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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義地方法院近日審結一起備受矚目的「凶宅」損害賠償官司。一名王姓女房東,因名下套房被保全公司員工承租後在屋內輕生,導致房屋成為凶宅、價值暴跌,憤而提告求償。法院判決出爐,輕生員工的繼承人以及當初簽約的二房東,必須在繼承遺產範圍內連帶賠償房東609萬餘元,全案仍可上訴。
32歲陳姓男子流竄雲林、嘉義市販售依托咪酯,警方掌握陳男向雲林地區29歲張姓男子購得依托咪酯再分裝轉售牟利。專案小組喬裝情侶掌握陳男藏身套房進而逮捕,另得知張男熱中釣魚,前往雲林漁港埋伏,一度遭海巡安檢人員懷疑形跡可疑盤查,幸好最終破獲該販毒集團,查獲依托咪酯1.6公斤、毒品煙彈95顆、毒咖啡包17包等市值逾150萬元毒品,全案移送雲林地檢署偵辦。
嘉義謝姓女子曾是劉家的媳婦,擔任夫家鐵工廠的出納、會計,卻涉嫌盜用公章偽造57張支票共1169萬餘私吞己有,劉家7年前發現謝女侵占公款,遲至2年前提告,侵占罪已逾6個月追訴期,法官依偽造有罪證券罪判謝女4年2月徒刑。可上訴。
因強制性交案服刑後出獄的黃姓男子淫性不改,今年6月間在嘉義市某國小旁看到有數名女學童打掃環境,竟然對著女童「露鳥」,女童驚嚇不已,黃男被檢方起訴公然猥褻罪,嘉義地院判黃男拘役55日,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因強制性交案服刑後出獄的黃姓男子,淫性不改,今年6月間在嘉義市興嘉國小旁看到有數名女學童打掃環境,竟然對著女童「露鳥」,女童驚嚇不已,黃男被起訴公然猥褻罪,法官判黃男拘役55日,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嘉義一名男子阿德(化名),藉口幫忙親戚照顧女童,竟在照顧場所對未滿14歲的A女伸出狼爪,兩度猥褻得逞。案經臺灣嘉義地方法院審理,阿德在法庭上坦承犯行,法官依兩個「對於未滿14歲之女子為猥褻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10月與1年,應執行有期徒刑1年3月。全案可上訴。
嘉義縣大埔鄉公所鄉長吳明勲遭控利用鄉公所發包多項工程洩漏底價索賄收賄、公務車私用申領油費公帑,涉嫌貪汙治罪條例圖利、收受賄賂等罪嫌,檢方聲押吳明勲、疑似白手套的張姓包商聲押獲准。
61歲鄒姓男子與家人有嫌隙,9月6日上午涉嫌破壞妹妹位在嘉義市東市場的攤位設備,警方將其逮捕,並申請緊急保護令,結果鄒男訊後飭回,又跑到妹妹攤位嗆聲「有保護令也沒用」,之後因連續騷擾被害人被收押,今(20日)嘉義地檢署依違反家庭暴力防治法等罪嫌起訴鄒男,移審嘉義地方法院後,確定續押3個月。
嘉義縣蘇姓男子9月3日因辱罵妻子,違反保護令被逮後聲押獲准,嘉義地方法院日前判蘇男處拘役70天,由於蘇男被發現在床頭櫃藏放一把西瓜刀,加上早有兩度違反保護令被判拘役前例,鑑於新北市7月才發生有家暴紀錄男子在街頭狠殺妻子和小姨子凶殺案,為避憾事再發生,法院在判決出爐後,裁定延押蘇男。
嘉義一所國中1名男學生指控遭4名男同學掐脖子、踹肚子、取貶抑綽號、揮擊生殖器涉性騷擾等霸凌行為,經學校調解道歉獲得原諒,但受害方提訴侵權損害賠償,法院學生及家長連帶賠償共約10萬元。法院表示,雙方調和協議書並未拋棄民事求償,受害方仍可提訴求償。
