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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商翁茂鍾案揭發台灣司法界的「百官行述」,台灣高檢署認為已故的銀行經理諸慶恩當年被訴偽造文書案恐有冤情,主動為諸慶恩聲請再審,台灣高等法院今年1月裁定開始再審後,高檢署認為當年北檢上訴諸慶恩並無理由,26日撤回當年北檢的上訴,諸獲無罪判決確定,創下檢察官為已故被告平反冤案首例。
最高行政法院前院長林奇福,認為監察院2020年透過調查報告、新聞稿指他涉嫌與佳和集團前董事長翁茂鍾不當接觸,與事實不符,妨害他名譽,提告請求國賠600萬元並回復名譽,最高法院認為,監察院是本於事實所為意見表達且與公益有關,判決免賠確定。
最高行政法院前院長林奇福,認為監察院透過調查報告、新聞稿指他涉嫌與佳和集團前董事長翁茂鍾不當接觸,與事實不符,且經媒體報導嚴重妨害其名譽,提告請求國賠600萬元並回復名譽。台北地院認為監察院是依法執行公職,沒有不法侵害名譽權,判林敗訴。案經上訴,台灣高等法院今(30日)駁回。可上訴。
佳和集團前董事長翁茂鍾與司法官不當接觸案,曾審理翁茂鍾相關訴訟案件的最高行政法院前院長林奇福遭移送懲戒,懲戒法院二審駁回上訴,判決部分免議、部分不受懲戒。
最高行政法院前院長林奇福,認為監察院4年前透過調查報告、新聞稿指他涉嫌與佳和集團前董事長翁茂鍾不當接觸,與事實不符,且經媒體報導嚴重妨害其名譽,提告請求國賠600萬元並回復名譽。台北地院認為監察院是依法執行公職,沒有不法侵害名譽權,判林敗訴。可上訴。
前台南高分院法官曾平杉在1997年至2013年任職期間,與涉訟當事人翁茂鍾飲宴、聚會,並接受翁茂鍾給予其本人、家人及友人各類幫助,及收受翁茂鍾餽贈之襯衫及保健保養品,他與女兒還曾持有翁的公司股票,懲戒法院駁回上訴,判決免議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