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含有妻子外遇的搜尋結果,共47筆
台南一名人妻阿芳(化名)發現丈夫阿強(化名)行為詭異,懷疑他出軌,但苦無證據。沒想到「助攻」竟來自小三的丈夫!小三柔柔(化名)的丈夫阿勇(化名),因懷疑妻子外遇,竟偷偷翻閱其手機,發現妻子與阿芳的丈夫阿強有大量鹹濕對話,內容不僅互稱「北鼻」、「寶貝」,還露骨討論床事,甚至提及「床單濕一灘」、「流白色液體」等細節,顯已多次發生性關係。阿勇將對話錄影存證後自首,而阿芳則拿著這些「鐵證」向柔柔提告求償。台南地院審理後,認定柔柔侵害配偶權屬實,判她應賠償阿芳20萬元。可上訴。
一對結婚近10年的夫妻,婚後多年爭執不斷。人妻小萱控訴丈夫阿國(均化名)長期失業、沉迷電玩、不願找正職工作,家中大小開銷全靠她一人支撐,壓力大到幾度崩潰。阿國則反咬妻子「外遇同事」,要求法院命小萱履行同居義務。法院審理後認為,婚姻早已破裂、難以回復,小萱請求離婚有理,阿國的請求則遭駁回。
新北市三重區2024年5月發生祖孫3代滅門血案。25歲男子張泓毅因感情與金錢等問題,先後殺害30歲陳姓妻子、69歲劉姓岳母,接著虐殺年僅3歲的繼子。犯案後,他甚至毫無悔意表示「不後悔」。案件經國民法官審理,依殺人、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殺人罪,判處張男3個死刑,成為《國民法官法》上路以來首起死刑判決,寫下司法紀錄。
人間慘劇!大陸河南省一名周姓男子遭遇了令人瞠目結舌的婚姻背叛,他長年在外辛苦打工賺錢養家,省吃儉用將每一分血汗錢都寄回家中,卻在偶然間發現,撫養了13年的三名女兒,竟然沒有一個是自己親生的!更令人髮指的是,妻子外遇的對象不是別人,正是他的親二伯。這起事件不僅撕毀了一個家庭,更赤裸裸地挑戰了人倫道德的底線。
桃園一對結婚15年的夫妻,因丈夫長期懷疑妻子外遇,不僅裝設監視器全天候監控,還多次持刀到妻子公司「站崗」,甚至在Google評論公開指控妻子與同事有染。妻子不堪精神折磨訴請離婚,桃園地院審理後,認定丈夫行為已嚴重破壞婚姻,判准離婚,並將2名未成年子女的監護權判給丈夫,但要求重大事項須共同決定。可上訴。
台南一名男子阿德(化名)與妻子小美(化名)結婚多年,但兩人早已分居10年,感情冷淡。不料,阿德去年底赫然發現妻子竟已懷孕即將臨盆,追問下才知她與男子阿勇(化名)外遇,甚至即將產子。阿德憤而提告求償百萬,台南地院審理後,判小美須賠償15萬元,但阿勇因「不知人妻已婚」免賠,全案仍可上訴。
英國多塞特郡(Dorset)男子安迪.漢普頓(Andy Hampton)因記憶力衰退、情緒混亂,甚至懷疑妻子外遇,起初以為是精神健康問題,未料竟是腦癌徵兆,最終在診斷後兩年病逝,享年55歲。
台北一名男子阿德(化名)指控妻子小美(化名)的健身教練阿勇(化名)介入婚姻,與妻子互傳「寶貝」、「愛你」等曖昧訊息長達4年,最終導致夫妻離婚。阿德憤而提告求償60萬元,台北地院審理後,認定阿勇確實侵害配偶權,但由於阿德未在時效內對小美求償,導致賠償金額遭「砍半」,最終僅判阿勇須賠償15萬元。可上訴。
前台新投信董事長鄭貞茂被爆偷吃人妻,人夫陳男不滿鄭事後疑向多家媒體不實放話,指他與妻子感情失和、栽贓鄭外遇,還誣賴他在其妻子生前,到公司吵鬧勒索金錢,提告鄭加重誹謗罪,台北地檢署調查認為,鄭是知悉陳先向媒體提供其不利情資,基於自辯向媒體提出澄清回應,認為是基於捍衛自身權益,難認主觀上有貶抑陳男社會評價之故意,鄭罪嫌不足,24日不起訴鄭男。
新竹一名留美高學歷的女子小美(化名),與丈夫阿德(化名)結婚多年,卻因家暴、財產糾紛分居長達15年,期間小美更與他人外遇生女,甚至高調同居。新竹地院審理後,認定雙方婚姻早已名存實亡,判准離婚,但小美因侵害配偶權,須賠償阿德80萬元精神慰撫金。至於阿德反訴要求小美支付分居期間扶養費及家庭生活費近300萬元,則因證據不足遭駁回。
