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含有印尼籍漁工的搜尋結果,共59筆
時序即將入冬,台灣沿海也因強勁的東北季風導致海象不佳,6日台灣北部海域連傳萬里籍「漁山36」及基隆籍「立發168號」2起漁船翻覆案,釀成6人失蹤的嚴重意外,海巡署與國防部出動艦艇、直升機,海空聯合持續搜救中。
近期是大明蝦的捕撈季節,許多漁民都在富貴角外海的漁場作業,6日午間傳出基隆籍的漁船立發168發生沉船事故。雖經鄰近的漁船立發368號趕往救援,但僅救起2名大陸籍漁工及1名印尼籍漁工,另外有台籍船長、1名大陸籍漁工及1名印尼籍漁工失蹤。海巡署派出100噸級巡防艇PP-10050趕往事發現場,另外也有一架空偵機趕往協助救援。
新北市籍漁船「漁山36(CT4-1534)」6日上午在外海發生翻覆意外,船上9人中6人獲救、3人仍下落不明。經確認,失蹤者為1名台籍船長及2名印尼籍船員。海巡署動員艦艇及空偵機全力搜救,並於船艉附近發現疑似罹難者漂浮海面,但因海象不佳、繩索與漁網纏繞,暫時無法打撈上艇。
一艘屏東琉球籍漁船昨(5)日下午4時許,在高雄興達港外海西方約10浬處海域作業時,船上1名印尼籍漁工手指作業時遭魚鉤穿刺受傷,請求海巡派遣巡防艇前往協助。海巡署艦隊分署第四(台南)海巡隊接獲第六巡防區指揮部通報,即派巡邏艇PP-3511號前往救援,將該名漁工接到船上進行包紮後,載回安平商港,並通報救護車待命,於當天傍晚18時30分交由救護車送永康奇美醫院進行後續治療。
澎湖馬公風櫃東漁港27日近午傳出一名外籍漁工失聯,最初被懷疑已落海而報案搜尋,但後來因船長脫口說前一天剛發薪水,人可能就逃逸了,已循外勞逃逸程序通報,岸巡及消防人員才收隊。豈料,29日早,失聯漁工就浮屍港內,經打撈上岸後,遺體送往菊島福園冰存,並通報澎湖地檢署檢察官進行相驗,以釐清死因。
一艘基隆籍漁船27日下午在富貴角外海捕撈作業時,不明原因漁船發生爆炸起火,船上8人盡數跳海逃生,附近1海里左右作業的洪姓船長見狀全速馳援,趕到時才發現,原來發生火災的船隻,竟是洪姓船長親父,所幸洪姓船長及時救援,將洪父及7名漁工盡數救上船,並於28日凌晨回到八斗子漁港。
綽號石頭的陳男(潛逃大陸中)與好友阿忠兩人共謀買船準備運輸毒品,找上周男當人頭掛名買船,再找來熟悉船務的舊識阿雄擔任船長,沿用兩名印尼籍漁工亨利、大西,今年3月從基隆出航到東沙島東南方外海,與不明船隻接觸取得市價30億台幣的愷他命與甲基安非他命,3天後遭海巡署艦隊查獲。
琉球籍遠洋漁船「漁勝發」號去年6月在西北太平洋海域獵捕宰殺43隻海豚作為捕鯊魚誘餌,遭加拿大漁業暨海洋部空中監控拍攝,通報台灣漁業署,屏東地檢署近日偵結,將田姓船長依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提起公訴,6名印尼船員則緩起訴1年,並罰款6萬元。
琉球籍遠洋漁船「漁勝發」號,去年6月在西北太平洋海域進行作業時,獵捕宰殺43隻海豚作為捕鯊魚誘餌,遭加拿大漁業暨海洋部空中監控拍攝,通報台灣漁業署,屏東地檢署獲報查緝偵辦,近日偵結,將田姓船長依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提起公訴,6名印尼員則緩起訴1年,並繳交6萬元罰款。
東港籍漁船「勝隆漁61號」5日傳出在西太平洋公海失聯,船上有11名船員,包括1名台籍船長、10名印尼籍漁工,漁業署獲報後隨即請求外交部及國家搜救指揮中心尋求該海域鄰近國家協助搜尋,並同時協調失聯海域附近台灣漁船前往協尋。東港區漁會表示,該船上午10時發出遇險訊號,目前正積極聯繫家屬,將提供必要協助。
