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含有抗辯的搜尋結果,共384筆
嘉義地方法院近日審結一起備受矚目的「凶宅」損害賠償官司。一名王姓女房東,因名下套房被保全公司員工承租後在屋內輕生,導致房屋成為凶宅、價值暴跌,憤而提告求償。法院判決出爐,輕生員工的繼承人以及當初簽約的二房東,必須在繼承遺產範圍內連帶賠償房東609萬餘元,全案仍可上訴。
嘉義地方法院近日審結一起備受矚目的「凶宅」損害賠償官司。一名王姓女房東,因名下套房被保全公司員工承租後在屋內輕生,導致房屋成為凶宅、價值暴跌,憤而提告求償。法院判決出爐,輕生員工的繼承人以及當初簽約的二房東,必須在繼承遺產範圍內連帶賠償房東609萬餘元,全案仍可上訴。
男星王子(邱勝翊)遭范姜彥豐毀滅式爆料後,承認與對方的老婆粿粿(江瑋琳)超越朋友的界線,4日再次發聲明道歉,引起熱議。近日雷丘律師在節目直指,王子的第一波道歉聲明太荒謬,若想脫罪,王子只能說自己是牛郎。
桃園一名人妻娜娜(化名)與丈夫結婚18年,原本婚姻看似穩定,未料去年竟有陌生女子爆料「下班都去A7找人約砲」、「與黑人朋友玩3P」等驚人訊息,還附上「我解鎖外籍」、「來自象牙海岸」等不雅對話與裸照,丈夫震驚不已,崩潰向娜娜求償30萬元。而娜娜卻辯稱遭詐騙集團陷害,但法官認為相關證據足以認定其行為侵害配偶權,判她須賠償20萬元精神慰撫金,全案可上訴
粿粿(江瑋琳)與范姜彥豐的婚變風波持續延燒,王子(邱勝翊)4日二度發聲明道歉,並透露曾提出分期賠償的提議,卻無法達成共識。而先前爆出范姜彥豐求償1600萬元,後來又降至1200萬元,依然協商不成、進入司法階段。對此,律師雷丘發表看法,認為范姜彥豐可能無法在王子身上求到高額賠償。
歌手黃明志捲入台灣網紅謝侑芯命案,由於人就在案發現場,加上尿檢被驗出有毒品反應,涉嫌重大的他,已於5日凌晨主動投案,交往15年的正牌女友Sarah始終陪伴在身邊,但周刊爆料兩人看似感情穩定,不過知情的人都知道,黃明志身邊不乏許多「玩樂對象」,還特別喜歡到泰國的第三性店家消費。
42歲大馬歌手黃明志最近捲入台灣網紅謝侑芯謀殺案,今(5日)凌晨,神隱多日的黃明志現身,在IG限動表示要去警局投案,他下車第一件事先是自拍,引來網友傻眼問:「還有心情?」而當地媒體表示,警局宣布會延扣黃明志7天調查案情。
高雄一名吳姓男子買下鳳山一處房產後,申請土地合併並委託高雄市地政局鳳山地政事務所重新鑑界,結果被告知房屋部分占用鄰地,吳男只好花錢拆屋。未料事後地政事務所竟來函坦承「鑑界錯誤」,吳男氣得提告國賠233萬元。但高雄地院審理後,認定鑑界作業不屬於「行使公權力」,也非土地登記錯誤,判吳男敗訴,全案仍可上訴。
桃園市新屋區彭姓民營加油站站長與郭姓、林姓男子民國101年組成竊油集團,在加油站對面租下百坪廠房竊油,中油公司發現油壓異常逮到人,中油認為雖然未被成功偷油,但是油管遭破壞,修復費用達57萬8550元,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彭男等3人賠償。台灣高等法院認為,中油113年8月14日提起訴訟,已逾10年,郭等人為時效抗辯,應屬可取,維持一審認定,駁回中油的請求確定。
雲林一名男子阿強(化名)與人妻阿芳(化名)發展不倫戀,兩人不僅以男女朋友相稱,還同遊墾丁、共宿一室,更有接吻、擁抱等親密合照,全因阿強配偶在另案訴訟中的證據而曝光。阿芳的丈夫阿勇(化名)發現自己遭戴綠帽後,憤而向阿強提告求償60萬元。雲林地方法院審理後,認定阿強確實侵害阿勇的配偶權,情節重大,但以無積極證據證明兩人發生性行為為由,酌減賠償金額,判決阿強應賠償30萬元。全案可上訴。
