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含有正宮怒告的搜尋結果,共64筆
桃園一名人妻小柔(化名)發現丈夫小志(化名)行為異常,經常不回家,她與兒子前往丈夫位於桃園市蘆竹區的租屋處查看,竟在屋內發現大量女性內衣、內褲及化妝品等私人物品,當場抓姦。兒子在車上詢問父親「是不是跟車行女老闆住?」小志直接回「對」。小柔因此對疑似小三的車行老闆娘小雪(化名)提告求償60萬元。桃園地院審結,認定小雪侵害配偶權屬實,判她應賠償30萬元。可上訴。
鄭姓男子婚後因與妻子不睦另結新歡,與外遇對象育有1女,甚至在小三懷孕期間,兩人於高雄一處休閒農場舉辦胎兒性別揭曉派對慶祝,活動照片放在社群媒體,被正宮發現後引爆怒火,向兩人提告求償。高雄地院一審認定兩人侵害配偶權,判連帶賠償40萬元;二審法官考量行為惡性重大,改判65萬元,全案定讞。
高雄一名徐姓男子結婚僅一年多,卻被妻子發現他與小三四處約會,從吃燒肉、開房唱KTV,到台南泡溫泉樣樣不缺,兩人還在社群媒體上肆無忌憚放閃,自稱「老公、老婆」,宛如正牌夫妻。徐妻氣得提告求償30萬元精神慰撫金,高雄地方法院審理後認定江女行為逾越男女分際,侵害配偶權,判須賠償13萬5000元,可上訴。
桃園一名人妻小美(化名)發現丈夫阿德(化名)與女子阿芳(化名)外遇,甚至錄到2人性愛過程的呻吟聲,氣得提告求償50萬元。案經上訴,高等法院認定阿芳侵害配偶權屬實,但審酌雙方身分、地位、經濟狀況後,判決阿芳須賠償20萬元,全案確定。
桃園一名人妻小美(化名)抓包丈夫阿德(化名)與女子阿芳(化名)發生婚外情,對阿芳提告求償,先前法院判阿芳須賠償30萬元確定。不料,阿芳在判決確定後,仍持續與阿德藕斷絲連,不僅頻繁相約「燭光晚餐」,傳訊「一心一意想著你」,阿德還手比愛心甜蜜合照。小美氣得再次提告求償100萬元。一審法院審理,認定阿芳確實再度侵害配偶權,判賠40萬元;阿芳不服上訴,高院審理後予以酌減為30萬元,全案確定。
高雄一名人夫被結縭10多年的妻子抓包,與同單位女同事發展不倫戀,兩人不僅多次上摩鐵「休息」,還同遊阿里山過夜,更在通訊軟體中傳送「寶劍沒有出鞘」、「喜歡被妳舔」、「超級緊緻好吃沒啥味道」等極度鹹濕的對話。正宮憤而提告求償,高雄地院審結,認定人夫侵害配偶權情節重大,但因正宮已與小三以10萬元和解,故判人夫僅須賠償30萬元。全案可上訴。
新北市一名人夫阿德(化名)與好友的妻子小美(化名)發展出婚外情,兩人不僅多次發生性關係,小美甚至傳送泡澡時的腿部私密照給阿德。正宮阿芳(化名)發現後怒火中燒,一狀告上法院,向阿德及其小美連帶求償100萬元精神慰撫金。新北地院審理後,認定兩人確實侵害配偶權,但認為求償金額過高,日前判決阿德與小美應連帶賠償阿芳20萬元為適當,全案仍可上訴。
台中一名人夫阿德(化名)在婚姻期間,與小美(化名)發展不倫戀,兩人不僅多次出遊過夜,更在摩鐵裸身相擁自拍,結果被元配阿芳(化名)發現。阿芳心碎提告,向兩人求償100萬元。台中地院審結,認定兩人行為已嚴重侵害配偶權,判決阿德與小美應連帶賠償30萬元。全案可上訴。
桃園市一名人妻小美(化名)去年發現丈夫阿德(化名)行為異常,調查後驚覺丈夫竟與女網友小萱(化名)發展婚外情,兩人不僅多次出遊約會,還在社群軟體上公開親密合照,甚至高調發文放閃。小美一怒之下將兩人告上法院,求償百萬元。桃園地院審理後,判決這對男女應連帶賠償10萬元,全案可上訴。
