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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男藝人涉嫌非法「閃兵」案,國防院研究員柯永森近日撰寫報告指出,統計民國103至112年,平均每年「閃兵」案件為105.1件,但自113年1月1日義務役役期恢復為1年起,年平均增加為133.33件,有增加趨勢。
有前科還不怕!一名男子阿國(化名)身為役齡男子,先前因妨害兵役罪遭法院判刑2月確定,卻仍不知悔改。這回他搬家後不報戶籍、躲避徵兵檢查,導致多次寄送通知都「石沉大海」。法官審理後,痛批他「明知役男義務卻再犯」,因此,依《妨害兵役治罪條例》第3條第5款判處有期徒刑3月,可易科罰金。
藝人閃兵風暴持續擴大,最高檢察署檢察總長邢泰釗24日撂下重話,指少數知名人士充分享受社會資源,卻以不正當手段逃避兵役,嚴重破壞兵役制度公平性,應該嚴厲追訴,指示最高檢察署發函全國檢察機關偵辦「閃兵」案件時,要「從嚴從速」偵辦,並具體求刑;法院判決過輕時,應依法提起上訴,以維護兵役制度公平性,並呼籲主管機關修法提高刑度為7年以下有期徒刑,且不得易科罰金,以防範「閃兵」。
近日爆發藝人「閃兵」案,引發社會關注,檢察總長邢泰釗認為少數知名人士充分享受社會資源,卻以不正當手段逃避兵役,嚴重破壞兵役制度公平性,應予嚴厲追訴,指示最高檢察署發函全國檢察機關偵辦「閃兵」案件時,對於破壞兵役制度情節重大者,從嚴從速偵辦,並具體求刑,法院判決過輕時,應依法提起上訴,以維護兵役制度公平性,並呼籲主管機關修法提高刑度為7年以下有期徒刑,且不得易科罰金,以防範「閃兵」。
藝人閃兵案持續延燒,內政部21日表態「依法嚴辦」,強調今年清查出120多件逃避兵役案,扣掉新北地檢署至今3波偵辦行動,還有92件疑似假造高血壓病情案件,已函送16個地檢署偵辦,不過,地方政府初步訪查這些對象卻碰壁,案件將由各地檢署深入偵辦。
面對藝人閃兵案,新北地檢署21日啟動偵辦,由警方拘提帶回涉案的4名藝人陳柏霖、修杰楷、Energy書偉、棒棒糖小杰,外傳原也要拘提Energy坤達,結果坤達人在加拿大。對此,內政部強調依法嚴辦,兵役制度公平正義不容侵犯,倘涉及偽造文書、教唆規避兵役、協助不實診斷,可依法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
民國96年次男子請注意!兵籍調查網路申報作業,自10月8日上午10時起至11月15日下午5時截止。台北市政府兵役局特別提供線上申報服務,既省時又便利,歡迎多加利用。
民國96年出生男子,自115年起具備役男身分,不論在學、出境國外或就讀軍警學校,都要申辦兵役調查。內政部今(4)日表示,96年次役男兵籍調查網路申報,今年10月8日起開始受理。役男在接獲戶籍地鄉鎮市區公所通知後,務必於今年11月15日前,至內政部役政司「兵籍調查線上申報系統」完成申報。
內政部今(4)天表示,96年次役男的兵籍調查網路申報,自今年10月8日起開始受理。役男在接獲戶籍地鄉(鎮、市、區)公所通知後,務必於今年11月15日前,至內政部役政司「兵籍調查線上申報系統」完成申報。
役齡男子阿國(化名)為取得荷蘭國籍,長年旅居當地,卻因兵役問題捲入官司。法官審理後認定,他在役齡階段獲准出境,返台期間也接獲公所多次通知要求回國接受徵兵檢查,但他明知有兵役義務,仍選擇逾期未歸,最後依妨害兵役治罪條例判刑6個月,得易科罰金,每日折算1000元,全案不得緩刑。
24歲男子阿國(化名)意圖避免徵兵處理,以短期觀光名義出境後屆期未歸。經區公所發函催告,要求他返國補行徵兵處理,並由他的父親簽收,公所也在公所的公告欄「公示送達」,通知阿國應於1個月內返國並依法接受徵兵處理,但是阿國屆期仍未返國,導致未能接受徵兵處理,案經市政府函送偵辦。
內政部預告修正「歸化我國國籍者及歸國僑民服役辦法」,引發討論。內政部表示,草案於8月11日完成預告程序,將彙整預告期間各界意見,作為後續修正的重要參據,並持續與相關機關溝通,請民眾支持兵役公平措施,且該辦法僅適用於應受徵集的役齡男子,無涉一般僑民日常生活。
內政部預告修正《歸化我國國籍者及歸國僑民服役辦法》加嚴僑民役男免徵兵門檻,引發僑民批評擾民。內政部今天表示,草案於8月11日完成預告程序,將彙整預告期間各界意見,作為後續修正之重要參據,並持續與相關機關溝通,請民眾支持兵役公平措施。內政部強調,該辦法僅適用於應受徵集之役齡男子,無涉一般僑民日常生活。
內政部日前預告修法,將嚴限僑民役男返台免徵兵的相關規定,引發僑民反彈痛批擾民。對此,內政部長劉世芳表示,不管是僑委會或內政部,都有收到有相關人士反映這項修正條文是否過於嚴苛,內政部會邀僑委會、外交部聽聽大家的意見再修正。
內政部急修《歸化我國國籍者及歸國僑民服役辦法》,縮短具雙重國籍僑民回國免役門檻,由屆滿1年縮減為183日;若非自僑居地直接返國,則須提出機票等中轉證明;並將取消僑外回國投資滿千萬元以上即可免服兵役等規定。新規定上路後,恐有數萬人受影響。
1987年生的男子阿國(化名),在2006年6月技術學院休學後,依「役男出境處理辦法」規定,申請短期出境經核准後出境,經區公所發函催告返國履行兵役義務,卻逾期未接受徵兵處理,直到去(2024)年1月底已經滿37歲後,阿國才入境台灣,遭警方緝獲到案,也被戶籍地縣市政府函送偵辦。
阿國(化名)身為役齡男子,於2017年8月出境後,竟意圖避免徵兵處理,明知應於2017年12月返國接受徵兵處理,竟逾期未返國。經區公所發函催告後,阿國並未按時返國辦理,區公所再度寄發徵兵檢查通知書,並且取得公示送達的證書,阿國仍難無故不到,滯留境外未歸,案經市政府函送偵辦。
藝人「閃兵集團」陸續被披露,由於不少人已超過《兵役法》規定的服役年齡36歲,內政部役政司長沈哲芳15日表示,若該役男超過36歲就不會請回服役,同時其兵役召集或相關動員也不用再回來;但是若涉及相關違法事件,法院還是會予以判刑,《妨害兵役治罪條例》的追訴時效是20年。
閃兵集團案持續延燒,繼藝人王大陸後,今(14日)又有多位男藝人逃兵連環爆。民眾黨立委張啓楷今(14日)質詢時關心此議題,內政部役政司長沈哲芳回應,清查之後有差不多120人有疑義,其中目前掌握到有11位藝人,後續還在清查當中。
阿國(化名)身為役齡男子,明知應受兵籍調查、徵兵檢查、抽籤、徵集等徵兵處理程序,縣政府於去(2024)年1月寄發陸軍常備兵徵集令,須報到服役,期間為1年,並由阿國的祖父代為簽收,祖父通知阿國後,阿國卻未在指定時地前往集合報到,無故逾應徵期限5日未入營服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