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含有裁定不罰的搜尋結果,共63筆
王姓男子在民國114年7月29日社群軟體Threads上發文,內容提及「台北超微收539億、每個人可以領到2萬、蔣萬安什麼時候發2萬?」等語,北市警局信義分局認為王男未經查證事實,涉嫌散布謠言,此舉恐引發社會大眾恐慌。警方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移送法辦,士林簡易庭審理後,裁定不罰。
台中市一名婦人遭詐團以投資虛擬貨幣話術,騙走逾新台幣400萬元,其女兒得知消息後氣炸,於上(9)月11日設局誘出車手,但遭對方發現後駕車衝撞,女兒當場趴在引擎蓋上以「肉身擋車」受傷,而當時女兒的邱姓丈夫為嚇阻歹徒,竟亮出玩具槍恫嚇,事後遭警方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移送。法院近日判決出爐,裁定不罰;可抗告。
今年7月28日,台中陳姓男子於社群軟體Threads,發布「台中普發四萬」的不實內容,遭南區區公所報案,表示散佈「假消息」,台中市府更在官網宣傳此為「假消息」,並寫出罰則;台中地院認為,陳男行為是公共議題討論,屬「言論自由」範圍,裁定不罰。南區區公所表示尊重法官裁定。
台中陳姓男子在Threads上張貼台中市長盧秀燕為背景,寫有「每人普發4萬」內容,經台中南區區公所向警方報案散布假訊息送辦,但台中地院認為,陳男是就公共議題討論屬「言論自由」而無散布謠言,裁定他不罰;對此裁決市府回應,遵重司法判決,將不提抗告。
今年7月28日,台中陳姓男子於社群軟體Threads,發布「台中普發四萬」的不實內容,遭南區區公所報案,表示散佈「假消息」,台中市府更在官網宣傳此為「假消息」,並寫出罰則;台中地院認為,陳男行為是公共議題討論,屬「言論自由」範圍,裁定不罰。
台東郭姓女子日前在某冰店與陳姓業者爆發口角,氣憤脫口嗆「你媽要死了」,遭警方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移送法辦。然而,台東地方法院審理後認為,郭女僅在現場停留約2分鐘,並未造成實質騷擾,最終裁定「不罰」,可抗告。
民進黨立委王義川在政論節目以台中市普發4萬元為例,拋出操作假議題四步驟「丟出假議題、製作哏圖、讓對方澄清、再拿澄清打一次」,各界譁然。警方以王義川涉散佈謠言,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移送士林地院裁處,法官審理後認為,沒有證據證明王義川有散佈謠言之意圖,且難認定訊息會讓聽聞者產生畏懼或恐慌,影響公共安寧,不構成《社維法》違序行為,裁定王義川不罰。
新北市羅姓男子7月15日向罷免團體的志工轉述,他聽聞有人計畫在罷免投票日破壞電力系統,並點名廖先翔、徐巧芯等多位民意代表。警方獲報後,認為羅男涉嫌散佈謠言影響公共安寧,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不過法院庭審理後,認定羅男僅是出於善意提醒,其言論並未造成公眾恐慌,裁定不罰。
曾姓男子今年4月在高雄市某寵物公園內,以手機觀看色情影片,警方獲報到場後,將他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移送裁處,但法院審理時認為,曾男觀片時有佩戴耳機,屬個人私下行為,並未構成對外「播放」或「唱演」,因此高雄地方法院裁定不罰,全案仍可抗告。
黃姓男子於2025年5月在社群平台發布一張印有「TAIPI」字樣的世壯運瑕疵衣服圖片,並聲稱是學校發放給教職員的,遭北市教育局及世壯運執委會澄清為不實訊息,被控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士林地院認定爲言論自由,裁定不罰,可抗告。
