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含有高雄高等行政法院的搜尋結果,共116筆
《台南市外送平台業者管理自治條例》於民國111年9月24日上路,要求業者必須幫外送員投保汽車強制險、機車第三人責任險及團體傷害險,但被高雄高等行政法院認定該自治條例牴觸中央法令,判決foodpanda免罰確定。當初提案的台南市議員蔡育輝表示遺憾,並認為高高行的見解有問題,根本沒有站在外送員權益的角度思考。
外送平台業者foodpanda(富胖達)因未替外送員投保強制汽車責任險及機車第三人責任險,遭台南市勞工局依《外送平台業者管理自治條例》開罰30萬元,富胖達提起行政訴訟,高雄高等行政法院一、二審均認定自治條例違反憲法法律保留原則,判決富胖達免罰,全案定讞。台南市政府強調尊重判決,但將持續為外送員安全爭取權益,並將建請行政院修法,將外送員保障納入《職業安全衛生法》。
外送平台業者Foodpanda(富胖達),因未為外送員投保強制汽車責任險及機車第三人責任險,遭台南市政府勞工局依《外送平台業者管理自治條例》開罰30萬元。富胖達不服提起行政訴訟,高雄高等行政法院地方庭認定該自治條例違反憲法法律保留原則,屬無效規範,判決富胖達免罰。台南市府不服後仍遭高等庭駁回,全案定讞。
高雄國賓飯店改建案,經鄰近住戶提起停止執行聲請,最高行政法院認為,環高雄市政府就大陸建設所提「高雄市前金區後金段住商大樓新建工程環境影響說明書」,作成本案無須進入第二階段環評及通過環評審查等決議後,予以公告,並無合法性顯有疑義的情形,且依開發行為預估的施工期程,本件亦難認有停止原處分執行的急迫性,駁回停止執行的聲請確定。
海軍謝姓上尉隨軍艦出港執行任務期間,因攜帶手機進入戰情室,被懲處記1大過,他提起行政訴訟求翻案,高雄高等行政法院認為軍方處分依法有據,判決駁回。
國道「龜速車」占用內側車道,吃罰單不冤!一名鄭姓駕駛因兩度在國道10號內側車道,以低於最高速限的時速86至88公里行駛,遭開罰6000元並記違規點數。他不服提告,辯稱法規中的「得以最高速限行駛」只是「形容詞」,並非強制規定。然而,法官審理後直接打臉此說法,認定其行為已違規,判他敗訴確定,全案不得上訴。
屏東縣琉球國中校長蘇傳桔遭控職場霸凌成立,成為全台首起「校長職場霸凌成立」案例,全國代理暨代課教師產業工會30日要求縣政府嚴懲,對此,縣府表示,將交由校長事件審查小組審查是否受理;蘇則委託律師提出申訴。
屏東縣琉球國中校長蘇傳桔遭控職場霸凌,不僅致莊姓代理老師過勞猝死,還藉校務會議整肅出庭作證老師,事件爆發1個多月後,全國代理暨代課教師產業工會30日指出,蘇的職場霸凌案已成立,要求縣府展開嚴懲程序;對此,蘇表示,已委託律師提出申訴,並強調事實有出入,一切尚未有結論。
1名周姓警員支援勤務指揮中心時,接獲女子來電,竟以隱諱的方式詢問:「那我有什麼好處?」、「不是錢的問題,那妳要陪我嗎?」,涉嫌性騷擾,遭市警局處分記大過,他不服提行政訴訟,高雄高等行政法院審理後認定處分無不妥因此判他敗訴,但他上訴後又被駁回。全案仍可上訴。
高雄一名孫姓地主在自家土地前的巷弄設置鐵網、鐵柱圍籬,遭警方認定妨礙交通而開罰1500元。孫姓地主不服,提起行政訴訟抗罰,主張該巷弄是私有地且屬「防火隔間」,並非公共道路。案件一路上訴至高雄高等行政法院,法官審理後認定,該巷弄確實供公眾通行使用,屬於《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所定義的「道路」,因而於近日判決地主敗訴,全案確定。
