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含有助理補助費的搜尋結果,共114筆
停職中的新竹市長高虹安被控立委任內詐領公款,一審判刑7年4月,但二審認為《立法院組織法》相關規定恐違憲,她不構成貪汙罪,聲請釋憲並裁定停止審理,但憲法法庭審查庭僅花1個月就封殺、不受理。二審即將宣判,就算改認定高虹安只構成偽造文書罪,檢方一定上訴,未來最高法院「刑事大法庭」將承擔重任、統一法律見解,裁定立委助理費的法律定義。
正副議長聯誼會聯名建請中央修法,為涉及詐領助理費涉案民代解套,修法可能涉及《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會計法》,社會觀感也必須納入考量;學者建議,可將新法施行日期訂於下屆民代上任後,避免引發自肥疑慮。
全國地方正副議長聯誼會9月30日拜會立法院,向藍綠白三黨團陳情,針對政壇頻傳助理費爭議,表示助理費制度實屬歷史共業,呼籲立法院提出修法,放寬助理費使用「只要用於公務上都不屬於貪汙」;國民黨團總召傅崐萁表示,大家應該一同解決這個歷史共業;民進黨團幹事長鍾佳濱也認同相關制度可以通盤檢討。
全台不分黨派民代街有人深陷詐領助理費官司,全國正副議長聯誼會30日赴立法院拜會朝野黨團,直言究竟是如此多民代都甘冒七年以上重罪貪污杯水車薪的助理費,抑或實際上是惡法制度入人於罪?呼籲立法院各黨團立法委員正視此問題、通盤檢視並盡速針對全國民意代表助理費修法。國民黨團總召傅崐萁則表示,公開讓全民檢視修法把歷史共業解決。
國民黨籍高雄市議會前議長、現任議員曾麗燕,涉以「虛報人頭」、「低薪高報」方式詐領公費助理補助費1330萬元,一、二審均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等罪判處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6年;高雄高分檢啟動防逃機制,建請電子監控,高等法院高雄分院15日下午裁定配戴電子手環監控,以防脫逃,可抗告。
嘉義市議員戴寧被控詐領助理補助費,最高法院今日駁回她的上訴,依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務罪判處5年6月,褫奪公權4年,已通知檢方啟動防逃確保執行程序。
國民黨籍高雄市議會前議長、現任議員曾麗燕,被控以「虛報人頭」、「低薪高報」方式詐領公費助理補助費1330萬元,高雄高分院11日二審宣判,維持12年刑期、褫奪公權6年,可上訴。曾麗燕昨未回應,高市議會表示,未定讞前不會解除其議員職務,國民黨高市黨部則回應,尊重司法判決,黨紀將交考紀會研議。
國民黨籍高雄市議會前議長、現任議員曾麗燕,被控自2010年起以「虛報人頭」、「低薪高報」方式,詐領公費助理補助費新台幣1330萬元,高等法院高雄分院11日上午二審宣判,合議庭維持曾麗燕合併刑12年、褫奪公權6年的判決,同案被告胞妹曾麗鴻與前助理曹雪禎則從重改判,仍可上訴。
行政院南部聯合服務中心前副執行長陳慧玲於任職澎湖縣議員期間,和夫婿蔡燈財2人詐領人頭助理費,時間長達8年,共計645萬餘元,6月11日遭澎湖地檢署聲請羈押禁見獲准,全案17日偵結,陳慧玲夫妻被依涉犯貪汙治罪條例之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罪、刑法之使公務員登載不實公文書等罪起訴,而犯罪所得依刑法規定,聲請法院宣告沒收並追徵其價額。全案隨即移審法院,合議庭評議後裁定2人各交保100萬元,並限制住居及禁止出境出海。
行政院南部聯合服務中心前副執行長陳慧玲,因任職議員期間,和其夫婿蔡燈財2人涉嫌詐領人頭助理費,經檢方羈押禁見1個多月後,17日以涉犯貪污治罪條例之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罪嫌、刑法之使公務員登載不實公文書等罪嫌,將陳慧玲夫婦和其許姓、陳姓2親屬偵結起訴,在押中的陳慧玲夫婦一併移審法院。
