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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樺加沙」強颱造成花蓮馬太鞍溪堰塞湖溢流,釀重大災情。行政院在花蓮光復鄉設立前進協調所,由經濟部次長統合部會資源,協助花蓮縣政府進行救災與復原工作。衛福部啟動8大應變措施,調度災難醫療隊等支援,持續監控後續醫療需求。海巡署也立即動員兵力與裝備投入應變,與災民攜手面對挑戰,共同渡過難關。
(21日16時更新)俄羅斯駭客週三(20日)公布一份竊取自烏克蘭武裝部隊參謀本部的資料庫,聲稱內容涉及烏克蘭軍自戰爭爆發以來的陣亡及失蹤數據(不含負傷),已有172萬名烏軍士兵陣亡或失蹤。
南部地區連日豪雨災後復原工作持續進行中,第四作戰區表示,依地方政府兵力需求,今(5)日持續派遣部隊前往臺南市龍崎區、新營區、高雄市六龜區、那瑪夏區,協助泥沙清淤與災後復原等任務,為地方注入穩定、安心力量。
蒙古鐵騎曾是明朝頭號威脅,但隨著時間推移逐漸被壓制;反觀女真人崛起後卻讓明軍節節敗退,最終導致大明覆亡。究竟同樣來自北方草原,為何蒙古人被明軍穩住,女真軍卻屢屢得手?答案不僅藏在軍事戰術中,更與組織力、經濟模式與對火器的掌握息息相關。
10天9夜史上最長的「漢光41號演習」今天中午進入尾聲,動員兵力及想定狀況完全有別以往,尤其長達三天的縱深防禦作戰成為重頭戲,台灣易守難攻,但如果單以今年演習想定共軍已成功登陸向內陸挺進。台灣的複雜城市環境與地形,相對有利我方小部隊伏擊與獨立作戰,除海、空軍外,陸軍、陸戰隊、憲兵及後備部隊「城鎮特戰化」,將是未來我方最大優勢。
阿國(化名)是2000年生的常備役男子,原應於2024年5月入伍,卻無故未報到,他後來去區公所簽徵兵切結書,並表明願意接受後續徵兵安排。同年6月寄出徵集令,指定他應於同年7月到區公所集合,再前往收訓單位,區公所也用LINE告知入營訊息,但阿國仍未按時前往報到,案經市府民政局函送偵辦。
阿國(化名)身為役齡男子,於2017年8月出境後,竟意圖避免徵兵處理,明知應於2017年12月返國接受徵兵處理,竟逾期未返國。經區公所發函催告後,阿國並未按時返國辦理,區公所再度寄發徵兵檢查通知書,並且取得公示送達的證書,阿國仍難無故不到,滯留境外未歸,案經市政府函送偵辦。
台北市一名蘇姓役齡男子,於2010年以就學名義獲准出境留學,然竟逾期未返國服役。中山區公所雖曾三度催告,蘇男仍置之不理,直至39歲才返回台灣。法院經審理後,判處蘇男有期徒刑三個月,易科罰金,並得於提起上訴。
1987年出生的男子阿國(化名),在2010年9月申請出境獲准後,前往國外攻讀博士,阿國依法最晚應於年滿30歲的那一年返國服役,竟意圖避免徵兵處理,屆期無故並未返國,經區公所催告於3個月內,必須返國接受徵兵處理,但仍未依期限返國,導致未能接受徵兵處理,案經市政府函送偵辦。
役男阿國(化名)之前因違反妨害兵役治罪條例案件,遭到法院判刑3月,卻又再因同樣原因再犯判刑4月。阿國明知應將戶籍遷到實際住所,卻仍意圖避免徵兵處理,基於妨害兵役之故意,未將戶籍從戶政事務所遷出,並且無正當理由未申報其居住處所,導致役男徵兵檢查通知無法送達,因而未接受徵兵檢查,第三度遭被移送偵辦。
21歲的阿國(化名)明知身為陸軍常備兵役男,依兵役法規定有接受常備兵現役徵集的義務,在收到軍事訓練徵集令所徵集後,應於指定時間前往區公所集合報到,服役期間為4個月,但是阿國卻無故逾入營期限5日而未完成報到,案經民政局函送偵辦。
阿國(化名)明知身為役齡男子,於2010年7月經核准出境就學後,卻是屆期未歸,區公所在2019年4月發函通知,要求他6個月內返國接受徵兵處理,在催告期限屆滿後,又於2020年1月寄送徵兵檢查通知書,並由其父母領取,通知他應於2020年1月底到指定醫院受檢,但是阿國仍未返國,導致未能接受徵兵處理,案經市政府函送偵辦。
19歲阿國(化名)身為役齡男子,竟意圖避免徵兵處理,且3次分別由母親及外婆收受役男徵兵檢查通知書,並均經由其母親打電話通知,區公所也在去(2024)年初以電話通知他,須依照指定時間,前往指定醫院接受徵兵檢查,竟均無故不到場,導致未能接受徵兵處理,案經民政局函送偵辦。
台中一名役齡男子已到達入伍年齡,在民國112年8月時申請短期觀光簽證出國玩遊玩,但《役男出境處理辦法》規定,役男出境最長不得超過4個月,經台中市政府郵寄通知書到家,通知陳男與家人,但經過催告期滿一個月後他仍未回台,遭市政府兵役局函送法辦。法官判2個月有期徒刑,可易科罰金。
阿國(化名)是2001年出生的役齡男子,明知依役男出境管理處理辦法第4條第1項第7款規定,出境最長不得逾4個月,他在2020年3月以短期觀光為由,申請出境獲准後卻屆期未歸,後經公所分別檢送2次役男徵兵通知書,須於文到1個月內,返國接受徵兵處理,但阿國在催告期滿後仍未回台,案經縣府函送法辦。
36歲男子阿國(化名)當年身為役齡男子, 2009年7月申請到國外就學獲准,2010年1月申請再次出境獲准,依法應於2010年3月前返國接受兵役檢查及兵役徵集,阿國卻未再入境,經區公所公告公示送達,並通知他應於文到3個月內返國接受徵兵處理,但仍遲未返國,案經市府函送地檢署偵辦。
23歲男子阿國(化名)明知役齡男子有接受徵兵檢查及兵役徵集義務,並且依法應履行兵役義務,竟意圖避免徵兵處理,經區公所通知應於指定之時日,前往醫院接受徵兵檢查。不料,阿國卻連續6次都無故不報到接受檢查,案經市政府民政局函送偵辦。
男子阿國(化名)是役齡男子,在去(2024)年3月市政府寄發補充兵徵集令,並由他的母親簽收,但阿國卻無故未報到,並且逾入營期限5日。去年4月市府再度寄發,同樣是他的母親簽收,但阿國仍未於指定時地報到。案經市府函送偵辦,檢方依妨害兵役罪嫌予以起訴,並聲請法院簡易判決處刑。
男子阿國(化名)在2022年底以短期觀光為由核准出境,明知是役齡男子應接受徵兵處理,卻在出境後滯留加拿大地區,經區公所發函通知,須在1個月內返國,但阿國因滯外未歸且送達處所不明,區公所公示送達並催告。阿國的母親收到後並轉告,但阿國仍置之不理,未依期限返國遭到市政府函送偵辦。
男子阿國(化名)在2008年9月時,明知身為役齡男子,卻以觀光名義核准出境後,屆期未歸並未接受徵兵處理,經公所合法送達3次通知,「命其應即刻返國接受徵兵處理」,但他始終未回來,直到前(2023)年7月已經36歲,達到除役年齡時,才持美國護照返台,隨後到派出所投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