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含有亲密行为的搜寻结果,共278笔
台中市一名李姓女子,2019年6月与刘姓男子步入婚姻,育有2名子女,原本家庭和乐,未料婚后感情生变。李女某日发现丈夫手机中竟留有与范姓女子的亲密合照,震惊不已。范女事后否认介入婚姻,辩称「只是想让李更重视婚姻关系」,中院审酌后不採信范女说法,判范女赔偿30万元,可上诉。
云林一名男子阿强(化名)与人妻阿芳(化名)发展不伦恋,两人不仅以男女朋友相称,还同游垦丁、共宿一室,更有接吻、拥抱等亲密合照,全因阿强配偶在另案诉讼中的证据而曝光。阿芳的丈夫阿勇(化名)发现自己遭戴绿帽后,愤而向阿强提告求偿60万元。云林地方法院审理后,认定阿强确实侵害阿勇的配偶权,情节重大,但以无积极证据证明两人发生性行为为由,酌减赔偿金额,判决阿强应赔偿30万元。全案可上诉。
台北市一名女子阿芬(化名)偷吃人夫阿贤(化名),甚至以通讯软体昵称「万华邓紫祺」与男方暧昧聊天,传讯调情时还提到「不要趁我不在家穿我的丝袜就好。」事后阿芬不仅亲口向正宫道歉,还自爆截图将两人对话传给正宫。法院审理后,认阿芬侵害配偶权,判她须赔偿10万元。
一名男子阿国指控,妻子小萱与男同事阿华(均化名)在婚姻存续期间暗通款曲,甚至被他与友人当场逮个正着,痛斥对方明知她有丈夫,仍然公然越界。法官审酌后认为,两人关系已超出一般朋友界线,侵害配偶权情节重大,判阿华应赔偿阿国精神慰抚金50万元。
台南一名人夫阿强(化名)遭妻子阿芳(化名)指控,在婚姻期间不仅于KTV包厢内与其他女子拥吻,后期更离家与「小三」同居,严重侵害她的配偶权,同时还追讨多年前的30万元装潢借款。阿芳一状告上法院,求偿60万元。然而,台南地方法院审理后,认为阿芳提出的证据不足,无法证明阿强有出轨行为,也无法证明30万元是借款,最终判决阿芳全部败诉。可上诉。
林姓生技制药公司员工不明原因偷拍同事与一名已婚女子在车内的亲密行为,并印出照片附上用过的保险套,在新竹市关新里四处寻觅女子先生的汽车,把照片与保险套放置前檔,女子惊觉遭偷拍,报警提告,林男辩称自己只是监看同事出勤状况,但手机里偷拍的都是该女子照片,新竹地院法官依犯无故窃录他人非公开活动罪,处有期徒刑6个月。
高雄一名早餐店老板阿国(化名)婚后不仅嫖妓,还在交友软体上佯装单身、与多名女子暧昧互动,甚至要求妻子参加「交换夫妻」性行为,最终被妻子提告侵害配偶权,求偿50万元。法院审理后,认定阿国确有嫖妓及网路佯装单身暧昧等行为,判赔精神慰抚金10万元,全案可上诉。
婚姻破碎的真相,藏在一串暧昧讯息里。男子阿国与妻子小萱(均化名)结婚7年,不料,他却在小萱手机里,意外揭开她与男同事阿华(化名)的不伦关系。两人不仅在脸书Messenger传送挑逗讯息,甚至坦承「多次性行为」,让阿国心碎提告求偿。法官审理后认定,小萱确实与阿华发生婚外情,判她须赔偿精神慰抚金30万元。
高雄一名人妻发现丈夫与女子长期有不寻常往来后,将两人约会、用餐、散步、共处一室过夜等亲密画面拍下,对两人提起诉讼,并求偿50万元精神抚慰金。一审法官勘验影像后认定,共喝一杯饮料仍属一般友谊范围,而飞吻、依偎、观看手机等行为已逾越一般男女交往界线,判人夫与外遇女须赔偿15万元。双方不服上诉,二审法官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全案定谳。
男子阿国将名下房地赠与妻子小萱(均化名),原以为是携手到老的象徵,没想到婚姻走到中年却变调。阿国指控妻子婚内与他人发生亲密行为,还与侄子出手攻击他,导致他受伤送医。事后他陷入忧郁,生活陷入困顿,向小萱请求「扶养义务」时,竟遭冷回绝,愤而提告请求撤销当年赠与,房地须归还他。
