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含有吃罰單的搜尋結果,共65筆
國道「龜速車」占用內側車道,吃罰單不冤!一名鄭姓駕駛因兩度在國道10號內側車道,以低於最高速限的時速86至88公里行駛,遭開罰6000元並記違規點數。他不服提告,辯稱法規中的「得以最高速限行駛」只是「形容詞」,並非強制規定。然而,法官審理後直接打臉此說法,認定其行為已違規,判他敗訴確定,全案不得上訴。
天龍國併排停車吃罰單!台北市一名陳姓女車主今年4月將機車停放在北投區自強街巷內,事後竟收到2400元罰單,理由竟是「併排停車」。陳女不服提出行政訴訟,辯稱「該處未劃設停車格」、「兩台機車車頭都朝前」,堅稱自己沒有違規。但法官檢視現場照片打臉指出,違規事實明確,最後判決出爐,陳女敗訴收場!可上訴。
高雄一名陳姓男子開車行經仁武區鳳仁路與新生路口時,因「直行車占用轉彎專用車道」被警方舉發,並遭高雄市政府交通局裁罰600元。陳男不服提告,高雄高等行政法院審理後,發現該路口的車道線與指向線早已斑駁不清,用路人根本無從辨識,認定原處分有誤,判決撤銷罰單,全案可上訴。
不熟路況吃罰單!新北一名黃姓男子去年10月騎機車行經台北市中山南路與凱達格蘭大道口時,因「直行車占用右轉專用車道」遭開罰600元。他不服提告抗辯,指該路段車道規劃不當、根本是「陷阱」,害用路人誤入右轉道。但法官檢視監視器畫面後發現,該路口標線清晰,認定違規屬實,駁回原告之訴,全案可上訴。
中秋連假剛開始,不少民眾就開始燃放爆竹煙火歡慶中秋,結果有人深夜逾時放煙火就吃罰單了!台南市環保局3日晚間主動派員出擊,在黃金海岸稽查發現,晚間10點前勸導5件,10點後查獲2件違規放煙火,依法開出2張3000元罰單。
高雄一名男子阿國(化名)名下的小客車,接連兩度因闖紅燈遭警方舉發,被交通局裁罰共5400元。不過阿國喊冤,強調該車早已借名登記在他名下,實際上由友人阿華(化名)掌控,他甚至因阿華積欠貸款、遲遲不還車,早在事發前就報案指控遭侵占。法院審理後認定,阿國並非實際駕駛人,且交通局有調查義務卻未盡,判決撤銷罰單。
男子阿國(化名)因停車遭警方開罰,堅稱「我只是停在自家門口,怎麼會違規?」一狀告上法院。不過,法官審理後發現,雖然土地部分持分確實屬於阿國所有,但該處屬於都市計畫道路用地,由公部門養護且供大眾通行,因此仍然適用《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最終判決駁回阿國請求,900 元罰單照樣得繳。
驚險一瞬間!基隆市安樂區基金路二段今(19)日凌晨6時許發生一起驚險的交通事件,一輛滿載貨物的聯結車行經該路段時,後車廂門疑因未關妥,竟在行駛中突然彈開,大量貨物瞬間噴飛散落路面,佔據整個車道,現場一片狼藉,嚴重影響交通。所幸未造成人員傷傷亡,但正值通勤尖峰時段,仍對交通造成嚴重衝擊。
台北市公館圓環13日凌晨在抗議聲中開始拆除,市長蔣萬安今(18日)主持市政會議時,勉勵各局處「該做的事勇敢去做」,對謠言也要即刻澄清。粉專PO出路段車禍影片指出,公館圓環7年1717件事故,平均不到4天3件車禍。短痛換長久安全,可降低63%事故率,強調安全才是唯一解答。
中信金旗下台灣人壽今年再度吃罰單!該公司2月才因員工詐領2397萬元遭重罰720萬元,今天又被金管會開罰370萬元。主管機關指出,台壽違反保險法與個資保護法,共有六大缺失,並限令1個月內改善。今年兩張罰單,金額就已突破千萬元。