國道警察取締未繫安全帶又一例! 高雄一名吳姓男子今年2月駕駛自小客車行經國道3號南向357公里處時,遭警方認定前座乘客未依規定繫安全帶,逕行舉發。案經高雄市政府交通局裁處3000元罰鍰。吳男不服,堅稱乘客並無違規,可能是「誣陷或設備不良」,憤而提起行政訴訟抗罰。然而,法官檢視警方提供的採證照片後,認定違規事實明確,判決吳男敗訴,全案仍可上訴。
高雄一名吳姓男子買下鳳山一處房產後,申請土地合併並委託高雄市地政局鳳山地政事務所重新鑑界,結果被告知房屋部分占用鄰地,吳男只好花錢拆屋。未料事後地政事務所竟來函坦承「鑑界錯誤」,吳男氣得提告國賠233萬元。但高雄地院審理後,認定鑑界作業不屬於「行使公權力」,也非土地登記錯誤,判吳男敗訴,全案仍可上訴。
一名施姓男子今年3月駕駛愛車行經雲林縣褒忠鄉一處路段,遭測速照相拍下時速高達110公里,由於該路段速限僅50公里,他因此慘遭重罰1萬2000元,還被吊扣牌照6個月並須參加道安講習。施男不服,提起行政訴訟,並提出「測速瞄準點有誤」、「員警躲藏執法」、「未設警示標誌」、「取締點未公告」等四大理由抗辯。然而,台中高等行政法院審理後,認為這些理由都站不住腳,於近日判他敗訴。可上訴。
太離譜!新北一名台姓男子開車行經台北市某路口時,竟無視斑馬線上的行人直接駛過,事後被民眾檢舉,慘吞6000元罰單還得參加道安講習。男子不服提起行政訴訟,辯稱「行人只是站在那裡」,更質疑路口號誌有問題。但法官當庭勘驗影片打臉,清楚拍到他未禮讓行人的違規事實,最終判決敗訴,全案可上訴。
台中一名人夫阿強(化名)與小三小雪(化名)發展婚外情,小三甚至為人夫產下一女,正宮阿芳(化名)得知後憤而提告,向小雪求償100萬元。小雪雖在法庭上辯稱「阿芳早已同意開放式婚姻」,但法官根據關鍵對話紀錄,認定阿芳的容忍僅是「無奈等待丈夫回頭」,並非真心寬恕,最終判決小雪須賠償阿芳50萬元。全案可上訴。
前行政院長陳冲於筆者服務單位60周年研討會上,一言擲地有聲:「納稅人不要特權,但需基本人權」。令筆者憶及一段關乎政府誠信與人民財產的漫長論辯;其核心正是屢成民怨淵藪的《稅捐稽徵法》。
前行政院長陳冲於筆者服務單位60周年研討會上,一言擲地有聲:「納稅人不要特權,但需基本人權」。令筆者憶及一段關乎政府誠信與人民財產的漫長論辯;其核心,正是屢成民怨淵藪的《稅捐稽徵法》。
台中一名人妻阿芳(化名)發現丈夫阿強(化名)行為有異,查看其手機後,驚覺丈夫與女子小美(化名)有染,不僅有親密對話,小美甚至傳送入境香港的個人資料,阿芳當下翻拍存證並對兩人提告求償,且獲得勝訴。不料,小美事後反控阿芳破解手機密碼、侵害隱私,求償55萬元。但台中地院審理後認為,阿芳行為屬正當蒐證,駁回小美之訴,全案可上訴。
台南一名人妻阿芳(化名)發現丈夫阿強(化名)行為詭異,懷疑他出軌,但苦無證據。沒想到「助攻」竟來自小三的丈夫!小三柔柔(化名)的丈夫阿勇(化名),因懷疑妻子外遇,竟偷偷翻閱其手機,發現妻子與阿芳的丈夫阿強有大量鹹濕對話,內容不僅互稱「北鼻」、「寶貝」,還露骨討論床事,甚至提及「床單濕一灘」、「流白色液體」等細節,顯已多次發生性關係。阿勇將對話錄影存證後自首,而阿芳則拿著這些「鐵證」向柔柔提告求償。台南地院審理後,認定柔柔侵害配偶權屬實,判她應賠償阿芳20萬元。可上訴。
一名父親阿國(化名)為了確保他的老年生活有人照料,因此就將名下土地贈與兒子阿華(化名),並約定每月給他10萬元生活費,還有每周至少一次幫忙果園農作。不料,阿華在拿到土地之後,僅匯了一次10萬元便音訊全無,阿國氣得提告撤銷贈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