國民黨高雄市議員黃紹庭遭控自2014年起,長期以人頭助理、低薪高報等手法詐領議會助理補助費,金額達1455萬餘元。高雄地院6月30日一審依《貪汙治罪條例》利用職務詐取財物罪判處黃有期徒刑2年、緩刑5年、褫奪公權3年,須提供240小時義務勞務,並繳交公庫150萬元。黃強調,「絕對沒有中飽私囊」,將與律師研議是否上訴。
前國民黨籍嘉義縣議員邱銀海涉嫌詐領助理費、非法掩埋事業廢棄物及非法寄藏子彈等罪遭嘉義地檢署起訴,事後邱男繳回詐領90餘萬元,今(30日)嘉義地方法院判決,邱銀海應合併執行6年6個月徒刑,全案可上訴。
涉嫌於2003年起利用叔叔、姑姑與弟媳當人頭浮報助理補助費的金門縣議員許玉昭,至2021年期間共詐領232萬餘元,金門地檢署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等案件起訴,並於4月30日向福建金門地方法院聲請羈押並禁止通信接見獲准。金門地院今(26)日裁定,許玉昭以新台幣500萬元交保,並完成科技設備監控部分,准予停止羈押。
民進黨立委林岱樺因涉嫌詐領助理費遭起訴,民進黨廉政會決議7月30日請林到廉政會說明;正國會重量級中常委陳茂松25日在午中常會後,以4點聲明力挺林岱樺清白,並強調「林家只缺票,不缺錢」,他個人也相信,林不會貪污助理費,這件事情是惡意栽贓,要查台灣絕對腥風血雨。
金門縣議員許玉昭2003年起利用叔叔、姑姑與弟媳當人頭浮報助理補助費,至2021年共詐領232萬餘,被金門地檢署檢察官張維哲指揮偵辦。因許玉昭未有前科,犯後坦承犯行、深表悔悟,並繳回所有犯罪所得,金檢依貪汙治罪條例起訴,但請求法院若她能在庭審時坦承犯行、表達悔悟,量處適當刑度。
台北市議員陳怡君及其辦公室主任張惠霖,因涉嫌詐領助理補助費逾384萬元及收受建商每月3萬9000元顧問費,共70餘萬元賄賂,檢方依貪汙罪起訴後,陳、張認罪,並已繳回不法所得,士林地院裁定羈押禁見,2人不服提抗告,台灣高等法院駁回,2人從6月3日起羈押3月,並禁止接見、通信確定。
因詐領助理費去年8月一審遭澎湖地院分別判刑8年及3年10個月的國民黨籍澎湖縣議員歐中慨夫婦,上月15日在二審法官當庭說明「不認罪不可能緩刑」的情況下,終於改口認罪,並願繳回犯罪所得,10日二審宣判,改判歐中慨有期徒刑2年、褫奪公權2年,緩刑5年;歐妻顏美珍有期徒刑1年10月、褫奪公權1年,緩刑5年。可上訴。
台北市議員陳怡君詐領助理補助費逾384萬元,士林地檢署3日偵結,檢方另查出陳怡君收建商70餘萬元賄賂充當「門神」,依《貪汙治罪條例》不違背職務收賄、刑法偽造文書、洗錢等罪起訴陳怡君、建商共7人。陳怡君及其辦公室主任張惠霖,移送士林地院審理後,2人雖在法庭上坦承起訴犯罪事實並已繳回不法所得,但法官認定2人「認錯不認罪」,說法與其他被告、證人有異,對於對價關係及主觀犯意尚待釐清,考量兩人住一起,有串滅證之虞,晚間裁定羈押禁見。
台北市議員陳怡君及其辦公室主任張惠霖,因涉嫌詐領助理補助費逾384萬元及收受建商70餘萬元賄賂,士林地檢署3日依貪汙治罪條例、偽造文書、洗錢等罪嫌起訴2人及其他3名親屬。2人被控利用人頭詐領公費助理費,並每月收取營建廠商顧問費,協助加速建照申請及道路開挖等程序,金額龐大且手法複雜,士林地院預計下午4點30分召開接押庭,先訊問張惠霖,接著再訊問陳怡君,法院預計稍晚會決定是否交保或接續羈押。
士林地檢署偵辦台北市議員陳怡君及其辦公室主任張惠霖,詐領助理補助費384萬餘元一案,3日偵查終結,檢察官依貪汙治罪條例、偽造文書、洗錢等罪嫌將2人及其他3名親屬提起公訴。此外,陳怡君與張惠霖另被控收受建商70萬餘元賄賂,同樣遭到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