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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一家環保公司名下曳引車因員工酒駕遭舉發,裁決處依《道交條例》重罰「吊扣牌照2年」,但法官認定「車主≠駕駛」不該連坐,直接撤銷處分。可上訴。
南投一名邱姓男子因違規使用霧燈遭警方攔查,被發現酒駕嫌疑後竟拒測,事後挨罰18萬元、吊照3年,他不服提起行政訴訟,辯稱警方未告知完整法律後果,程序不合法。但法官勘驗影像後認定,員警已明確告知拒測將面臨18萬罰鍰及吊照,程序並無違誤,最終判邱男敗訴,全案仍可上訴。
桃園警察分局武陵派出所員警日前在三民路執行取締酒駕勤務時,發現機車騎士未依規定兩段式左轉立即將其攔停。男子卻突然說肚子痛,還稱拉在褲子要警察負責。但酒測只需1分鐘,他卻寧願爭論近10分鐘,警方認為其拒測開罰,還發現他是通緝犯,全案依法送辦。
北市一名駕駛7月15日晚間11時駕車行經北投大業路,遇到警方臨檢,駕駛質疑為何要對他「酒精檢知器」呼氣,揚言要對員警提告強制罪,警民僵持在路檢點,案經光明派出所副所長趕到現場,確認駕駛沒有酒氣並讓其離去,駕駛則將行車記錄器貼上《社會新聞影音》社群。
高市鄧姓大貨車司機酒駕遭員警攔停,酒測值確實超標,事後挨罰3萬3000元並吊扣駕照2年,鄧男認為員警值勤有瑕疵、怒提行政訴訟。一審駁回鄧男之訴,該案上訴至高雄高等行政法院,法官發現員警酒測時未全程錄影、違反警政署「取締酒後駕車作業程序」,最後撤銷原處分,發回重新調查。
高雄市小港區一名61歲謝姓男子日前到朋友家小酌,酒後貪圖方便深夜開車上路,未料,停等紅燈時,違規佔用機車停等區而遭警攔查,員警盤查身分時聞到酒味,進行簡易測試發現有酒精反應,警方依規定實施酒測,酒測值遠超過法定標準值,最後只能上乖乖警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