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含有偷嘗禁果的搜尋結果,共05筆
新北市一名16歲少年「B男」與15歲少女「A女」交往期間發生性關係,事後A女指控遭性侵,導致她身心受創,甚至多次住院治療,父母憤而提告求償近百萬元。不過,法院調查後認定,雙方當時是「兩情相悅」,並無強制性交證據,但因A女未滿16歲,依法無性自主同意權,B男仍侵害其貞操權,最終判賠A女10萬元、父母各2萬元,共14萬元,全案可上訴。
新竹一名大學生阿德(化名)與未滿 16 歲的少女小美(化名)交往,期間於阿德住處發生三次性行為,小美母親事後向法院提告。新竹地方法院審理後,認定阿德觸犯對於14 歲以上未滿16 歲之女子為性交罪,共計三罪,各處有期徒刑 3 個月,應執行有期徒刑 5 個月,緩刑 2 年期間付保護管束,此判決可上訴。
馬來西亞一名15歲少女偷嘗禁果,懷孕7個月竟無人知,因腹痛送往醫院後才被揭發此事,同齡男友已被帶回警局接受調查。
新北市一名男子(阿誠)是15歲少女(A女)父親的友人,阿誠與A女相識後開始交往,2022年6月8日下午1時許,阿誠在住處內與A女發生性行為,事後被A女父母發現女兒偷嘗禁果,對象竟然還是A女父親的朋友阿誠,A女父母怒不可抑,憤而對阿誠提告求償130萬元。
桃園一名楊姓男子,透過友人認識國三女學生小美,雙方認識後不久,楊男就趁小美父母外出時,偷偷前往女方家中找她約會,兩人在臥室內竟然大玩床戰,半天內就「滾床4次」,小美父母事後見女兒神情有異,逼問下才知道女兒偷嘗禁果,氣得報警提告,法官審理後,認定處楊男涉犯四罪,應執行徒刑8月,緩刑3年並交付保護管束,另得提供80小時義務勞務、參加3場法治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