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含有國民法庭的搜尋結果,共74筆
今年3月台中北區發生離奇命案,一對兄妹52歲陳男及45歲林女,2人相約共赴黃泉,不料林女身亡,陳男卻獨活,檢警查出陳男有幫助妹妹行為,符合「故意行為致人於死」,檢方依加工自殺罪嫌起訴陳,後續將由台中地院國民法庭審理。
民進黨立委林岱樺涉嫌詐領助理費與加班費,涉案金額高達1500萬元,另被控透過關係密切的通法寺侵占政治獻金。高雄地檢署偵結後,依貪污治罪條例等罪起訴林岱樺、胞弟林岱融、胞妹林岱縝、弟媳王瓊翎等10人,另以公益侵占罪起訴通法寺住持釋煌智。高雄地院明天(27)日上午將召開準備庭,首次傳喚林岱樺到庭,由於預計媒體與旁聽民眾踴躍,法庭可能將從第13法庭移至較大的國民法庭進行。
台中市一名43歲王姓男子,今年2月至3月間兩度花費2萬元,召約從事傳播工作的女子至北屯區汽車旅館飲酒玩樂,提供摻有毒品成分的「毒品咖啡包」讓女子飲用後陷入昏迷,趁機性侵並錄影留存。今年3月6日清晨,他甚至以滴管強行餵食毒咖啡包,導致女子死亡。台中地檢署偵結後,依「對被害人錄影並以藥劑犯強制性交致死罪嫌」起訴,全案將由國民法官審理。
2024年10月18日凌晨,發生於七期豪宅虐死案。主嫌劉男等3人,今年2月檢方依施以凌虐而私行拘禁致死罪、三人以上共同攜帶兇器對被害人施以凌虐而私行拘禁致死及《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等罪提起公訴。今準備程序庭對於檢察官提出的犯罪事證,3人各說各話,互相矛盾。
劉姓保母姊妹涉虐死1歲半剴剴,震驚全台社會,9月23日保母二審,9月25日社工開庭前,民眾在國民法庭門口發起遊行,訴求虐童零容忍。稍早,藝人郁方轉發相關圖文,希望大家挺身而出,並透露自己家打算當寄養家庭,減少悲劇再度重演。
陳姓男子2024年1月底因案出獄後,借住賈姓男子在台南市仁德區的住處,因不滿常遭賈男辱罵懷恨在心,去年2月2日持菜刀猛砍賈的頭部至少9刀後逃逸。員警2月11日前往查訪,賈說不舒服有吃藥,但不必就醫;之後房客竟於20日發現賈身亡,經驗屍才知遭人砍殺頭部致慢性出血死亡。一審依殺人未遂罪判刑11年,並於執行完畢後監護5年;案經上訴後,17日被台南高分院駁回。可上訴。
56歲許姓男子因長期照顧79歲中風母親,身心不堪重負,2023年12月間在台南市歸仁區住處持刀猛刺母親胸部3刀致死,現場畏罪自殘未果後逃逸。台南地方法院國民法庭依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罪重判許男20年後,台南高分院9日上午判決駁回,此案可上訴。
台南養雞場林姓老闆與謝姓男員工去年2月初因勞資糾紛,謝兩度到養雞場外放鞭炮表示威,引發林男不滿,持木棍追出兩人發生衝突,林持棍攻擊謝男臉、鼻等部位,還將木棍插入謝男嘴裡,再拖到橋邊推落橋下致死。台南地院一審國民法庭依殺人罪判刑13年,檢方與林男不服提上訴,台南高分院認定理由不足,28日駁回上訴,仍判13年。
去(2024)年7月凱米颱風襲台前夕,嘉義縣侯姓男子不甩颱風,與陳姓男子等2名友人喝酒尋樂到隔天凌晨,酒駕載友人行經嘉4鄉道0.7公里處,彎曲路段衝撞到對向水溝護欄,造成陳男傷重不治,嘉義地院國民法庭判侯男犯不能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因而致人於死罪,處3年2月徒刑。可上訴。
涉嫌當詐騙集團車手的男子黃文俊遭控2年前吸食K他命毒品後無照駕駛,行經嘉義市世賢路一段與四維路口時,與蕭姓機車騎士衝撞,蕭男送醫後不治,檢方依不能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致人於死等罪起訴,嘉義地院國民法庭審結判黃男2年10月徒刑。可上訴。
