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含有刑事補償的搜尋結果,共61筆
在自家瓦斯行工作的田姓男子,2022年11月與3名同夥將楊姓男子拘禁在鐵工廠並限制行動自由,被檢方依違反《組織犯罪防制條例》、妨害自由等罪起訴,田男還遭羈押120天。不料,一、二審均認定,楊男為貪圖報酬主動提供帳戶供詐團使用,還配合住宿、接受管理,田男等人並未脅迫、恐嚇,判處無罪確定。事後,田男聲請刑事補償,獲台南高分院准予補償36萬元。此案可向司法院刑事補償法庭聲請覆審。
麵包師傅呂金鎧被訴32年前性侵殺害女大生遭判刑20年定讞,他服刑19年後於2012年出獄,經過非常上訴、高院第二次裁准再審後,合議庭25日審結認定,呂的自白不是出於真意,同案共犯、死囚陳錫卿有瑕疵的證述,及不精確的DNA鑑定結果,無法證明陳性侵殺人時呂在場且共同犯案,因此改判無罪。台灣高檢署表示,等收到判決後,再研議是否提起上訴。
1991年汐止吳銘漢夫妻命案,死者家屬主張凶手並非只有遭判死槍決的王文孝,對獲判無罪定讞的蘇建和等人提起民事求償,王文孝母親須代為賠償831萬多元部分已確定,歷審判蘇建和等人免賠,最高法院日前廢棄台灣高等法院更一審判決,發回更審,蘇等3人需不需賠償仍有變數。
張姓女子擔任財務公司負責人,因該公司涉嫌詐欺案,檢方當時認定她身為涉案公司負責人,參與程度重大有羈押必要,經法院裁定張女在起訴前遭羈押4個月,最後詐欺案因罪證不足,兩審皆獲判無罪定讞,張女提起刑事補償訴訟,高雄高分院判定,按照被羈押天數,他可獲新台幣36萬6000元刑事補償。
李姓男子於前年8月12日上午先跑到高雄地檢署第二辦公室,丟石頭砸破大門玻璃,再跑到高雄地方法院,拿著石頭對值班法警叫囂。一審被判刑6月。上訴高雄高分院審理後,合議庭認為李男是因思覺失調症引起妄想所影響,並無加害他人之意,改判決無罪確定,李請求刑事補償,法院判賠9萬6000元。
本名王江鎮的作家王蕰等人被起訴,在精舍虐死記帳的蔡姓女信徒,台北地院裁定3月6日起羈押王、女信徒幹子昀、梁碧茵、游秀鈴,4人及律師辯稱被害人之傷勢與死亡結果於法律上與他們毫無任何關係,故為免日後刑事補償責任,應立即釋放,北院裁定4人延長羈押禁見2月。可抗告。
高雄市1名黃姓洗車工遭指控製造車禍並性侵女高中生,雖曾在偵訊過程時自白,但法院認定證詞是在警員強烈恫嚇與引導之下所做,非出於自由意志,且其餘證據不足,歷經1、2審均判無罪,最高法院日前駁回高檢署高雄分署上訴,黃男無罪定讞。
纏訟23年的台中后豐大橋陳姓女教師命案,死者男友王淇政以及王男友人洪世緯被控殺人,各遭判刑15年、12年6月定讞入獄,2018年最高法院裁准再審後讓王、洪立即出獄,歷經再審3次無罪,最高法院認為,沒有證據證明2人合力抬起女教師丟向橋下河床的犯行,7日駁回檢方上訴,判決無罪確定,2人未來可聲請冤獄刑事補償金。
前立委羅志明被控涉嫌「共諜」活動,羈押142天,無罪確定後他申請刑事補償,地院裁定國家賠71萬。判決確定前羅志明失去自由、生計,眾媒體對他「大街罵人」,之後連「小巷道歉」都沒。名譽與生計因案被侵犯的這類案例,英國法界暱稱為「無辜稅」,涉案者得賠上個人有形無形的資產。
前立委羅志明被控涉嫌「共諜」活動,羈押142天,無罪確定後他申請刑事補償,地院裁定國家賠71萬。判決確定前羅志明失去自由、失去生計,有媒體人撰文認定他是台灣的敵人,「關鍵時刻可能給台灣民主致命一擊的雙面政客」,眾媒體對他「大街罵人」,之後連「小巷道歉」都沒。名譽與生計因案被侵犯的這類案例,在英國法界有貼切的暱稱:「無辜稅」,涉案者得賠上個人有形無形的資產。
前台聯立委羅志明被控遭中共吸收,引介退役軍官赴陸接受招待,獲判無罪確定。羅志明聲請刑事補償,高雄地院日前以羅因本案遭羈押142天,裁定以每日5000元的最高額補償,准予補償羅71萬元。
黃姓計程車司機因捲入海外郵包運毒案被羈押57天,一審判刑7年6月,二審駁回上訴,去年9月更一審逆轉改判無罪後,檢方未上訴全案確定。事後,黃男請求以5000元折算一天支付刑事補償,但台南高分院僅決定3000元折算一天補償17萬1000元,此案可向司法院刑事補償法庭聲請覆審。
黃姓計程車司機捲入一起利用希臘郵包寄送三級毒品愷他命逾2公斤來台的案件,2022年被羈押達57天。一審判刑7年6月,二審駁回上訴,去年9月更一審逆轉改判無罪後,因檢方未上訴全案確定。事後,黃男依《刑事補償法》請求以5000元折算一天支付刑事補償,台南高分院決定以3000元折算一天補償17萬1000元,但黃男如果不服可向司法院刑事補償法庭聲請覆審。
中南部2023年底爆發「XD假鈔案」,大量假鈔流入市面,菜籃族和外送員人心惶惶、深怕受害,檢警循線追查,發現當時19歲羅姓工人為了裝闊,在網路上購買808魔術店老闆大批假鈔,隨後帶著6名未成年少女到夜市消費裝大爺,趁攤商們忙碌疏於檢查之際消費得逞,魔術店老闆廖鴻鈞等人更慘遭牽連還被羈押,一審更被判處重刑,二審逆轉無罪。
柯文哲羈押案,2025年1月,台北地院合議庭法官許芳瑜、江俊彥、楊世賢兩度裁定交保,卻因「尊重審級制度」屈服於高院「被告間有相互勾串、滅證之情」一詞改裁定羈押。
1月11日,因柯文哲案檢方起訴書與法院裁定多處荒謬,數萬民眾聚集中正紀念堂,以「111釘孤枝」抗議司法不公。
曾在7年前無辜捲入南港女模命案的網紅「絲瓜」梁姓小模,去年遭陳姓女子在IG發布限動訊息,指其萬姓男友的相簿內「有個女生在他床上的背影裸照」,影射梁女是萬姓男友的前「砲友」,梁女憤而報警提告,台北地檢署依加重誹謗罪起訴陳女。
死刑釋憲案,憲法法庭對判死設下8項關卡,37名死囚未來經檢察總長提非常上訴後,是否放回社會,引發恐慌。法界研判,司改會等團體「救援」指標、遭押36年的死囚邱和順,最有可能比照徐自強案的模式,因釋憲結果獲得無罪及刑事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