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含有人夫偷吃的搜尋結果,共40筆
台南一名人妻小芸(化名),在為孩子辦理保險時,意外發現丈夫阿強(化名)的戶籍資料中,竟多出一名陌生男童。她深入追查後,驚覺丈夫長期在台中工作期間,竟與女同事安安(化名)發展出婚外情,兩人還生下一個孩子。小芸身心遭受重創,一狀告上法院向兩人求償100萬元。台南地方法院審理後,判決阿強與安安須連帶賠償小芸30萬元。可上訴。
新竹一名人妻阿芳(化名),驚覺丈夫阿強(化名)竟將小三小雪(化名)帶回兩人芎林住處的房間內翻雲覆雨,她躲在樓梯間錄下呻吟、喘息及「你好強」等曖昧對話成為鐵證,氣得對兩人提告求償百萬。然而,新竹地院審理後,案情出現轉折,雖然認定人夫偷吃屬實,但因無法證明小雪「知情人夫身分」,且部分證據已逾時效,最終僅判決人夫阿強需賠償阿芳10萬元,小雪則免賠,全案仍可上訴。
雲林一名人夫阿德(化名)與妻子小美(化名)結婚多年,育有3名子女,婚姻原本美滿。然而,小美去年9月驚覺丈夫行為異常,查看手機後當場心碎,發現丈夫竟與一名從事殯葬業的女子阿芳(化名)發展婚外情,兩人不僅多次出遊、接吻,還以「老公、老婆」相稱,對話充滿鹹濕露骨內容。小美一狀告上法院,向阿芳求償60萬元。雲林地院審理後,認定阿芳確實侵害配偶權,判處應賠償27萬元,全案可上訴。
新北市一名人夫阿德(化名)與好友的妻子小美(化名)發展出婚外情,兩人不僅多次發生性關係,小美甚至傳送泡澡時的腿部私密照給阿德。正宮阿芳(化名)發現後怒火中燒,一狀告上法院,向阿德及其小美連帶求償100萬元精神慰撫金。新北地院審理後,認定兩人確實侵害配偶權,但認為求償金額過高,日前判決阿德與小美應連帶賠償阿芳20萬元為適當,全案仍可上訴。
高雄一名人夫阿德(化名)與事業合夥人小美(化名)發生婚外情,兩人不僅互傳「要抱抱」等親密訊息,還討論如何與元配阿芳(化名)離婚,甚至同居5天。阿芳發現後氣炸,對小美提告求償百萬元。高雄地方法院審結,認定小美侵害配偶權情節重大,判賠15萬元。可上訴。
高雄一名人夫阿德(化名)被妻子小美(化名)抓包,疑似與單親媽媽阿芳(化名)發生婚外情,兩人不僅同居住處、產下一子,還多次共同度過春節假期。小美氣炸提告求償200萬元,但法院審理後卻因「證據不足」判她敗訴,全案仍可上訴。
新竹地方法院近日判決一起侵害配偶權案件,人妻小美(化名)抓包丈夫阿德(化名)與女同事阿芳(化名)發生性行為,氣得離婚並提告求償百萬。阿芳雖辯稱「不知對方已婚」,但法官查出阿德長期在臉書曬恩愛、放閃妻兒照,打臉阿芳說詞,最終判決阿芳與阿德須連帶賠償30萬元。可上訴。
高雄一名人夫阿德(化名),明知小美(化名)為有配偶之人,仍持續與其密切交往,不僅傳送曖昧簡訊表達愛意,甚至在另案判決認定侵害配偶權後,仍不思檢點,於深夜時分與小美一同進入汽車旅館,直至凌晨才離開,當場被自己的老婆小萱(化名)抓包,雙方在街頭爆發激烈爭執與扭打。小美的前夫阿勇(化名)因此對阿德提告求償60萬元精神慰撫金。高雄地方法院審理後,認定阿德確實侵害阿勇的配偶權,判決應賠償20萬元,可上訴。
桃園一名人夫阿德(化名)與妻子小美(化名)結婚4年,並育有2子,但兩人於去年11月調解離婚。小美發現,阿德在離婚前,就與女子阿芳(化名)交往,阿芳還將2人親吻、躺床等親密照PO網,小美認為阿芳侵害其配偶權,氣得向她求償100萬元。桃園地院審結,判阿芳應賠償10萬元為適當。可上訴。