近年來國道警察引進AI科技設備偵測違規,許多民眾可能一不小心就可能違規吃罰單。一位網友近日分享,國道一號湖口路段的AI偵測,從去年10月至今年8月已告發5060件「未繫安全帶」,連只有後座乘客沒繫安全帶,也被拍得一清二楚,消息曝光後引發熱議,不少人驚呼「後座也會抓?」事實上,根據2012年上路的新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1條規定,小型車後座人員未繫安全帶,行駛國道或快速道路處3000元至6000元罰鍰。
家中有孕婦或未滿6歲孩童的車主,可憑停車證使用婦幼專用車位,一名男子帶懷孕妻子外出停車時,雖然擋風玻璃上放了停車證,仍收到600元罰單,讓他感到不解,貼文上網後,有眼尖網從他的罰單上發現,停車證沒有壓日期,提醒停車證都有使用期限,也要請負責產檢的醫院壓日期、蓋醫院章,強調該證非終身有效,違者可依規定,處新台幣600元以上、1200元以下罰款。
為加強交通安全,台北市政府持續設立科技執法路口。截至今年上半年為止開罰量32萬多件,幾乎追平去年整年紀錄。不過國民黨台北市議員詹為元質疑,有駕駛服從交管指揮「違規」,但事後卻收到科技執法罰單,民眾就算想申訴,行車記錄器影像早被覆蓋而難舉證,因此建議交管期間暫停科技執法。台北市警察局則回應,目前已訂審核規定,將加強管控執法品質。
國道警方於去年10月間,透過AI科技設備偵測違規,於國道一號86.7公里處,拍到一名女駕駛未繫安全帶,並逕行舉發,裁處罰鍰3000元。女駕駛不滿提起行政訴訟,認為當天有繫安全帶,但因不想讓安全帶縫線刮傷鎖骨,才將安全帶稍往下放。最終法官駁回女駕駛的訴訟。
近日有名駕駛在台南開車,行經前鋒路往東寧路西段,經過東寧地下道時,突然發現前方有輛轎車,不明原因開上的中間分隔島,導致車輛傾斜停在現場,還好後方有擺放三角錐,車上人員立即用手機錄下這個過程,這影片發到網路上後,引發網友的熱議。
國道車道有明確的速限與車種規定,國道公路警察局提醒,內側車道為小型車超車專用,駕駛應依路段最高速限行駛,切勿低速長時間占用,「成為路隊長」妨礙交通,根據規定,慢速小型車若違規行駛內側車道,就算未造成超車道堵塞,仍恐面臨5000至6000元罰款。
一名男子近日在台北市停放機車,因停在消防栓旁收到罰單,讓他氣憤不已,他表示現場地面畫有類似停車格的白色標線,容易誤判可停車,質疑根本是「陷阱」,他將其PO上網,引發熱議,有人認出事發地點,也有網友直言,消防栓前禁止停車是基本常識,根據規定,車輛若停在消防栓前,可處600元以上、1200元以下罰鍰。
馬路上多有劃設停止線,高雄市交通局表示,不少騎士在等紅燈時習慣將車輛慢慢前移、越過停止線,結果遭開罰,曾有一名民眾因此被檢舉吃上900元罰單,不服提起訴訟,要求撤銷罰單,最終遭法院駁回,交通局提醒,停等紅燈應將車輛停於停止線後方,越線即屬違規,依規定可處新台幣900元以上、1800元以下罰鍰。
台南一名周姓男子將愛車停在「自家門口」,卻被警方認定「妨礙他車通行」開罰900元,他不服提告,堅稱停的是「私人土地」,結果法官當場打臉,判他敗訴,還得倒貼300元訴訟費!
台中一名莊姓車主將小貨車停在劃設的停車格內,竟仍收到900元罰單,理由竟是「在禁止臨時停車處所停車」,讓他氣得提告抗罰。然而,法官檢視證據後認定,只要車輛任何一部分壓到紅實線,就算大部分車身在格內,仍屬違規,最終判他敗訴。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