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含有國中學妹的搜尋結果,共07筆
新竹一名邱姓男子趁到國中學妹家中玩寵物時,竟獸性大發,強脫少女褲子指侵、舔陰,甚至企圖性交,逼口交未遂後強制手淫射精。被害少女身心受創,夜夜惡夢驚醒,父母憤而提告並求償。刑事部分,新竹地院依犯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強制猥褻罪,處邱男有期徒刑8個月。民事部分,新竹地院審結,判邱男須賠償少女30萬元、父母各10萬元,共50萬元。可上訴。
高雄一名17歲少女與酒店經紀男友同居,少女加入網路傳播經紀行列後,在IG公開招募坐檯小姐,吸引到16歲的國中學妹應徵,於是男子與少女共同媒介國中學妹前往客人指定的地點陪酒,並以每小時1500元坐檯費,少女從中抽取500元傭金,供她與同居男友兩人花用;高雄地院審理後,男子依犯成年人與少年共同犯意圖營利媒介使少年坐檯陪酒罪,判處有期徒刑10月,可上訴,少女則由少年法庭另案審理。
邱姓男子應邀到學妹家看小貓咪,想到自己跟學妹單獨共處一室,獸性大發開始撫摸學妹大腿,還強脫去對方衣褲用手撫摸陰道外側,還抓學妹的手幫自己打到射出來,新竹地院依犯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強制猥褻罪,處邱男有期徒刑8個月。
邱姓男子應未成年國中學妹小美的邀約到家裡玩貓,見在兩人共處一室下,竟強行脫光學妹褲子猥褻下體,在她拒絕下,變本加厲將她壓在床上舔下體還逼她打手槍,事後學妹怒傳簡訊痛罵「你爽了嗎」 、「一直叫你不要用我」、「X你娘」、「我這樣已經對不起我男友」。邱男到案後坦承犯行,法院依妨害性自主罪嫌判刑8月。
彰化一名20歲黃姓男大生,因偽裝法務部調查官,被母校邀請返校與學弟妹分享所謂的「心路歷程」,被依僭行公務員職權罪判處拘役15日,可易科罰金,並緩刑2年,還需向公庫支付新臺幣10萬元。沒想到這段期間他竟國中學妹猥褻2次,因此被依對於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女子為猥褻罪2罪,各處有期徒刑3月。應執行有期徒刑4月,可易科罰金。緩刑2年,並接受法治教育課程2場;緩刑期間內不得對學妹實施不法侵害,並禁止見面、接觸、通話、通信或其他聯絡行為;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可上訴。
以U20球員為班底的中華女排,18日完成亞洲東區女子排球錦標賽最後1場比賽,在排名賽以25比17、15、23直落三擊敗地主香港,獲得第5名,為今年U20女排國際賽旅程畫上句點。
桃園一名郭姓男子看上女兒仍在就讀國中的學妹,去年2月底開車將僅14歲少女花花(化名)載到某土地公廟前,在車上對花花強制性侵得逞,事後花花崩潰告知家長並報警提告。郭男一審判有期徒刑3年6月。上訴後,郭男與少女與家屬達成和解並賠償完和解金,高院法官認定期積極籌款「情堪憫恕」減為1年10月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