台北一名人妻小美(化名)控訴丈夫阿德(化名)與女同事阿芳(化名)搞婚外情,兩人不但十指緊扣、摟腰依偎出遊,甚至在她父親喪禮期間仍高調約會,氣得她怒告阿芳求償80萬元。台北地院審理後,認定阿芳侵害配偶權屬實,判賠10萬元,全案可上訴。
桃園一名人妻小美(化名)指控丈夫阿德(化名)與女子阿芳(化名)多次牽手、約會,甚至當街親吻,憤而提告求償100萬元。桃園地院審理後,認定阿芳確實侵害配偶權,判賠20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桃園一名人妻小美(化名)意外發現丈夫阿德(化名)與女同事阿芳(化名)的親密照,甚至還有「喇舌、吸奶、種草莓」等鹹濕互動,氣得提告求償百萬。桃園地院審理後,判決阿德須賠償20萬元,但「小三」因不知情免賠,全案可上訴。
高雄一名女子小美(化名)整理已逝前夫阿德(化名)遺物時,意外發現護理師曉萱(化名)寫給前夫的親筆情書,內容提及「不能一直當介入者」、「這段感情讓我離不開」等露骨字句,才驚覺前夫生前竟在婚姻期間出軌。小美憤而提告求償百萬,高雄地院審理後,認定曉萱確實侵害配偶權,判賠10萬元。可上訴。
台中一名已婚的女子小美(化名)發現,自己孩子的幼兒園女老師曉萱(化名)竟與丈夫阿德(化名)發展不倫戀,不僅頻繁交往,還發生性關係,氣得對小美提告求償50萬1元。台中地院審理後,認定曉萱確實侵害小美的配偶權,判賠25萬元,全案可上訴。
台中一名心理諮商師曉萱(化名),被控與已婚人夫阿德(化名)多次在電動車內「激情車震」,正宮小美(化名)發現後氣炸,怒告求償。一審判曉萱須賠25萬元,她不滿上訴,但台中高分院審理後,認定證據確鑿,駁回上訴,全案確定。
新北一名人妻小美(化名)與丈夫阿德(化名)結婚多年,育有2名女兒,家庭原本幸福美滿,卻驚覺丈夫出軌多年,甚至與小三小萱(化名)發生關係並懷孕。小美憤而提告求償100萬元,台北地院審理後,判小萱須賠償30萬元,全案可上訴。
新北一名人妻小美(化名)驚覺丈夫阿德(化名)婚後態度冷淡,無心經營家庭,甚至發現他與女同事曉萱(化名)的LINE對話充滿曖昧,內容包括「每天都要抱抱」、「害我濕濕的」等露骨字句,更抓包2人曾發生口交。小美憤而提告求償100萬元。新北地院審理後,認定曉萱侵害配偶權,判賠30萬元。可上訴。
台中一名人妻小美(化名)在丈夫阿德(化名)過世後辦理除戶登記時,驚覺丈夫竟在20年前就與女子阿芳(化名)外遇生子,甚至認領私生子,氣得對阿芳提告求償100萬元。台中地院審理後,認定阿芳確實侵害配偶權,判賠20萬元,全案可上訴。
台南一名人妻小美(化名)指控丈夫阿德(化名)與女子阿芳(化名)互動親密,不僅互稱「老公、老婆」,阿芳還寫下「記得抱抱我、親親我」等曖昧字條,甚至讓阿德持鑰匙自由進出住所,憤而提告求償80萬元。但法院審理後,認為小美提出的「抓姦證據」不足,僅依部分親密對話判阿芳賠償5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新北一名人妻小美(化名)發現丈夫阿德(化名)外遇長達2年,小三曉萱(化名)甚至與丈夫同居出遊,氣得提告求償60萬元。但新北地院審理後卻判曉萱免賠,關鍵在於「這句對話」讓法官認定曉萱從頭到尾被蒙在鼓裡,根本不知對方已婚,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