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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行國家考試依規定必須由監察院或監察委員派員監試,多位監委反應並無必要,考試院院會今天通過監試法廢止案,將儘速送請立法院審議,未來將不再硬性規定要由監院派員。
為保障人民知的權利,監察院原函送「監察法第26條修正草案」,鬆綁現行調查人員不得對外宣洩案件內容的規定,增訂為維護公益或保護合法權益有必要者,得對外公開,繼人權會去年底決議撤回「監察院國家人權會職權行使法草案」後,今天談話會再度無異議通過一併撤回,重新進行法制作業,以求更加周延。
一年將盡,就任監察院長近5個月的陳菊,也開始要刷存在感了,似乎想要告訴大家,監察院絕不是盲腸組織。只不過,陳菊證明監察院價值的對象是執政黨,而非全民,因此她和一眾監委的表現就有如在當權者面前的跳梁小丑、醜態盡出。
立法院審查「監察院人權會職權行使法」草案,遭民進黨團反對,監察院長陳菊為此曾率監委與民進黨立院黨團總召柯建銘溝通,外傳柯建銘曾拍桌表達堅決反對。陳菊、柯建銘昨不約而同,一致駁斥拍桌傳言,陳菊還強調,「我跟老柯的關係一向非常良好」,雙方理性對談,溝通後也理解彼此的顧慮、思考。
立法院審查「監察院人權會職權行使法」草案,民進黨團當場打槍,質疑人權會擴權。監察院陳菊最近再率監委與黨團總召柯建銘溝通,傳出柯堅決反對,陳菊最後願意「尊重立法院意見」,打算撤案改提「監察法」修正草案,但仍有少數監委有意見,將等監察院院會通過才能定案。
立法院審查「監察院人權會職權行使法」草案,民進黨團當場打槍,質疑人權會擴權。監察院長陳菊上個月底率監委與柯建銘溝通,傳聞柯建銘拍桌堅決反對監察院提送職權行使法,陳菊最後願意「尊重立法院意見」,擬撤案改提「監察法」修正草案。
監察院設立人權委員會,但設立後職權未明,因此提出《監察院國家人權委員會職權行使法》草案,立院司法法制委員會昨進行審查,未料被民進黨團給打槍。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認為,立院先前有附帶決議,要求監院提出《監察法》修正草案,而不是為了這9個人權委員提一個職權行使法,監察院應該撤回提案。
監察院設立人權委員會,但設立後職權未明,因此監院提案立法。立院司法法制委員會今審查《監察院國家人權委員會職權行使法草案》,卻被民進黨給打槍,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認為,立院之前有附帶決議要求提的應該是《監察法修正草案》,而不是為了這9個人權委員提一個職權行使法,監察院應該撤回提案。
立院司法法制委員會今審查《監察院國家人權委員會職權行使法草案》,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認為,立院之前有附帶決議要求提的應該是《監察法修正草案》,而不是為了這9個人權委員提一個職權行使法,監察院應該撤回提案。監察院今天回應,需經由監院會討論決定。監察院長陳菊也提出2項指示,要求多與立院溝通。
考試院今年初在上屆考委任內提出「監試法」修正案,其中對於國家考試是否應由監委監試的看法與監察院不同,考試院今天召開院會,與會考委和院長黃榮村認為有再審慎研析的必要,院會決議將先行撤回今年2月14日報請立法院審議的監試法修正案。
前總統府發言人丁允恭爆發桃色風暴,監察院長陳菊今天針對此案表示,任何人被踐踏,無論性別,她都一樣關懷、悲憫。監察院已經有2名監委立案調查,她尊重監委獨立行使職權,不會干預。
法務部9月間公告新修《科技偵查法》草案,聲稱有助於突破新型態犯罪的偵辦瓶頸。然而,由於該草案賦予檢警調主動調閱的處分權,無須經過法院審查監督,未來即可透過通訊軟體監聽聲音、監看文字、錄影拍照,因此非議排山倒海而來,甚至引爆侵害人權的質疑;許多立委也擔心《科技偵查法》一旦過關,台灣可能走回當年司法行政機關濫權的老路,侵擾人民祕密通訊自由。
石木欽案第一次彈劾未過,第二次彈劾通過。雖然正好跨第5屆與第6屆監委,但回歸論理,委員間觀點相悖的爭點在於:彈劾文中引用了刑事案連續或繼續犯自行為終了之日起算追訴權時效的觀點,殊不知《公務員懲戒法》並未如《刑法》有第55條、第56條之規定,亦無《刑法》想像競合犯、牽連犯及連續犯之概念。不同法間本無類推適用之問題。
法務部擬提案修訂《科技偵查法》來打擊犯罪,但被在野黨質疑有侵犯人權、隱私權之虞。對此,多名立委今天在立法院司法法制委員會質詢司法院意見,司法院秘書長林輝煌表示,司法院有特別向法務部強調,各層面上都要考慮法官保留原則。
民進黨過去一向主張檢警調的監聽、偵控作法,侵害人民權益至鉅,並藉此攻擊國民黨執政作為。如今,同一個民進黨卻在全面執政之後,一反過去維護人權的立場,專做侵害人權、製造綠色恐怖的勾當。新出爐的「科技偵查法」草案只是其中一端。
民進黨過去一向主張檢警調的監聽、偵控作法,侵害人民權益至鉅,並藉此攻擊國民黨執政作為。如今,同一個民進黨卻在全面執政之後,一反過去維護人權的立場,專做侵害人權、製造綠色恐怖的勾當。新出爐的「科技偵查法」草案只是其中一端。
立委、法界對法務部提出《科技偵查法》有諸多質疑,法務部檢察司副司長李濠松昨強調,面對新科技要有新的偵查方法,「不要人家已經上太空,我們還在殺豬公。」法務部長蔡清祥則說,此法是為了讓執法人員有新興的科技工具來偵查犯罪,並有法律授權,保障守法的公民,絕對不是「全民偵防」。
面對新興科技犯罪,法務部研擬《科技偵查法》草案,讓執法人員可用新科技偵查犯罪,本該是有利社會治安的良法,卻在公告曝光後被罵到臭頭,外界質疑如此侵犯人權隱私的法案,為何不開放充分討論,背後是否真有政治黑手介入?耐人尋味。
法務部研擬《科技偵查法》草案引發侵害人權爭議,法務部長蔡清祥16日親上火線提出說明表示,科技偵查法是為了讓執法人員有科技的新興工具來依法查證、偵辦犯罪,這才是保障一般的公民,所以科技偵查法是犯罪偵查工具不是偵防工具。
法務部研擬科技偵查法草案,賦予檢警調法源依據,可針對通訊軟體施以監聽聲音,甚至監看文字。對此,國民黨立委李貴敏表示,過去大家擔憂的科技監聽、GPS跟監、手機與個人通訊APP軟體監看等作為都將入法,不但對人權是一大威脅,更讓人質疑,真人實境版的全民公敵是否就此上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