嘉義李姓男子向林姓女子領養1隻黑貓,但僅1個多月就退養,事後林女依「愛心認養協議書」要求林男支付10萬元罰金和6萬律師費,但李男辯稱他不是退養,而是轉給另一位愛媽,嘉義地方法院簡易庭法官認為李男確實違約,但協議書對退養違約金「不分期間一律10萬元」有失公允且過重,也違反送養流浪貓公益本意和簽訂契約目的,判李男應賠償3萬5000元及利息,全案可上訴。
黃姓夫妻雇侯姓男子開計程車到蒜頭糖廠行經台積電工區附近因颱風積水,侯男停車,黃妻揚言願賠償車損,侯男繼續開至深水區致車子拋錨泡水,計程車公司林姓負責人向黃男索賠105萬餘元,法官認為侯男是職業司機,卻讓「外行指導內行」,索賠無理而駁回。可上訴。
23歲葉姓水電工透過「抖音」與國小女童成為網友,互稱男女朋友,葉男多次傳送自慰影片給女童,並唆使她自拍裸照以網路交友軟體傳送供他觀賞,法官判葉男1年8月徒刑,緩刑4年、接受法治教育,理由是葉男為弱障者,若入監仍難達教化及預防再犯。可上訴。
嘉義一名女子小雪(化名)因與人夫小強(化名)過從甚密,遭元配阿芳(化名)提告求償,雙方今年2月才以「不得再逾越交往」為條件達成調解,小雪承諾再犯願付17萬元違約金。不料,小雪疑似舊情難斷,不僅與小強單獨出遊發生車禍,還在IG發文甜喊「謝謝我的愛人…拚了命保護我」,甚至上傳依偎在小強胸口的親密照。阿芳發現後氣炸,再度告上法院。嘉義地方法院審理後,認定小雪再度侵害配偶權,判她應給付違約金加上精神慰撫金,總共67萬元。可上訴。
嘉義縣二線二星劉姓前警務員任職期間辦理監視器相關業務,遭控侵占補助款、販賣毒品,一審判刑、褫奪公權,上訴二審中,但劉男因涉及施用安非他命,嘉義地檢署依法要求他觀察勒戒,但他未到案,近日遭拘提到案執行。
嘉義縣朴子警分局退休刑警侯宏典被控因土方利益糾紛,2022年1月間槍殺綽號「包仔」的張嘉恩,被嘉義地方法院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侯男不服上訴,台南高分院1日開辯論庭時,他哽咽改口認罪,並供稱自始至終沒有致人受傷或死亡意思,如今賣掉房子與被害人家屬和解,請求法官從輕量刑,合議庭預定10月31日宣判。
嘉義縣大埔鄉公所為增加地方財源,與光電業簽約擬在曾文水庫湖面上設置光電板發展綠能,獲得嘉義縣政府同意備查,但縣府礙於民意反彈大,拒絕核發許可證,致光電商遲遲無法施工,以「政策改變」為由請求損害賠償,法院判大埔鄉公所給付6043萬744元。可上訴。
嘉義縣東石鄉兩掛不同幫派份子前天(17日)凌晨在檳榔攤爆發槍戰,蔡姓男子夥同友人怒轟13槍,18日警方逮捕5人,查扣涉案疑似烏茲衝鋒槍的改造長槍及短槍,檢方複訊後向法院聲押開槍的2名蔡姓男子,今天(19日)法院裁定主嫌蔡男羈押禁見,另1名蔡男3萬元交保。
黃姓女子擔任保母10多年,受託照顧1名2歲幼童,因嫌幼童吃飯太慢,竟拿塑膠管打傷幼兒,造成幼童右臉挫傷合併右眼眶外側大片瘀傷,之後甚至出現混合焦慮及憂鬱情緒的適應障礙症,家長憤而提告且堅不和解,嘉義地檢署聲請簡易判決,嘉義地方法院依成年人對兒童犯傷害罪,判處黃姓保母4月有期徒刑,全案可上訴。
吳姓男子想與前女友復合,透過共同友人邀約對方一起出遊,卻在汽車旅館性侵得逞,一審重判吳男4年2月後,二審以被害人供詞前後不一為由改判無罪。經最高法院發回,吳男於更一審坦承犯行並賠償25萬元,被減刑輕判2年,還宣告緩刑3年,過程如同洗三溫暖,還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