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含有露下体的搜寻结果,共72笔
台中一名男子阿明(化名),深夜跑到儿童运动中心前脱裤露下体,甚至朝目击民眾小便。警方获报后循线逮人,阿明辩称「膀胱无力、一时尿急」才会失态。法院审理时,阿明表示曾为硕士毕业的技术员,遭裁员后陷入困境,沦落成游民,法官审酌其行为明显不当,最终依公然猥亵罪判拘役30日,得易科罚金。
桃园一名男子阿宏(化名)光天化日在土地公庙前裸露下体,还当眾打手枪,吓坏现场前来拜拜的信徒。警方获报赶抵,根据监视器画面与阿宏的供述,依法将他送办。经法院审理,依公然猥亵罪判阿宏拘役30日,得易科罚金,可上诉。
台中一名人夫在与妻子茹茹(化名)协议离婚后,意外发现对方手机中存有多段裸露下体与男子阿贤(化名)的亲密视讯片,这才惊觉自己早在离婚前就被戴绿帽,愤而向阿贤提告求偿。法院审理后,认定阿贤明知茹茹仍处于婚姻关系中,却仍与其交往并互传亲密影像,已侵害原告配偶权,判赔6万元。
从事食品业务工作的郑姓男子加入名称为「色淫师」的社群软体群组,常交流儿童或少年性影像以及寻找可拍摄的猎物,他在2024年找上一名未满12岁的女童与她发生性关系后,还拍摄性影像分享,最高法院依对于未满14岁之女子为性交等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定谳。
台版红姐!40岁男子王圣忠假冒正妹,或佯称已变性的生理女性,上网至各大聊天室找男性「约炮」,诱对方视讯自拍露鸟、打手枪的猥亵影片,诈骗对方「性交易」匯款,王还侧录影片后,上网兜售或恐吓对方赎回,检警查出王犯案长达4年,已知至少有24人受害。台北地检署23日依妨害性隐私、诈欺取财、恐吓危安等罪起诉「台版红姐」王男,并累计求刑78年6月。
台北市文山区一名私立补习班负责人陈正育,于今年4、5月与学生单独相处时,趁学生防备不及之际,亲吻学生嘴、摸学生臀部、强抱学生、露生殖器等不当行为。北市社会局依法公布姓名,教育局16日则回应,处分陈男终身不得担任补习班人员,其补习班也废止立案。
花莲1名30岁彭姓男子过去曾2度因公然猥亵遭法办,没想到他不改死性,日前在北滨自行车道对2名女子裸露下体公然猥亵,甚至还要求对方观赏,让2女吓得拿起手机拍下并报案,警方抵达时彭男已离开现场,经循线逮人带回侦办,依妨害风化公然猥亵罪嫌函送法办。
花莲1名30岁彭姓男子过去曾2度因公然猥亵遭法办,没想到他屡犯不改,日前北滨自行车道对2名散步女子裸露下体做出公然猥亵行为,甚至还要求对方观赏,被害女子吓得赶紧拿起手机拍下并报案,警方抵达时彭已离开,经循线逮人带回侦办后,依妨害风化公然猥亵罪嫌函送法办。
台铁1223次瑞芳=新竹区间车,昨日下午惊传乘客性骚扰案件,一名男性乘客反映,车厢内有名陌生男子,在16时55分至17时50分间,裸露并抚摸自身下体共3次,使其深感不适。台铁公司表示,该旅客已报警,后续路警也将该旅客带回路警所侦办。
新北市汐止警分局日前接获民眾报案,汐止区某公寓楼梯间有怪男裸露下体游荡,致使路过民眾受惊吓离去。警方比对监视录影画面及周边住户访查,锁定30多岁的周姓男子涉案,昨(18日)晚上将嫌犯带回讯问,侦讯后以公然猥亵罪嫌及《性骚扰防治法》函送士林地检署侦办。
东京一名小学教师竟成街头「露鸟侠」!日本警视厅27日宣布,逮捕24岁的小学教师藤泽龙辉,他涉嫌在街头对女高中生暴露下体,甚至强拉女学生手臂,变态行径长达1年,犯案次数超过15次。更离谱的是,他供称这么做是为了满足「对陌生女性暴露身体的性欲」,令人髮指。
林姓男子透过网路游戏认识未成年高中女学生,利用她自拍的裸胸照,威胁女学生拍摄长达4分钟的自慰影像来满足私欲,还以影片要胁她继续自拍未遂,嘉义地方法院依违反《儿童及少年性剥削防制条例》对林男判3罪,其中最重1罪处有期徒刑7年10月。可上诉。
有「游艇大亨」称号的张姓男子多次下药性侵女子,他2017年下药迷昏一名女子还拍摄裸照,张被依药剂犯强制性交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定谳,被害人求偿部分,台湾高等法院维持一审认定,判决张男须赔偿135万元确定。
一名女子到高雄听陈奕迅演唱会,下塌某饭店后,今天(31日)凌晨3时许下楼时,遇1名机车男骑士假借问路,裸露下体还进行猥亵动作,气得将画面上传社群软体,怒轰「当我塑胶」。辖区警方调阅监视器,已查缉29岁赵姓男子到案。
现代人坐椅子用餐理所当然,然而在古代,从商朝到汉朝,人们却得跪坐在地上进食,即使脚麻也不敢改变姿势。这并非刻意吃苦,而是与当时的服饰、礼仪密切相关,由于古人穿着宽松的上衣下裳,且未着内裤,若姿势不当就可能「春光外泄」,为了避免失礼与尷尬,跪坐成了当时的基本用餐姿势。
葛兆恩(宝弟)、纪成澔(Nelson)16日出席三立BL剧《对立而已》媒体茶叙,2人因此戏迅速涨粉,宝弟之前曾收过男粉传「裸露下体照」,前几天则是有另一男粉骚扰传讯:「我快到你家了、我可以看你身体吗?」他第一时间叫妹妹锁门,担心家人安全;Nelson在西门町逛街被认出,被女粉一路跟踪到捷运站。
台北有公司男主管与女下属发生婚外情,不仅传送暧昧讯息,甚至还传送露骨影像,两人还在公司的停车场、厕所发生多次「连结」,男主管妻子发现后,气得对女下属提告侵害配偶权、求偿80万元;台北地院法官审理后,最终裁定女下属须赔偿主管妻子30万元精神抚慰金,可上诉。
陈姓男子2022年7至12月间,趁16岁女友熟睡时,拿手机偷拍她裸露胸部、下体及仅着内衣裤影像共22张,女友发现后翻拍报警,删除影像且砸坏陈男手机。一审认定陈男依违反本人意愿方法使少年被拍摄性影像罪判3年7月,二审认定无涉性剥削,改判无罪,遭最高法院撤销发回。台南高分院更一审驳回陈男上诉,维持一审判决刑度。
台中市大里区立中街、新甲路一带22日上午10点多出现1名「遛鸟侠」,疑似当街裸露下体,行经民眾目睹吓坏,雾峰警分局员警调阅监视器锁定40多岁黄姓男子,昨晚将他带返所厘清案情。这位「遛鸟侠」坦承因个人喜好,才戴假阳具在路上走动,虽非实际裸露下体,今仍被警方依涉公然猥亵罪嫌送办。
台中市大里区立中街、新甲路一带22日上午10点多出现1名「露鸟侠」,当街裸露下体,行经民眾目睹吓坏。雾峰警分局表示,未接获民眾报案,经警方主动查办锁定男子,发现男子涉公然猥亵罪嫌,已通知到案说明厘清案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