外情,两人不但十指紧扣、搂腰依偎出游,甚至在她父亲丧礼期间仍高调约会,气得她怒告阿芳求偿80万元。台北地院审理后,认定阿芳侵害配偶权属实,判赔10万元,全案可上诉。
高雄一名女子小美(化名)整理已逝前夫阿德(化名)遗物时,意外发现护理师晓萱(化名)写给前夫的亲笔情书,内容提及「不能一直当介入者」、「这段感情让我离不开」等露骨字句,才惊觉前夫生前竟在婚姻期间出轨。小美愤而提告求偿百万,高雄地院审理后,认定晓萱确实侵害配偶权,判赔10万元。可上诉。
新北一名人妻小美(化名)惊觉丈夫阿德(化名)婚后态度冷淡,无心经营家庭,甚至发现他与女同事晓萱(化名)的LINE对话充满暧昧,内容包括「每天都要抱抱」、「害我湿湿的」等露骨字句,更抓包2人曾发生口交。小美愤而提告求偿100万元。新北地院审理后,认定晓萱侵害配偶权,判赔30万元。可上诉。
台中一名人妻小美(化名)在丈夫阿德(化名)过世后办理除户登记时,惊觉丈夫竟在20年前就与女子阿芳(化名)外遇生子,甚至认领私生子,气得对阿芳提告求偿100万元。台中地院审理后,认定阿芳确实侵害配偶权,判赔20万元,全案可上诉。
新北一名人妻小美(化名)发现丈夫阿德(化名)外遇长达2年,小三晓萱(化名)甚至与丈夫同居出游,气得提告求偿60万元。但新北地院审理后却判晓萱免赔,关键在于「这句对话」让法官认定晓萱从头到尾被蒙在鼓里,根本不知对方已婚,全案仍可上诉。
新竹一名人妻小美(化名)控诉女子晓萱(化名)介入其婚姻,与其丈夫阿德(化名)发展婚外情,不仅导致家庭破裂,更使她饱受精神煎熬。法官审理后认定晓萱确有不法侵害情节,判决应赔偿精神慰抚金15万元。可上诉。
台中一名人妻小美(化名)因丈夫阿德(化名)死后,在整理遗物时发现他与合伙人小萱(化名)的性爱影片,因此对小萱提起侵权赔偿60万元,台中地院审理后作出判决,最终驳回小美的请求。可上诉。
新竹一名人妻小美(化名)与前夫阿德(化名)结婚多年,并育有二名子女,2人在112年因婚外情而离婚。小美指控被告阿芳(化名),作为阿德的同事,明知对方已婚,却与其发展不正当关系,导致婚姻破裂,并要求赔偿80万元。
一名谢姓妇人发现家中户口突然增加1人,惊觉有异,逼问丈夫下,才发现竟是先生与外遇周姓女子所生,愤而向周女求偿140万元精神慰抚金。基隆地院审理后认为,周女破坏谢女与丈夫互信基础,侵害谢女配偶权甚鉅,最终判处周女要赔偿谢女100万元。
新北市一名张姓女子与温姓推拿师结婚,不料,却在家中发现法院诉讼文件,张女质问后,温男坦承偷腥黄姓女客户,法院民事判决温男应赔偿黄女丈夫80万元,黄女也坦承从去年(111年)8月至今年3月22日为止,以每周一次的频率与温男发生性关系,一共约有20多次。张女愤而对黄女提出损害赔偿1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