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含有台中高等行政法院的搜尋結果,共84筆
一名施姓男子今年3月駕駛愛車行經雲林縣褒忠鄉一處路段,遭測速照相拍下時速高達110公里,由於該路段速限僅50公里,他因此慘遭重罰1萬2000元,還被吊扣牌照6個月並須參加道安講習。施男不服,提起行政訴訟,並提出「測速瞄準點有誤」、「員警躲藏執法」、「未設警示標誌」、「取締點未公告」等四大理由抗辯。然而,台中高等行政法院審理後,認為這些理由都站不住腳,於近日判他敗訴。可上訴。
台中豐原高中2023年發生霸凌致死憾事,前學務主任、主任教官及2位校安人員不當管教屬實,分遭停聘、撤職及記過處分。其中前黃姓校安人員以行政訴訟調解,去年獲學校塗銷記過處分,民進黨團14日痛斥,此例一開將替不適任教育人員脫身。教育局強調,將追究校方責任,嚴懲校長及相關人員違失。
台中市豐原高中2023年2月爆發霸凌釀學生輕生憾事,經查認定前學務主任、主任教官及2位校安人員不當管教屬實,分別核予停聘、撤職及記過處分。其中前黃姓校安人員以行政訴訟調解,去年獲學校塗銷記過處分,民進黨團14日舉行記者會痛斥,此例一開將替不適任教育人員脫身。教育局強調,已著手調查,會追究校方責任,嚴懲校長及相關人員違失。
台中火力發電廠放流水遭裁罰案再掀爭議。台中高等行政法院日前判決,認定市府環保局在採樣過程中存在「重大程序瑕疵」,撤銷原裁罰。台中市議會民進黨團13日開記者會痛批市府稽查失當,質疑政治操作影響專業;環保局則回應,將強化稽查流程並持續依法監督。
台中火力發電廠(中火)放流水遭裁罰案,台中高等行政法院日前以環保局在採樣過程中存在重大程序瑕疵,裁定台電勝訴、台中市政府敗訴。對此,台中市議會民進黨團13日召開記者會,再提台糖「西布特羅事件」,批市府的檢測程序頻頻出錯;對此,環保局回應,開罰中火水污染14次僅1件敗訴,也將強化稽查程序並持續監督。
台中市某國小一名任教長達38年的廖姓女教師,因遭多名家長聯手檢舉不當管教、教學不力等9大項違失行為,經校方調查屬實後予以停聘2年處分。廖師不服提起行政訴訟,台中高等行政法院法官認定,該師行為包括教唆學生打人、洩露學生心情日記、煽動家長開記者會攻擊學校等,嚴重違反師道,駁回其訴,維持停聘處分。全案仍可上訴。
國道未繫安全帶挨罰3000元大逆轉!台中一名陳姓女車主今年1月駕車行經國道1號115.3公里處時,遭警方拍照舉發「前座乘客未繫安全帶」,遭台中市交通事件裁決處開罰3000元。陳女不服提告抗罰,並拿出關鍵證據證明乘客「確實有繫安全帶」,只是因轉身照料後座孩童導致安全帶暫時位移。台中高等行政法院法官審理後認定,安全帶護套位置符合規範,且「乘車時身體自然移動不構成違規」,判決撤銷罰單,裁決處還需倒賠300元訴訟費,全案可上訴。
國道警方於去年10月間,透過AI科技設備偵測違規,於國道一號86.7公里處,拍到一名女駕駛未繫安全帶,並逕行舉發,裁處罰鍰3000元。女駕駛不滿提起行政訴訟,認為當天有繫安全帶,但因不想讓安全帶縫線刮傷鎖骨,才將安全帶稍往下放。最終法官駁回女駕駛的訴訟。
員工酒駕開公司車執勤,車牌卻被吊扣2年,導致公司營運受阻,這樣的處分合理嗎?台中一家環保公司因司機酒駕上國道,被交通裁決處吊扣車牌2年,公司不服提告。台中高等行政法院近日判決撤銷處分,認定車主若非違規駕駛者,僅因擁有車輛而受罰,違反處罰法定原則。判決指出主管機關應針對實際違規人為對象,全案仍可上訴。
警方及交通單位過去不斷宣導,車輛要變換車道前,應全程打方向燈,不少民眾雖有打燈號,卻因「未全程使用方向燈」遭到檢舉,必須吞下三千元罰款。台中高等行政法院審理一件高速公路檢舉案件,就認定,只要變換車道車輛有打方向燈,且車身已「進入一半」變換車道,就屬於應已能達到提醒周邊人車的實效,不算違規。