高雄一名陳姓男子開車行經仁武區鳳仁路與新生路口時,因「直行車占用轉彎專用車道」被警方舉發,並遭高雄市政府交通局裁罰600元。陳男不服提告,高雄高等行政法院審理後,發現該路口的車道線與指向線早已斑駁不清,用路人根本無從辨識,認定原處分有誤,判決撤銷罰單,全案可上訴。
高雄一名葉姓運將,去年8月凌晨開著營業小客車行經高雄市區,見到警方大陣仗設置酒測攔檢站,竟無視現場告示牌、警示燈與員警揮舞的指揮棒,直接加速駛離,囂張行徑全被錄下。事後他挨罰18萬元、被吊銷駕照,還得去上道安講習。他不服提起行政訴訟,辯稱「天色昏暗、視線被擋」,但法官勘驗影片後打臉他的說法,判他敗訴。葉男再提上訴,近日仍遭高雄高等行政法院駁回,全案定讞。
高雄有駕駛去年5月間行經楠梓路一處路口時,因聽聞救護車警示聲卻不立即避讓遭檢舉,挨罰3600元,並被吊銷駕照,一年內無法考照。他不滿提起行政訴訟。對此,高雄高等行政法院法官檢視相關影像後認為,檢舉人數度鳴喇叭,且一旁大貨車司機也比出手勢要求避讓,但駕駛仍無動於衷,最終法官裁定駁回。
汪姓女子駕車行經國道3號時,竟雙手持手機、右手操作螢幕,僅以左手側微靠方向盤的方式控制車輛,被國道警方拍照蒐證後舉發。台南市政府交通局認定她以危險方式駕車,裁罰1萬8000元並吊扣牌照6個月。汪女不服提起行政訴訟,強調當時車速緩慢且只是短暫查看手機,應改依較輕條文處罰。但高雄高等行政法院審理後認定危險駕駛事證明確,駁回請求。
針對高雄國賓開發案爭議,環境部於10月3日正式駁回鄰近京城凱悅、夢萊茵社區十餘名住戶提出的訴願及停止執行申請;高雄高等行政法院亦於9月23日駁回同一團體的停止執行聲請,雙雙確認本案環評程序合法完備。大陸建設對此回應,將持續依法辦理後續作業,秉持透明原則推動危老改建。
高雄有駕駛去年4月間行經鳳山區鳳南路一處口時,因未禮讓行人並撞傷行人,遭罰1萬8000元罰鍰、吊扣駕駛執照12個月,並須參加道路交通安全講習。駕駛不滿提訴訟,辯稱因被A柱擋住視線,且行人闖紅燈。不過,高雄高等行政法院法官認為,雖行人闖紅燈僅影響肇事責任比例與民事賠償,但駕駛未禮讓行人至受傷,違規事實明確,最終裁定罰1萬2000元,其餘駁回,可上訴。
針對高雄國賓開發案爭議,環境部於10月3日正式駁回鄰近京城凱悅、夢萊茵社區十餘名住戶提出的訴願及停止執行申請;高雄高等行政法院亦於9月23日駁回同一團體的停止執行聲請,雙雙確認本案環評程序合法完備。大陸建設對此回應,將持續依法辦理後續作業,秉持透明原則推動危老改建。
一名林姓駕駛因在國道3號南下395.8公里處,遭測速照相開罰,因行車速度超過規定之最高時速逾40公里,不僅被開罰1萬2000元、記點,還被吊扣汽車牌照6個月。她不服處分,一路從行政訴訟打到再審,甚至提起上訴,但高雄高等行政法院最終仍判他敗訴,全案確定。
海軍陸戰隊黃姓少校中隊長去年在擔任灘勤中隊主官期間,率隊參加射擊鑑測時,向鑑測官請託,為6名射擊鑑測不合格隊員補測,使鑑測結果由原本合格33人、6人不合格,變為39人全員通過,遭記過處分並影響年終考績。黃男不服提起行政訴訟,高雄高等行政法院近日判決他敗訴,黃仍可上訴。
海軍陸戰隊黃姓少校中隊長,去年在擔任灘勤中隊主官期間,率隊參加射擊鑑測時,向鑑測官請託,為6名射擊鑑測不合格隊員補測,使鑑測結果由原本合格33人、6人不合格,變為39人全員通過,遭記過處分並影響年終考績。黃男不服提起行政訴訟,高雄高等行政法院近日判決他敗訴,駁回全數請求,黃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