新北市一名人妻小美(化名)控訴,丈夫阿德(化名)參加重機車友社團後,竟與女車友曉萱(化名)搞曖昧,不僅互傳親密訊息,還多次私下約會「溫馨接送」,甚至被拍到摟腰、擁抱等親密互動。小美氣炸提告求償60萬元,新北地院審理後,認定曉萱侵害配偶權屬實,判賠10萬元,全案可上訴。
苗栗一名男子阿德(化名)發現妻子小美(化名)在婚姻期間與他人發生關係並產下一子,憤而提告求償100萬元。一審法院審理後,認時效已過,判阿德敗訴;阿德上訴,二審法院認定小美確實侵害配偶權,判賠30萬元,但小王阿勇(化名)因不知人妻已婚,免賠。全案確定。
美國紐澤西州一名消防員在自己40歲生日派對上,竟公然揭發妻子外遇,場面尷尬至極。當事人加蘭特(Nick Galante)聲稱「送給妻子一份特別禮物」,沒想到竟是當眾逼對方摘下婚戒,怒斥對方偷情、服用事後避孕藥,全場賓客傻眼,影片曝光後在網路上瘋傳,觀看次數突破600萬。
新北市一名男子阿德(化名)懷疑前妻小美(化名)外遇,竟在兩人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偷偷在小美使用的車輛內放置錄音筆,錄下她與男子阿勇(化名)的親密對話。事後阿德更在另案民事訴訟中,將錄音檔作為證據提交法院。小美與阿勇憤而提告,新北地院審理後,認定阿德侵害隱私權,判賠2人各2萬元,全案可上訴。
新北市一名擔任水電工的單親爸爸阿賢(化名),在遊戲中認識已婚人妻娜娜(化名),並發展出不倫戀。兩人聊天內容露骨肉麻,還相約男方住處激戰,當時阿賢更表示要在「兒子醒來前快做」,更拍下性愛過程。娜娜老公得知妻子外遇後氣炸,憤而向阿賢求償百萬。法院依法判定阿賢應賠償30萬元。
台中一名男子阿德(化名)因懷疑妻子小美(化名)婚內有異,竟在未經對方同意下,擅自利用她的手機與筆電,下載其與他人於LINE上的對話紀錄並轉傳至自己帳號存證,行徑觸法。台中地院審理後認定阿德已構成《刑法》無故取得他人電磁紀錄罪,判處拘役20日,得易科罰金,緩刑2年並接受保護管束。可上訴。
彰化一名女子小美(化名)與丈夫阿德(化名)結婚多年,婚後卻發現丈夫不僅對夫妻生活興趣缺缺,更在網路上以「偽娘」裝扮現身,甚至與同性網友交流並相約摩鐵開趴。小美難以忍受,認為自己遭騙婚,憤而訴請離婚。彰化地院審理後,認定雙方婚姻已破裂,判准離婚,並將兩名子女監護權判給小美。全案仍可上訴。
男子阿元(化名)因不滿妻子阿月(化名)常躲在住家4樓廁所與不明男子講電話,他為找到妻子外遇的證據,2023年2度在4樓廁所裝設針孔攝影機,結果都被阿月發現揭穿,還告上法院及訴請離婚獲准。高雄地院審理後,依無故攝錄他人性影像未遂罪,分別判處阿元有期徒刑2月、3月,應執行4月,得易科罰金。
高雄一對夫妻因為離婚爭產暴力相向,妻子不讓丈夫陳姓男子進屋,將門反鎖,丈夫拿出6米長的塑膠管隔著門毆打妻子,陳妻則以丟酒瓶、刀子反擊,結果未傷及陳男,反被陳男打得雙手嚴重受傷,陳男被控傷害,一、二審均判決拘役50日,得易科罰金,妻子訴請離婚也獲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判准。可上訴。
任職屏東某科技公司的林姓男子與徐姓女子,兩人皆已婚,在同單位上班,發生婚外情,林男還傳送赤裸上身自拍、生殖器特寫及2人合成照片給徐女留存在手機內,徐女丈夫控告2人侵犯配偶權求償60萬元。高雄地院審理時,徐女承認劈腿林男,但林男卻一概否認,法官認定林男有傳照片給徐女,2人確實有不倫行為,判應連帶賠償林女丈夫15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