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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動與各國簽署避免雙重課稅協定(ADTA)是政府既定政策目標之一。台商東進最重要的台美(美國)超額稅負及雙重課稅問題,即「台美ADTA」協商,仍卡在美國參議院等待通過。 財政部表示,目前台美關係非常好,對話非常暢通,「加速推動」,是雙方共識。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北區國稅局於113年9月25日協同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與某美商集團在台3家子公司,於財政部辦理預先訂價協議簽約儀式,這是該美商集團首次在我國簽署預先訂價協議,為我國首次受理涉及跨轄區交易之預先訂價協議案件。
國際財政協會(IFA)中華民國總會與安永聯合會計師事務所13日舉辦「國際稅務前瞻:國別報告、綠色稅制、BEPS 2.0的實踐與展望」研討會,IFA中華民國總會理事長、財政部次長李慶華表示,因應國際稅務趨勢,財政部持續探討進一步深化國別報告的應用,並密切關注未來國際反避稅制度發展,確保跨國企業集團及我國稅制能夠有效應對相關挑戰。財政部也持續關注各國推行GMT(全球企業最低稅負制)進程,審慎評估我國是否完整導入GMT制度、導入時程與方式及其對我國跨國企業集團的影響。
全球稅制趨勢影響臺灣跨國企業的稅務,包括國別報告、綠色稅制、BEPS 2.0及支柱一、二,一系列新的國際稅務改革措施將導致許多跨國企業需因應未來國際反避稅制度的發展及相關挑戰。今(13)日由國際財政協會(IFA)中華民國總會與安永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共同舉辦「國際稅務前瞻:國別報告、綠色稅制、BEPS 2.0的實踐與展望」研討會,展望最新的國際稅務趨勢,提供企業多元面向的因應之道。
全球化在地緣政治衝突、數位經濟興起、國際貿易盛行、稅務環境日益複雜等因素影響之下,移轉訂價成為影響企業租稅成本重要因素。跨國企業雖多半已經建置相關計價模式,以控管移轉訂價風險,惟實務上仍常見未預期因素干擾,導致企業須進行一次性移轉訂價調整,以符合常規交易原則,降低集團企業重複課稅的風險。
進入112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季節,達一定門檻企業依法令規定需申報關係企業交易,以及備妥移轉訂價三層文據。安永聯合會計師事務所8日舉辦網路研討會,探討關係企業交易申報、移轉訂價相關文件編製注意事項,分享移轉訂價查核實務以及針對BEPS最新動態進行更新。
OECD日前發布「包容性框架第一支柱金額B(Amount B)報告正式稿」,預計3月底納入OECD移轉訂價指引。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稅務部資深會計師李嘉雯指出,未來若台灣採用金額B相關規定,具有銷售功能之台灣公司將受影響,尤其實務上常見跨國集團在台子/分公司從事經銷業務。
根據安永「2024年全球稅收和移轉訂價調查」,全球稅制改革、技術使用效率低、經濟不確定性三大因素,對企業的移轉訂價的管理能力產生了龐大的壓力。針對47個區域千名大型企業移轉訂價專業人士與高階主管的訪問結果顯示,有84%受訪者表示,由於全球的稅制改革,企業面臨「中等」或「重大」的雙重課稅風險;71%受訪者指出,全球最低稅負制對於移轉訂價的相關策略將產生「中等」或「重大」的影響。
財政部表示,我國與韓國避免所得稅雙重課稅及防杜逃稅協定(簡稱台韓所得稅協定)於110年11月17日完成異地簽署,嗣雙方完成使該協定生效之國內法定程序並相互通知,該協定於112年12月27日周四起生效,自113年1月1日元旦起適用,為我國第35個生效之所得稅協定,並為繼台日(日本)所得稅協定之後,我國與東北亞國家之第2個所得稅協定。
外交部、財政部29日同步宣布,《避免所得稅雙重課稅及防杜逃稅協定》(以下簡稱台韓所得稅協定)經各自完成國內立法程序及相互通知後,12月27日起生效,明年元旦起適用,這是我國第35個生效的所得稅協定,並為繼台日所得稅協定後,與東北亞國家的第2個所得稅協定。
財政部表示,我國與韓國避免所得稅雙重課稅及防杜逃稅協定於110年11月17日完成異地簽署,嗣雙方完成使該協定生效之國內法定程序並相互通知,該協定於112年12月27日起生效,自113年1月1日起適用,為我國第35個生效之所得稅協定,並為繼台日(日本)所得稅協定之後,我國與東北亞國家之第2個所得稅協定。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表示,我國與美商集團臺灣分公司預先訂價協議(APA),在雙方共同努力之下,已順利達成協議共識,該局樓局長於周一上午與美商集團臺灣分公司代表在該局完成簽署,以避免徵納雙方耗費過多時間在移轉訂價上的查核,並使營利事業在協議適用期間之稅負更具確定性及穩定性。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表示,我國與美商集團台灣分公司預先訂價協議(APA),在雙方共同努力下,已順利達成協議共識並完成簽署。本次簽署預先訂價協議之美商集團是居世界領導地位之運輸設備零組件供應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