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尋結果

以下是含有周勵宏的搜尋結果,共04

  • 最貪理專盜客戶3.5億元「住豪宅買保時捷」 二審判賠金額出爐

    最貪理專盜客戶3.5億元「住豪宅買保時捷」 二審判賠金額出爐

    前台新銀行理專周勵宏,為彌補自己投資金融商品虧損,A走6名VIP客戶存款新台幣2億9585萬4975元及173萬美元。台新銀行向周男、胞妹周承蓁、提供帳戶友人黃俊閎提告民事求償,台北地院認為,台新銀應負三成過失責任,判周男等人應給付新台幣1.65億餘元、美金121萬餘元。案經上訴,台灣高等法院今(3)日廢棄原判決,改判周、黃再連帶給付台新銀新台幣1888萬8146元。周男等人全部賠償金額為1億8398萬2779元及美金121萬1000元。可上訴。

  • 獨》「最貪理專」周勵宏判囚11年半定讞 高檢署發監執行

    獨》「最貪理專」周勵宏判囚11年半定讞 高檢署發監執行

    台新銀行理財前專員周勵宏,為了彌補自己投資金融商品虧損,在12年內暗槓6名VIP客戶存款共新台幣3.5億多元,且住豪宅到酒店尋歡,被稱為「最貪理貪」,最高法院上月判處周男11年6月徒刑確定。由於周男在押,最後事實審為高等法院,台灣高檢署執行科檢察官日前已直接將周男發監執行。

  • 「住豪宅買保時捷」 最貪理專盜客戶3.5億元 下場出爐

    「住豪宅買保時捷」 最貪理專盜客戶3.5億元 下場出爐

    前銀行理財專員周勵宏,為彌補投資金融商品虧損,A走6名VIP客戶存款新台幣2億9585萬4975元及173萬美元,共新台幣3.5億多元,最高法院依違反銀行法之背信罪將他判囚11年6月定讞。民事部分,台北地方法院今判周等人應連帶賠償台新銀行1億6509萬餘元、美元121萬1000元(約新台幣3754萬餘元),可上訴。

  • 最貪理專盜客戶3.5億元「住豪宅買保時捷」 判囚11年6月

    最貪理專盜客戶3.5億元「住豪宅買保時捷」 判囚11年6月

    前銀行理財專員周勵宏,為了彌補自己投資金融商品虧損,A走6名VIP客戶存款新台幣2億9585萬4975元及173萬美元,共新台幣3.5億多元,且住豪宅到酒店尋歡,最高法院依違反銀行法之背信罪將他判囚11年6月,未扣案犯罪所得沒收,全案定讞。

回到頁首發表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