今(2025)年初社會矚目的高雄殺人分屍案,嫌犯張介宗連續殺害3人支解棄屍,遭求處3個死刑,14日高雄地院召開準備程序庭;庭上檢辯雙方,對於張介宗送醫院鑑定事項產生歧異,最後法官裁決,請凱旋醫院納入犯罪學專家,鑑定內容交由鑑定團隊,以專業判斷發問;張介宗則在庭上遞交一份陳訴狀,否認自己行兇,辯稱多年前就簽下器官捐贈同意書,對社會無欲無求,怎會殺害友人。而被害人家屬亦出庭,但全程僅坐在一旁,未發一語或以書面表示意見。
嘉義市男子莊文宗去(2024)年11月28日向母親討錢、要母親買早餐不成,憤而在馬路邊追逐母親從後抱起,重摔到地面,且棄母於不顧,路人報警,莊母送醫10日後傷重不治,國民法庭認為莊男沒有真心悔悟,依犯傷害直系血親尊親屬致死罪,判處有期徒刑17年5月。可上訴。
73歲連續殺人魔張介宗涉嫌勒斃黃姓大嫂等3名7旬婦人後,竟以銳器分屍將遺骸存放冰箱,再伺機分批棄置在前鎮河,高雄地檢署依殺人等罪起訴張介宗,並具體求處3個死刑。高雄地院將由國民法庭審理,遇害的3名婦人家屬聲請參與訴訟獲准,將在法庭上與張介宗正面對決。
黃姓男子去年酒後開車撞到1對在路邊行走的夫妻,猛烈的撞擊力道導致丈夫被撞後又撞裂汽車前擋風玻璃,再滾落路旁排水溝內,送醫搶救仍因頭部受創,救治多日傷重不治,其妻也受傷,黃男雖在現場停留6秒,卻沒下車查看,隨即駕車逃離,他在案發後約3小時被警方查獲時,酒測值仍高達0.7毫克,案經國民法庭審理,依酒駕致人於死等罪重判9年6月徒刑。全案可上訴。
黃男去年酒後開車,撞到1對在路邊行走的夫婦,造成夫婦2人受傷,而猛烈的撞擊力道,更導致丈夫騰空飛起、重摔撞裂汽車前擋風玻璃,經送醫搶救仍因頭部受創身亡,黃男雖在現場停留6秒,卻沒下車查看,隨即駕車逃離,黃男在時隔約3小時後酒測值仍高達0.7毫克,案經國民法庭審理,被依酒駕致人於死等罪重判9年6月徒刑。
法務部為深化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制度,並落實犯保新法精神,督導台灣高等檢察署與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於7月10日及11日共同舉辦「穿透馨生第一縷光—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暨實務研討會」。研討會聚焦於現行制度的重點與突破,包括重大兒虐案件中檢察官如何早期介入與跨網絡合作、國民法庭上如何精準呈現被害人處境與專業證據,以及在犯保新法上路後,犯罪被害補償金制度、犯保協會保護服務與即時關懷措施如何更迅速、便民且有溫度地運作。
34歲謝姓女子懷疑41歲李姓男友另結新歡,妒火中燒,在住處外向李男潑灑汽油,再追入屋內當著李母的面,拿打火機點燃男友,李男哀嚎掙扎,牆上、椅子到處黏著皮,送醫搶救仍不治。台中地院27日認為,謝女手段凶殘,不值得同情,依殺人罪判處有期徒刑14年,仍可上訴。
34歲謝姓女子懷疑41歲李姓男友另結新歡,妒火中燒,在住處外向李男潑灑2公升汽油,再追入屋內當著李母的面,拿打火機點燃男友,李男哀嚎掙扎,牆上、椅子到處黏著皮,送醫搶救仍告不治。台中地院國民法庭27日宣判,認為謝女手段凶殘,不值得同情,依殺人罪判處有期徒刑14年,仍可上訴。
嘉義翁姓男子有3次酒駕前科,去年8月間喝了保力達藥酒後,騎微型電動二輪車從新港鄉返家途中撞到行人陳黃姓婦人致傷重不治,翁男經測吐氣酒精濃度值達每公升0.91毫克,嘉義地方法院國民法庭判翁男7年10月徒刑。可上訴。
何姓男子與羅姓友人喝酒後,載羅男回家途中因誤踩油門,失控衝入木瓜園,羅男不治,嘉義地方法院今(11)日進行國審,判何男2年徒刑、緩刑5年,理由是羅男同意何男酒駕載他、自己出手碰觸方向盤、何男自首、羅男家屬已獲賠償並為何男求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