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含有求償300萬的搜尋結果,共63筆
新北一名人夫阿強(化名)與香港籍妻子小雪(化名)結婚後,卻發現妻子行為日益異常,行蹤成謎。他深入追查後,驚覺小雪竟與男子阿勇(化名)發展婚外情,兩人不僅多次出遊、摟抱親吻,阿勇更登堂入室,在阿強與妻子的愛巢內過夜。更讓阿強崩潰的是,他在妻子手機內發現一份名為「老公-情夫比較表」的備忘錄,其中在「情夫」的嗜好欄竟直白記載「做愛」二字,讓他身心受創,憤而向兩人提告求償300萬元。桃園地院審結,認定兩人交往行為已嚴重侵害配偶權,判決小雪、阿勇應連帶賠償45萬元。可上訴。
夫妻間的信任一旦崩解,婚姻往往難以挽回。女子小萱與丈夫阿國(均化名)結婚多年,育有兩名女兒,卻因阿國屢次涉足色情按摩店,甚至在簽下「再犯就付鉅額賠償300萬元」的婚姻協議書後,仍在春節期間違約消費「半套性服務」。小萱因此憤而訴請離婚,並且求償300萬元。
婚姻36年一夕破裂!婦人小萱指控丈夫阿國(均化名),與女子歡歡(化名)有長達8年的婚外情,甚至在通訊對話中以「老公、老婆」互稱,還留下出遊、擁抱的親密合照,令她痛徹心扉。不滿歡歡所為,憤而提告求償300萬元精神慰撫金。
青鳥書店被譽為「自由的獨立書店」,吸引多位民進黨「大咖」前往朝聖,連總統賴清德都曾造訪,創辦人蔡瑞珊(44歲)則因外型精緻、氣質脫俗,被支持者封為「青鳥女神」,而蔡瑞珊在2017年3月奉子成婚,其吳姓丈夫卻同年1月才離婚確定,「無縫懷孕」也讓蔡瑞珊成為法院認證小三,遭判賠元配50萬元。
台北一名人夫阿德(化名)指控妻子小美(化名)與男同事阿勇(化名)大搞婚外情,兩人不僅互傳「越硬越愛」、「射裡面」、「要狠狠的進去嗎」等鹹濕對話,甚至討論婚嫁,氣得他怒告求償300萬元。台北地院審理後,認定兩人確實逾越正常社交分際,判決小美與阿勇連帶賠償30萬元,全案可上訴。
總統府副祕書長何志偉,不滿民進黨立委莊瑞雄、王世堅,在去(2024)年民進黨進行立委初選時,指他家族引進黑道到民進黨、惡魔、很假,提告分別求償300萬元,台灣高等法院維持一審判決,認為莊跟王是對可受公評事項所為意見表達,難認有侵害名譽權,判何敗訴。可上訴。
台中一名人妻小美(化名)發現丈夫阿德(化名)與女同事曉萱(化名)互動親密,不僅有曖昧對話「枕頭有妳的味道」,更被拍到牽手、勾手逛賣場,憤而提告求償300萬元。台中地院審理後,認定曉萱侵害配偶權屬實,判賠20萬元,全案可上訴。
台北市一名女子小美(化名)在招待所獨自醉倒,一名男子阿國(化名)見狀竟趁機脫衣性侵,事後還被偷拍小美的私密部位。小美酒醒後崩潰報警提告,並求償精神慰撫金300萬元。法院審理,阿國承認小美所指控的一切侵權行為,但認為求償金額過高,最終判阿國須賠償120萬元;全案可上訴。
感情糾葛引發家族內戰,名譽受損訴訟纏訟不休。女子小美(化名)控訴男友阿德(化名)的胞妹曉萱(化名),於家人間散佈「她是第三者私生女」、「有很多男人」、「賴著不走」等不堪言論,導致其名譽受損、精神痛苦,怒提告求償300萬元並要求為名譽回復。但士林地院一審駁回其請求,小美不服提起上訴,結果高等法院二審仍判她敗訴,仍可上訴。
新竹一名崔姓惡狼假藉請喝酒名義,誘騙未成年少女「小美」(化名)到偏僻涼亭,竟掐住她脖子暴力性侵得逞,導致少女身心重創,多次自殘送醫。高等法院審理後,判決崔男須賠償小美150萬元,但小美父母各求償100萬元部分則全數遭駁。