新北市一名人妻小美(化名)控訴丈夫阿德(化名)與曉萱(化名)搞婚外情,兩人不但交往還同居,氣得提告求償124萬元。新北地院審理後,認定阿德與曉萱確實侵害配偶權,判兩人連帶賠償60萬元。法官更在判決中強勢打臉「配偶權不存在」的辯詞,強調婚姻關係存續期間,配偶權就該受保障,全案仍可上訴。
女子小綺(化名)與丈夫阿湯(化名)結婚逾十年,男方卻與女同事小丹(化名)發展出婚外情,兩人不僅時常調情、私會,女方還為男方娶了愛稱「柴柴(柴犬)」,種種行徑讓小綺精神備感痛苦,提告小丹並求償100萬元。經苗栗地方法院審理,判小丹應給付25萬元賠償金。
宜蘭一名人妻小美(化名)指控丈夫阿德(化名)與小萱(化名)外遇,導致20年婚姻破裂,憤而提告求償60萬元精神慰撫金。然而,宜蘭地院審理後卻認定,小三「根本不知情男方已婚」,判決免賠,全案仍可上訴。
桃園一名人妻小美(化名)驚見結婚40年的丈夫阿德(化名)竟與女銷售員曉萱(化名)外遇長達7年,期間還豪擲上千萬元供曉萱買房、裝潢,甚至同遊海外。小美崩潰罹患憂鬱症,怒告曉萱求償240萬元。一審判賠80萬元,雙方都不服上訴。高等法院審理後認定曉萱「惡意破壞家庭情節重大」,加碼判賠70萬共150萬元,全案定讞。
新北一名人妻小美(化名)驚覺丈夫阿德(化名)婚後態度冷淡,無心經營家庭,甚至發現他與女同事曉萱(化名)的LINE對話充滿曖昧,內容包括「每天都要抱抱」、「害我濕濕的」等露骨字句,更抓包2人曾發生口交。小美憤而提告求償100萬元。新北地院審理後,認定曉萱侵害配偶權,判賠30萬元。可上訴。
台南一名人夫阿德(化名)婚內出軌酒店妹小美(化名),不僅以「寶貝小美」親暱稱呼小三,還帶回家中發生性行為,甚至高調在社群曬恩愛,讓正宮曉萱(化名)崩潰離婚。事後,曉萱怒告2人侵害配偶權,求償100萬元。台南地院審理後,認定小美明知阿德已婚仍介入婚姻,判2人須連帶賠償50萬元。可上訴。
新北一名人妻小美(化名)發現丈夫阿德(化名)外遇長達2年,小三曉萱(化名)甚至與丈夫同居出遊,氣得提告求償60萬元。但新北地院審理後卻判曉萱免賠,關鍵在於「這句對話」讓法官認定曉萱從頭到尾被蒙在鼓裡,根本不知對方已婚,全案仍可上訴。
桃園一名人妻小美(化名)與丈夫阿德(化名)結婚近30年,育有2名子女,原以為家庭美滿,卻在2022年意外發現丈夫竟與前同事小萱(化名)外遇長達12年,甚至還生下6歲私生女。小美崩潰失眠、焦慮,需長期看精神科,連子女也深受打擊。桃園地院審理後,認定阿德嚴重破壞婚姻,判准離婚,全案可上訴。
桃園一名男子阿德(化名)指控前妻小美(化名)在婚姻期間與男子阿勇(化名)有染,甚至發生性行為,憤而提告求償80萬元。但法院調查發現,阿德自己早在離婚前就因外遇被判賠,甚至主動提離婚,法官認定婚姻早已名存實亡,最後判阿德敗訴。可上訴。
台南一名人夫阿德(化名)驚覺妻子小美(化名)與同事阿勇(化名)大搞不倫戀,不僅互傳露骨訊息、親密合照,甚至發生性關係,氣得提告求償68萬元。台南地院審理後,認定阿勇侵害配偶權情節重大,判賠50萬元,全案可上訴。
桃園一名人夫阿德(化名)與高中女同學小美(化名)發展婚外情,兩人不但多次上摩鐵激戰,還被元配曉萱(化名)抓包簽下200萬切結書保證斷絕往來。沒想到這對男女死性不改,繼續在小美住處約會、牽手逛街,親密互動全被徵信社拍下。桃園地院審理後,判決這對男女須連帶賠償曉萱8萬元,阿德另須依切結書賠償200萬元,總計208萬元。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