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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獨家》助檢察官井天博收賄判5年半  名律師黃振銘遭懲戒除名

    獨家》助檢察官井天博收賄判5年半 名律師黃振銘遭懲戒除名

    曾擔任法官、檢察官的知名律師黃振銘,勾結因案判刑11年半而落跑的前檢察官井樹華(原名井天博)收賄,利用地檢署的分案漏洞,讓委託人提告取回不良債權標售案押標金,最高法院去年判處黃振銘5年6月徒刑確定,律師懲戒委員會決議將黃除名,黃不得再擔任律師。

  • 高檢打貪悍將轉換跑道  主任檢察官轉任律師

    高檢打貪悍將轉換跑道 主任檢察官轉任律師

    高雄地檢署前主任檢察官張志杰,檢察官生涯18年,承辦貪瀆、黑金與吸金等重案,起訴涉貪瀆公務員超過20人,查獲違法金額逾百億元,素有「打貪悍將」之稱;近來檢察官出走潮中,他也選擇轉任律師,加入前雄檢黑金組主任高峯祈創立的事務所,盼在新職涯中兼顧家庭並持續發揮專業所長,並且能投身兒少權益公益工作。

  • 鍾文智棄保潛逃案 台高檢主任陳宏達:恢復「正己專案」查明

    鍾文智棄保潛逃案 台高檢主任陳宏達:恢復「正己專案」查明

    前「連一鮑魚」負責人鍾文智棄保潛逃,爆出台灣高等法院合議庭裁定鍾科技設備監控不必延長過程有重大疏失,重創司法公信力,各界質疑鍾未監控「水很深」,要求司法主管機關究責。對此,台灣高檢署主任檢察官陳宏達1日先開「第一槍」,在臉書發文「正人必先正己,建請最高檢察署應即恢復『正己專案』」呼籲檢察總長邢泰釗執行「正己專案」,查明本案是否涉及弊端。

  • 前檢察官當律師後  協助貪檢收賄  判囚定讞須入獄

    前檢察官當律師後 協助貪檢收賄 判囚定讞須入獄

    前高雄地檢署檢察官黃振銘,轉任律師後,卻收取50萬元的活動費,協助時任檢察官的井天博收賄,讓委託人提告取回不良債權標售案押標金,井遭判刑11年半但逃亡遭通緝中,最高法院將黃男依幫助犯有調查、追訴職務之人員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判刑5年6月,褫奪公權3年,50萬元沒收,全案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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