颱風季節將屆,保險局25日發布5大提醒,即呼籲民眾投保住宅火險時記得附加颱風洪水險,並且部分淹水機率較高的地區費率較高,若在5~10月才加保,保費仍是以一年計算;另外,停放在家中及地下室的車輛,必須投保車體險附加颱風洪水險;土石流風險要額外附加;發生損失時要拍照存證;大樓公設、地下室部分應是授權管委會投保。
每年6~9月常見颱風來襲,挾帶強風豪雨,造成全台不小損失,保險局提醒民眾除了做好防颱準備外,也應檢視自身需求,以住宅火險附加颱風洪水險,才能承保因颱風洪水造成的淹水或強風吹毀建物的損失。
保險局提醒,如房屋坐落的地區、建築結構及樓層,都會影響住宅颱風洪水險的保費計算因素,如基隆、宜蘭、花東及屏東等常受颱風侵襲地區費率較高,一樓及地下室費率也會比二樓以上要高。
例如台中市一樓公寓建物100萬元、動產50萬元,不動產保費約1568元,動產保費約1000元;但若是台北市二樓建物100萬元、動產50萬元,建物保費約946元,動產保費則約640元,都會比台中一樓便宜。
而有些民眾打算颱風季快到時,才想加保颱風洪水險,保險局表示,高風險時節才加保,會造成費率扭曲,因此每年5~10月中途加保者,必須按全年保費的100%計算保費,且中途退保者不予退費。
二是即便投保住宅颱風洪水險,但被保險人停放在家中或地下室的車輛泡水,並不在保單保障範圍,保險局建議應投保汽車車體損失險,附加颱風及洪水保險,才能獲得相關保障。
三是颱風與洪水造成的地層滑動、山崩、土石流等損失,也不在住宅颱風洪水險的保障範圍內,保險局表示,若是房屋位於低漥地區或山坡地者,建議要加保「地層下陷、滑動或山崩保險附加條款」。
四是若是大樓公設、共有的地下停車區等,建議要授權管委會就公設部分投保住宅火險附加颱風洪水險,屆時如防水閘門沖毀等損失才能獲理賠。
五是已投保相關颱風洪水險的保戶,在發生保險事故時,要將受損的財物拍照存證,在申請理賠時才便於保險公司加速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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