台南一名女醫師蕭嘉蓉不滿前夫名醫王文哲將她與旅美投手王建民的私密對話截圖提供給媒體,並指稱兩人有「曖昧情事」,憤而提告求償300萬元及登報道歉。台南地院審理後,今(10)日判決王文哲須賠償蕭嘉蓉150萬元,並在三大報頭版刊登澄清啟事。可上訴。
男子阿國與妻子小萱(均化名)在1993年結婚,不料,小萱2023年初佯稱照顧生病母親為由,離家出走並離境回到印尼,自此完全未與阿國聯繫,至今仍了無音訊。阿國後來在小萱的網路社群發現,小萱與其他男性有親密互動,還與不明嬰兒合照,顯然有出軌之舉,阿國憤而訴請離婚並求償300萬元。
新北一名人妻小美(化名)指控在銀行當協理的丈夫阿德(化名)與同事女協理曉萱(化名)過從甚密,不僅共度情人節、親密出遊,甚至雙手環抱共乘重機,讓她忍無可忍提告求償300萬元。台北地院審理後,認定曉萱部分行為確實逾越一般社交分際,判賠3萬元,全案可上訴。
新北一名人妻小美(化名)指控丈夫阿德(化名)與女子曉萱(化名)外遇長達8年,不僅互傳曖昧訊息、出遊擁抱合照,甚至發生性關係,丈夫還偷偷轉帳1154萬餘元給曉萱。她憤而提告求償300萬元,台北地院審理後,認定曉萱確實侵害配偶權,判賠80萬元,全案可上訴。
台北市大同區民進黨籍里長周志賢2023年1月,在參加民主進步黨黨主席候選人賴清德召開之座談會時,公開質疑同黨前立委薛凌和大陸有不正當利益輸送,一審將周判拘役50天,二審改判無罪確定。薛凌求償300萬元部分,一審賠15萬元,二審逆轉免賠。可上訴。
台北一名人妻小美(化名)指控丈夫阿德(化名)與一名爆乳正妹深夜從錢櫃KTV離開後,不僅當街十指緊扣、摟肩摸胸,還直奔飯店企圖開房,氣得她蒐證提告求償300萬元。台北地院審理後,認定阿德行為已逾越正常社交分際,判賠3萬元,全案可上訴。
台中一名男子阿德(化名)指控結婚7年的律師妻子小美(化名)婚內出軌,不僅與多名男子互傳曖昧訊息,還大膽傳送裸露照、自慰影片,甚至購買情趣用品贈送他人。阿德憤而提告求償300萬元,台中地院審理後,判決小美與其中一名小王須連帶賠償20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婦人小萱與男子阿國(均化名)在2002年結婚,不料,小萱於2023年申請戶籍謄本時卻驚呆,阿國竟在2022年認領1個兒子,並協議由他與兒子母親歡歡(化名)共同行使負擔未成年兒子的登記,並為兒子初設戶籍。小萱追問後,阿國坦承在2016年底到隔年年初,與歡歡發生性行為因而產子。小萱不滿2人所為,憤而提告連帶賠償300萬元。
台北一名已婚男子阿德(化名)與大陸籍女子小美(化名)發生婚外情,還生下私生子,正宮曉萱(化名)發現後氣炸,怒告兩人侵害配偶權,求償300萬元。台北地院審理後,認定兩人行為破壞婚姻圓滿,判決應連帶賠償80萬元,全案可上訴。
高雄某龍頭半導體工程師,日前被派至集團子公司做開發工程,卻被高層發現他將製程機密洩漏給外商,被公司依規定解雇,但工程師不滿,質疑自己是被非法解雇,反而對公司提起民事訴訟求償300萬元,橋頭地院審理後,法官認為公司解雇的行為合法,因此判工程師敗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