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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含有猥褻過程的搜尋結果,共10

  • 推拿師手機放紙盒 偷拍觸碰女客下體影像 賠80萬換緩刑

    推拿師手機放紙盒 偷拍觸碰女客下體影像 賠80萬換緩刑

    台北市一名張姓整骨推拿師,日前為女客人進行油壓推拿時,竟無視對方明確拒絕,多次觸碰其下體,涉嫌強制猥褻。案經士林地院審理後,認定張男犯行明確,考量他已與被害人達成和解並賠償80萬元,最終判處有期徒刑8月,緩刑2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可上訴。

  • 女護理師為「衝流量」竟直播猥褻阿公! 判刑6月定讞

    女護理師為「衝流量」竟直播猥褻阿公! 判刑6月定讞

    28歲李姓女護理師在2022年兼差擔任直播主,她為衝高流量竟直播替腦病變患者阿公「打手槍」,事後獲分潤5000元至1萬元,台南高分院依乘機猥褻罪判處有期徒刑6月,可易科罰金,換算賠償15萬元加罰金共33萬元,最高法院審理時她撤回上訴,全案確定。

  • 獨》賺1萬賠33萬!台南極樂養老院女照服員直播替阿公「打手槍」下場慘

    獨》賺1萬賠33萬!台南極樂養老院女照服員直播替阿公「打手槍」下場慘

    在台南市某私立老人長照中心擔任照服員的26歲李姓女子,為了衝高網路直播流量獲得利益,竟然替住在中心內的住民阿公「打手槍」,並在某付費網站全程直播,獲得5000元至1萬元的分成,引發網友譁然。一審被依乘機猥褻罪判刑9個月,李女不服上訴後,因分期賠償被害人15萬元達成和解,二審撤銷改判6個月,得易科罰金,換算賠償加罰金共33萬元。

  • 惡狼繼父猥褻姐妹花「有零用錢可以拿」 還拍下過程遭重判12年

    惡狼繼父猥褻姐妹花「有零用錢可以拿」 還拍下過程遭重判12年

    屏東一名惡狼繼父多次猥褻2名未滿14歲的繼女,不僅向對方說「親一下又不會少一塊肉,又有零用錢可以拿」,還用手機錄下猥褻過程,惡行令人髮指,最終小女兒受不了向老師求助,整起事件才曝光,案經屏東地院審結後,法官依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等罪判惡狼繼父有期徒刑12年。

  • 指侵5歲女還拍下過程    法官怒了重判惡男10年

    指侵5歲女還拍下過程 法官怒了重判惡男10年

    新北市一名洪姓男子讓5歲女童吹冷氣,將女童帶入室內指侵、拍攝性交、猥褻過程被起訴,台北地院審理後,依兒少條例「違反本人意願之方法使兒童被拍攝性影像」罪判處有期徒刑10年,性影像沒收。可上訴。

  • 國小男師性侵、猥褻10餘名女學生    逼口交吞精喊「很營養」二審出爐

    國小男師性侵、猥褻10餘名女學生 逼口交吞精喊「很營養」二審出爐

    2004年退休、目前被押的國小S姓男老師,被控任教期間性侵或猥褻10多名女學生,甚至要求被害女學生為他口交並吞下精液,還說「這很營養」,十分變態。台南市政府教育局2020年獲報後,清查發現有2名受害女學生還在追訴期限內,經校方告發、檢方起訴後,一審依6件強制性交罪、20件猥褻罪合併判刑13年;案經上訴二審,台南高分院10日合併改判徒刑10年,此案還可上訴。

  • 撫民怨 擬修兒少性暴力報導原則

    撫民怨 擬修兒少性暴力報導原則

     北市信義區1家私立幼兒園,兩年前爆發多名幼童遭園長之子性騷擾、性侵害,但媒體礙於《兒少法》不能公開機構名稱,輿論炸鍋。衛福部近期擬修訂兒少性暴力事件報導原則,考量兒少、老人、身心障礙者自我保護能力較弱,若行為人已成年任職於服務這類對象的機構,媒體就能公開任職單位;如果任職於企業,在揭露後不會洩漏對被害人身分前提下,企業名稱也能公布,但加害者仍維持不能公布。

  • 熊抱女同事摸胸   科技工程師反控狹怨報復下場曝光

    熊抱女同事摸胸 科技工程師反控狹怨報復下場曝光

     在某國際科技大廠擔任機電工程師的許姓男子,3年前與同事甲女在機電室進行測試,從後環抱甲女,並伸手撫摸其胸部,甲女嚇得下壓身體抗拒,一審庭訊時許男辯稱,因曾責罵甲女才遭誣陷,不過法官審閱監視畫面及甲女案發後情緒反應,認許男為推卸之詞,以犯強制猥褻罪判刑8月,二審法官考量甲男已坦承犯行,且與甲女達成和解,改判緩刑3年。

  • 極樂養護中心!正妹「護濕辣嬌」不只DIY   還替住民打手槍直播罪加一等

    極樂養護中心!正妹「護濕辣嬌」不只DIY 還替住民打手槍直播罪加一等

    台南市某長照中心1名女性員工,趁工作之餘取名「護濕辣嬌」經營交友平台直播,為爭取網路流量賺外快,竟然自己在辦公室及病房內拿按摩棒「自嗨DIY」的影像讓觀眾抖內,引發社會譁然。長照中心事後遭罰6萬元並公布負責人姓名,女護理師則依妨害性自主、性騷擾防治、妨害秘密、猥褻等罪送辦,台南地院判處拘役50日,沒收所得25萬元。但該女員工又遭查出曾替一名病患打手槍直播,獲利約1萬元,家屬得知後氣炸提告,台南地院依乘機猥褻罪,判處有期徒刑9月。

  • 男主管帶酒醉女部屬飯店休息卻猥褻  賠償100萬元換免囚

    男主管帶酒醉女部屬飯店休息卻猥褻 賠償100萬元換免囚

    一名男主管帶女部屬與客戶應酬,但女部屬喝醉後,他送到飯店投宿,卻脫她外褲及內褲猥褻,檢方起訴後,台北地方法院考量他賠償100萬元、達成和解,依乘機猥褻罪判處有期徒刑6月,緩刑2年。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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