新竹一名人夫阿强(化名),因意外发现妻子阿芳(化名)与男同事阿勇(化名)在通讯软体上的咸湿对话,内容包括「明天打3炮」、「坐你身上」等露骨字眼,甚至提及在多种场所发生性关系,让他绿光罩顶、精神崩溃。阿强一状告上法院向妻子求偿40万元。新竹地院审结,认定阿芳确实侵害配偶权,判她应赔偿丈夫30万元。全案可上诉。
台北一名工程师阿强(化名),与妻子小美(化名)结婚多年并育有2子,没想到婚姻却因男同事阿勇(化名)介入而破裂。阿强发现妻子与阿勇不仅在捷运月台公然牵手、拥抱、亲吻,甚至还去摩铁开房间,他气得对阿勇提告求偿60万元。台北地院审理后,认定阿勇确实侵害配偶权,但考量阿强男已从前妻那里拿到一辆VOLVO汽车作为赔偿,最终判阿勇仅须赔偿10万元。全案可上诉。
台中一名男子阿国(化名)与女子阿芬(化名)发生婚外情,两人交往超过1年,平时常常传讯相约出游、外宿发生亲密行为,并在事后讨论「刚洗澡时你是咬下去吗?」、「吸太大力了」等暧昧对话。更夸张的是,阿国曾在母亲灵堂前搂抱阿芬,还被孙子目睹。法院认定阿国妻子配偶权,判赔精神慰抚金20万元;可上诉。
新北市一对同性配偶小花(化名)与小美(化名),婚后因财务问题争执不断。未料,小花后来发现,小美竟在婚姻期间,透过社交软体「濡沫」传送清凉照、甚至向友人表示「需要找年轻妹妹开房间舒压」,让她心碎提告求偿。新北地院审理后,认定小美行为确实侵害配偶权,判决应赔偿小花15万元。全案可上诉。
云林一名人夫阿强(化名)与一名女子阿芳(化名)过从甚密,正宫阿芬(化名)发现后气炸,搜证提告求偿百万。阿芳挨告后辩称,两人只是「兄长般」的知心朋友,否认侵害配偶权。但云林地方法院审理后,发现两人不仅有搂腰、环抱、共乘秋千等亲密举动,对话还出现「相爱、结婚、生子」等内容,认定已逾越正常交往分际,因此判阿芳应赔偿阿芬30万元。可上诉。
「姑姑比较好看,而且妳好香,喜欢抱抱。」一句暧昧讯息,揭开婚姻裂痕。一名女子小萱控诉丈夫阿国(均化名),在婚姻存续期间,竟与女同事欢欢(化名)暗通款曲,两人不仅传送大量调情对话,还多次出入旅馆、同游阿里山。法院审理后认定,阿国确实侵害配偶权,判赔小萱 30 万元。
一段婚姻因第三者介入而破裂,最终走上法院。男子阿国指控妻子小萱与男子阿华(均化名)发生婚外情,甚至在夫妻共同住所多次发生亲密行为,让他身心受创。法院审理后,认定阿华明知小萱已婚仍故意介入,构成侵权行为,判决须赔偿阿国30万元精神慰抚金。
一场婚姻的破局,背后竟藏着婚外情纠葛。女子小萱不满前夫阿国婚内与女同事欢欢(均化名)互传暧昧讯息、甚至疑似发生亲密行为,愤而提告求偿120万元精神抚慰金。法院审理后认定,阿国与欢欢确实在婚姻存续期间往来亲密,已侵害配偶身分法益,不过小萱求偿金额过高,最后判赔30万元。
男子阿国控诉妻子小萱与同事阿华(均化名)发展出不伦恋,两人不仅在下班后相约到偏僻巷弄搂抱、亲吻,甚至还被质疑把外遇对象带回夫妻住处,在他床上发生亲密行为。阿国愤而提告,求偿60万元精神慰抚金。法官审理后,认定阿华与小萱确实有超越同事的亲密举动,已侵害配偶身分法益,但性行为部分证据不足,因此,裁定两人须连带赔偿30万元。
婚姻关系中最无法承受的背叛,莫过于另一半与第三者的亲密行为。男子阿国控诉妻子小萱(均化名),与男子阿华(化名)发展出超越一般朋友的暧昧与性关系,甚至多次出游、同处一室,发生摸乳、亲吻大腿、口交、性交等行为,愤而提告阿华求偿100万元。法官审酌后,判决阿华须赔偿4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