根據歐盟研究,全球約200個國家中僅有24國設置罷免制度,罷免多限於個別民代或地方官員,而由執政黨全面針對在野黨議員啟動罷免,台灣此例屬全球首見,且是操作制度偏離的「難以想見」。
檢調全台偵辦罷免綠委罷團偽造提議書案,國民黨青年軍、罷團領銜人宋建樑因到新北地檢署受訊前,戴著象徵納粹的卐字臂章,拿著希特勒著作「我的奮鬥」,並做出納粹敬禮手勢,。遭德國在台協會、以色列駐台代表發文譴責,事後警方將宋男依《社會秩序維護法》「蒙面偽裝或以其他方法驚嚇他人」移送新北地院裁處,法官認為宋男並未「蒙面偽裝」,沒有做出任何驚嚇他人行為,客觀上亦無危害公共秩序或社會安寧之虞,裁定不罰。
今年3月間,網路流傳「總統視導部隊,士兵突然昏倒」影片,國防部指控內容不實,轉傳影片的呂姓網友,被警方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移送裁處,但法官認為呂男轉傳不實影片,雖嫌輕率且有誤導情事,但因影片內容未涉恐怖或攻擊行為,且國防部已發出新聞稿澄清該影片為變造,不致於讓民眾產生畏懼或恐慌,影響公共安寧,不構成《社維法》,裁定不罰。
今年3月間,網路流傳「總統視導部隊,士兵突然昏倒」影片,國防部認為內容不實,揚言提告。警方找到轉傳影片的呂姓網友,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將呂男移送裁處,法官認為呂男轉傳不實影片,雖嫌輕率,且有誤導情事,但因影片內容未涉恐怖或攻擊行為,難認該內容會讓民眾心生畏懼或恐慌。加上國防部已發布澄清該影片為變造,因此不因致於讓民眾產生畏懼或恐慌,影響公共安寧,不構成《社維法》,裁定不罰。
被視為「白狼」張安樂左右手、俗稱狼友會的「中華安樂之友會」北部分會會長王啟鑌,上月遇罷免藍委團體在新北市中和區連署,詢問「我要罷免賴清德是在這邊嗎?」,並錄製影片上傳抖音,警方依《社會秩序維護法》將王移送裁處,新北地院認為王不構成「藉端滋擾」要件,裁定不罰。
王姓女子日前在台北市西門町拆除台灣獨立建國大旗隊設置的旗幟,警方將她依社會秩序維護法移送法辦,她說當日心情沮喪,且覺得西門町是觀光景點,不應有過多政治立場的旗子樹立,而徒手拔取旗子,台北地院法官認為,她拆下旗幟後就離開現場,不符合《社會秩序維護法》藉端滋擾公共場所之行為,裁定不罰。可抗告。
監察院長陳菊去年底因流感到高醫治療,隨後又發現其右側腎臟長腫瘤且有腦血管阻塞病況,包含前總統蔡英文、副總統蕭美琴等人都曾來探望,但在今年4月,44歲陳姓女碩士因發文詢問「陳菊走了?」而遭法辦,今(28)日高雄地院以「不足以擴張解釋有影響公共安寧情形」為由裁定不罰。對此,資深媒體人謝曜州也直呼,好在法官是正常人。
監察院長陳菊去年底因流感到高醫治療,隨後又發現其右側腎臟長腫瘤且有腦血管阻塞病況,包含前總統蔡英文、副總統蕭美琴等人都曾來探望。未料,今年4月22日晚間,PTT卻有人發文問「陳菊走了?」、「陳菊剛剛過世了??真的假的??」,警方獲報也立即偵辦貼文者帳號,火速逮到44歲陳姓女子,訊後被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送辦,高雄地方法院高雄簡易庭審理後,裁定不罰。
去年10月底康芮颱風襲台,全台放一天颱風假,10月31日晚間,國人都在關注11月1日是否會再放颱風假之際,余姓網友竟提前上網發文「北北基桃11/1停班停課」,但因颱風未達停班停課標準,北北基桃僅新北烏來區停班停課,警方認為余男散布假訊息,依《社會秩序維護法》將余移送台北地院裁處,法官因大批網友留言吐槽余「造謠」、「搶發摔車」,認為余亂發不實資訊,雖不妥適,但尚未因誤導閱聽者致影響公共安寧之程度,裁定不罰。
台中有位黃姓男子為了替友人吳姓男子接風,便聘請爆乳女郎與舞獅於台中監獄外表演,黃男遭警方依《社會秩序維護法》藉端滋擾、妨害安寧秩序移送法辦,台中地院簡易庭裁定不罰,台中第四分局提出抗告,合議庭認為表演僅3至5分鐘,黃男無「藉端滋擾」的意圖,駁回警方抗告,全案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