今天(29日)一早,澎湖七美島一名印尼籍漁工,右手手指不慎被鰻魚咬傷,造成右手手指第2、3節肌腱斷裂。由於當地七美衛生所無法手術處理,僅能救急包紮,因此申請後送,由海巡巡防艇將受傷漁工後送到澎湖本島的地區醫院手術治療。
蘇澳籍漁船永裕興18號4年前在中途島東北方527浬失聯,李姓船長及9名印尼籍漁工下落不明,但網路紛傳有人在愛爾蘭撿到瓶中信,指該船3名船員在小島上待援,蘇澳區漁會前總幹事林月英25日轉述說,李妻雖抱有一絲希望,仍對瓶中信真實性存疑,也有資深船長斷言船員已經罹難,不可能存活。漁業署表示,將提供有關資訊透過行政院國家搜救指揮中心及外交部尋求協助查證。
金門一名34歲印尼籍漁工阿德(化名)因不滿印尼籍前女友A女分手,竟多次傳送A女的裸照及性愛影片恐嚇,甚至潛入A女住處性侵得逞2次。金門地院審結,依強制性交、恐嚇、偷拍等罪重判8年徒刑,刑滿後驅逐出境。
2020年底蘇澳籍漁船永裕興18號失聯,李姓船長及9名印尼籍漁工下落不明,但網路紛傳有國外民眾撿到用印尼文書寫的瓶中信,引發民眾熱議,前蘇澳區漁會總幹事林月英獲知後,直言「很驚訝」,也表示有與李姓船長的妻子討論此事,雖抱有一絲希望,但還是對瓶中信真實性存疑。
屏東地檢署繼4月偵辦琉球籍遠洋漁船吳姓船長捕殺海豚當鯊魚誘餌,日前再度獲報,另艘琉球籍漁船田姓船長涉嫌以同樣手法獵捕海豚,且兩案都是遭加拿大空中監控拍攝、通報台灣。屏東地檢署14日指出,由於非法獵捕海豚影響台灣漁業聲譽與國際形象甚鉅,拘提6名外籍漁工和1名船長並搜索偵訊後,諭知田姓船長40萬交保並限制出境出海。
台灣漁船殺海豚當鯊魚誘餌又一椿,且同樣是遭加拿大空拍監控蒐證。屏東地檢署6月起訴琉球籍遠洋漁船吳姓船長殺海豚當鯊魚誘餌,再度接獲漁業署及加拿大通報,琉球籍遠洋漁船田姓船長以同樣手法捕獵海豚當鯊魚誘餌,屏檢日前蒐證完畢,認為田姓船長及6名印尼籍漁工均涉嫌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對田姓船長諭知40萬交保元並限制出境出海。
外籍漁工在台工作的權益長期受到國際關注,近期又再被美媒報導,有印尼籍漁工在遠洋作業期間受傷,卻遭船長拒絕返航就醫,導致病情惡化最後慘遭截肢。民間團體直指,該案並非個案,而是長年未解的制度性問題,反映出遠洋漁業對勞動權益保障嚴重失靈,但卻總被我國主管機關以「個案、跨大情節」為由忽視。
屏東琉球籍遠洋漁船去年6月在西北太平洋海域作業期間,因釣餌不足,吳姓船長竟向外籍漁工下令撈捕2級保育類野生動物海豚,宰殺之後當誘餌吸引鯊魚,過程被加拿大漁業暨海洋部監控拍攝,通報漁業署,屏東地檢署蒐證後,近日偵查終結,依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對吳姓船長提起公訴,7名印尼籍漁工則諭知緩起訴處分。
屏東籍漁船「進漁滿號」今年2月在東沙海域,從泰國毒梟船隻接收402.8公斤大麻,被我國海巡署船艦在公海攔截起獲,陳姓船長與3名印尼籍漁工依販運毒品罪嫌移送台南地檢署,向法院聲請收押禁見獲准,進漁滿號被檢方查扣,委由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台南分署3日進行拍賣,以57.5萬元拍出。
4月30日深夜23時55分,海巡署艦隊分署第四海巡隊接獲通報,一艘高雄興達籍漁船上的印尼籍漁工,在台南安平外38浬處海域作業時不慎受傷,右腳疑似骨折於是迅速派遣PP-10093巡防艇趕往現場提供緊急協助,並且順利將受傷漁工後送回台南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