台中一間小客車租賃公司名下車輛因在國道五號狂飆139公里(該路段限速90公里),超速達49公里,遭裁決吊扣牌照6個月。業者不服提起行政訴訟,辯稱車輛是「靠行車」,實際車主靠行營生,若吊扣牌照將導致「生活困苦、無力繳納車貸」。不過法官毫不留情打臉,認定租賃公司未盡監督責任,判決駁回訴求。可上訴。
女子小熙(化名)2024年7月間,駕車行經台中市北區某路口時,被警方以「駕駛汽車行近行人穿越道有行人穿越時,不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攔停舉發,遭裁處罰鍰6,000元及記點,小熙不服提出行政訴訟。經台中高等行政法院調閱現場監視器畫面,發現路人當時站在路邊沒動,也無法確認他們是否有踩在行人穿越道上,認定原處分有瑕疵,准許撤銷。
台中鐘姓餐酒館老闆2024年駕駛千萬麥拉倫超跑違停,遭員警要求酒測卻拒測,被罰18萬元並吊銷駕照3年。他提行政訴訟稱警方程序違法,遭法院駁回。庭審時他自爆有警界高層曾到家中致歉,稱舉發有瑕疵,但法官追問對方身分時他卻說「無法告知」。
司法院今(24)日公布一波法官人事案,司法院人事審議委員會今決議楊國精、陳連發、張宏節、黃若美、楊智守5名法官分別派任彰化、台南、花蓮、台東、澎湖地院院長。
苗栗陳姓女子2024年間騎機車出車禍昏迷送醫搶救,警方透過醫院抽血檢驗血中酒精濃度判定其酒駕,裁罰1萬5000元罰鍰、吊扣駕照12個月並須參加交通講習。陳女清醒後堅稱未飲酒,懷疑因急救過程使用含酒精藥品所致。該案經上訴台中高等行政法院,法官認原審未就陳女主張充分調查,裁定撤銷原判,發回更審。
苗栗陳姓女子2024年7月間騎機車出車禍昏迷送醫急救,警方透過醫院抽血檢驗血中酒精濃度判定其酒駕,裁罰1萬5000元罰鍰、吊扣駕照12個月並須參加交通講習。陳女堅稱自己未飲酒,懷疑是因急救過程使用含酒精藥品所致。該案經上訴台中高等行政法院,法官認原審未充分依職權調查是否真有醫療用藥導致酒精反應,裁定撤銷原判,發回更審。
台中有駕駛去年11月間開車行駛於龍井區一處路口,沒想到因被後方車輛按喇叭,他竟於路中央停車,並且下車走向後方車輛,遭到後車檢舉挨罰2.4萬元,他提出行政訴訟,強調當時下車是為了確認是否發生事故;最終台中高等行政法院法官不採信他的言詞,駁回其訴訟。
台中市一名劉姓業者駕駛自家砂石車,因未依規定使用專用車輛載運砂石,又拒絕警方指揮過磅,遭重罰15萬元(兩案合計),業者不服提起行政訴訟。台中高等行政法院審理後認定警方執法無誤,判業者敗訴,全案可上訴。
司法院人事審議委員會上周二(3日)通過人事案,司法院司法行政廳長高玉舜、憲法法庭書記廳長楊皓清、新聞及法治宣導處長陳婷玉等3人,調派最高法院辦事法官,但司法院今公布,高玉舜於今(9)日歸建至高院任職,改由高院吳祚丞法官接任司法行政廳廳長職務,人審會決議不到一周時間,高還未到最高法院任辦事法官,就先被調任高院等候調動,這樣的司法人事案也引發不少議論與推測。
邱姓貨車司機行經國道3號南投段突然爆胎,車輪噴飛到對向車道,砸中謝姓女子駕駛轎車,造成謝女受傷,警方針對邱男酒測,發現有0.2毫克酒精反應,事後遭警方裁處罰鍰3.3萬元、吊扣駕照4年。但邱男不服,為他酒駕部分已不起訴,且他酒駕,和他爆胎造成他人受傷無依果關係,不服提行政訴訟請求撤銷處分。台中高等行政法院法官審理後認定,邱男酒後駕車違規與謝女受傷,不具有相當因果關係,判決撤銷原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