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20諧音「就愛你」,為爭取同志婚姻合法化,高雄市三民區綠黨市議員候選人梁益誌,今天陪同6對有意結為夫妻的同志伴侶,到三民二戶政事務所辦理結婚登記;但戶政所依民法規定,「婚約應由男女雙方訂定」為由,將正式公文回覆以「不適法」駁回。
梁益誌也是同志,他的競選總部公關主任吳宗泰說,他們明知道同志沒辦法登記結婚,但要拿到政府單位發出的正式拒絕處分書,才能有所依據向立法院、行政院爭取同志婚姻合法化。
6對同志分別是1對女女、5對男男,另有1對在美國加州已經合法登記結婚的美籍女同志伴侶,也到場響應;相戀9年的男同志圍圍(30歲)與喵喵(27歲)都是國中老師,他們說,攜手走過外界異樣的眼光,過程很辛苦,為主張同志結婚合法化,即使明知法律不許可,仍想以行動表示支持。
女同志伴侶李月(20歲,大二生)和茶米(22歲,研究生)交往1年,茶米為雙性戀者,和前男友因個性不合分手,在同志諮詢辦公室當志工認識李月;茶米說,沒有法律保障,2人就像「最熟悉的陌生人」一樣,因此才想辦理結婚登記。
三民第二戶政事務所今天仍收件同志們申請書及結婚書約、身分證影本;但主任魏瑟瑄表示,依「民法」972條,婚約應由男女雙方訂定,定義只能「1男1女」辦理結婚登記,適法性不合,駁回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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