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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置儲能系統能改善太陽光電間歇性供電問題、調節夜尖鋒供電能力,目前經濟部規劃三類儲能設施,包括併網型儲能、太陽光電結合儲能系統及抽蓄水力。經濟部能源署表示,併網型儲能2024年底已提前達成2025年的設置目標1GW,另外抽蓄水力亦有大甲溪流域機組處於環評階段。
經濟部5日公布離岸風電3-2期容量分配結果,依序位分別為森崴集團的又德風場、風睿(SRE)的海廣風場、CIP渢妙風場、Corio的海鼎一風場,及德能的德帥風場,總計5座風場獲配,分配容量共計2.7GW。
離岸風電3-2期容量分配結果出爐,經濟部5日公布依序為森威集團的又德風場獲得700MW容量、風睿(SRE)的海廣風場獲得800MW容量、CIP渢妙風場600MW、Corio的海鼎一風場獲360MW,以及德能的德帥風場獲240MW,總計五座風場獲配,分配容量共計2.7GW。
台灣需要足夠的電,且是充足的綠電,這是總統賴清德施政的當務之急。在全球人工智慧(AI)強勁需求帶動下,台灣作為AI供應鏈關鍵成員,用電需求將大增;另一方面,在國際淨零碳排趨勢下,AI供應鏈也非導入綠能不可。
經濟部9日確定離岸風電區塊開發3-2期選商結果,敲定6風場依序獲得開發資格,分別為森崴集團又德、風睿(SRE)海廣、沃旭的大彰化東北、CIP渢妙、Corio海鼎一,以及德能的德帥風場,但由於有業者風場重疊,因此各風場獲配容量,後續還有待經濟部公布。
賴政府最重要政策之一的能源政策,引起的核電論戰還在未定之天,以風電為主的綠色能源將先走一步,520後加速進行。其中量體最大的離岸風電,開發3-2期容量分配結果將於6月下旬確定,浮動式風場示範計畫則於第三季啟動;至於示範計畫案的場數,在原本2座案場外,決定視業者計畫內容彈性增加1案場。
新政府520即將就任,日前離岸風電產業協會(TOWIA)拜會準經濟部長郭智輝,各開發商向他提出區塊開發3-1期展延併網期程,以及檢討降低國產化比例等建言,這些都是當前3-1期專案所遭遇的挑戰,政府和產業需要一起面對。與此同時,3-2期的招標選商也正在進行,但我們恐怕也可預見,未來當3-2期得標業者再度拜訪郭部長甚至更高層決策者時,前述的建言可能會原封不動的再被提出。
再生能源發展最容易面臨到饋線不足的問題,政府為彌補饋線不足並讓饋線利用率最大化,特訂定「中華民國111年度太陽光電發電設備結合儲能系統競標暨容量分配作業要點」,以推動太陽光電發電設備結合儲能系統設置。永鑫能源參與能源局「PV+ESS競標服務」,進行高雄彌陀光儲案場設置。繼2023年全台首座共同升壓站落成後,永鑫能源也成為台灣首批太陽光電結合儲能系統建置廠商之一,於台灣再生能源轉型中再度成為關鍵角色。高雄彌陀光儲全案工程於2023年11月21日啟動,並於2024年1月23日完成台電掛表。
依經濟部規定,廠商參與離岸風電第三階段選商資格前提之一為「取得環評專案小組初審建議通過審查」,因此廠商為爭取選商資格,往往在同一址場送審大量環評案件,導致不斷環境調查、環評委員重覆審查造成行政資源浪費,環境部擬把離岸風電初審採二階段審查,第一階段初審檢核表採簡易版審查,符合後及給予建議通過,待經濟部選商完成後,再檢相關資料送審第二階段初審,有環團批評,原本就應由經濟部擔任選商,而不是把選商資格丟給環境部造成環境部負擔。
原訂離岸風電區塊開發業者需於環評初審過關後,才能取得開發資格,因此出現不少重複場址、讓環委重複審查。為加速作業及提升審查品質,環境部2日預告「風力發電離岸系統開發行為環境影響評估初審作業要點」草案,將離岸風電環評初審分二階段辦理。
遊戲規則定槌!攸關離岸風電區塊開發3之2(第三階段第二期)大餅的選商規則,經濟部晚間正式公布,新增開發商如果拿到2家企業購電合作意向書(LOI),就能多拿100MW(10萬瓩)容量開發權。同時放寬繳交正式「企業購售電合約(CPPA)」文件時間,給予行政契約訂定後18個月寬限期,較草案6個月多出2倍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