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警察局南港分局今天說,被害人李男日前至超商購物,返家後發現記名悠遊卡遺失,查詢電子發票紀錄,發現該卡遭人盜刷消費,向南港派出所報案。
警方依法受理後,調閱歹徒消費的超商監視器畫面時發現,犯嫌竟然是該店店員,員警約談紀姓店員到案說明後,紀嫌供稱,幫客人暫時留存保管,因一時疏忽才誤用悠遊卡。
警方出示悠遊卡遺失後使用紀錄,紀男才坦承因貪念,多次使用悠遊卡扣款消費,警方訊後依侵占罪嫌把人函送法辦。
警方呼籲民眾外出購物應多加留意皮夾或信用卡等貴重物品,使用後記得收好;民眾不要因貪小便宜,占用他人遺失物品,以免觸法,如撿到遺失物,應送至鄰近警察機關公告招領。1031226
#悠遊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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