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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2024年1月3日修正公布「房屋稅條例」部分條文,囤房稅2.0自2024年7月1日施行,2025年5月開徵。新竹市2022年7月1日實施囤房稅1.0,此次配合財政部推動囤房税2.0,原縣市歸戶,改採全國歸戶,按全國持有戶數訂定差別稅率,增加多屋族持有成本,鼓勵房屋有效利用及合理化房屋稅負,竹市稅務局參照財政部2024年4月1日公告基準,擬具竹市房屋稅徵收率自治條例草案,已於5月6日至13日完成預告,2024年6月11日經市府市務會議審議通過,將送7月的竹市議會臨時會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