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含有私慾的搜尋結果,共552筆
台中大里區今年3月,一名44歲黃姓男子扮女裝戴假陽具,當街裸露毫不避諱,路過民眾發現,立即報警處理,黃男於3月22日落網;落網後不到1個月,黃男又於4月3日、13日2度戴假陽具上街,台中地院依2個公然猥褻罪,判黃男應執行拘役共50日。
台北一名王姓男大生,與友人及A女在台北市大安森林公園飲酒狂歡後,轉往A女士林區租屋處續攤,王男竟趁A女不勝酒力、昏睡不醒之際,伸出狼爪,對A女撫胸指侵得逞。士林地方法院審結,依乘機性交罪判處王男有期徒刑2年,但念在他坦承犯行且已賠償和解,予以緩刑4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可上訴。
陸軍馬防部志願役張姓士官,在服役期間涉嫌利用副排長權勢,對旗下班兵進行性侵,一審遭福建連江地方法院依對受自己監督之人利用權勢為性交罪,處有期徒刑2年5月。案件上訴後,福建高等法院金門分院作出改判,認定張男已與被害人和解並賠償19萬元,予以減輕刑度,判處2年有期徒刑、緩刑5年,全案仍可上訴。
一名擁有碩士學歷的音樂家小洋(化名),深夜竟闖入衛武營的無障礙廁所內,敞開門全裸自慰,2名路人直擊嚇壞,而他的行徑也正好被巡邏員警當場查獲。事後他坦承「追求刺激興奮感」才進行公然猥褻。法院審理後,依公然猥褻罪判他拘役50日,得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
曾任台東某兒少安置機構生活輔導員的沈姓男子,為逞一己私慾,長期對院內多名男性兒少下手,拍攝裸露性影像。台東地方法院認定沈男對9人犯下19罪刑成立,依《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等罪判刑,其中18罪不得易科罰金,總計47年8個月,合併執行8年;另有1罪處3個月徒刑,得易科罰金。
高雄一名鄭姓男子以借錢為餌,誆稱要無償給2000元,誘騙一名經濟困窘的A女深夜見面。不料他拿到錢後竟獸性大發,在昏暗騎樓不顧女方拚命哭喊「不要!我要報警喔」、「我真的不舒服,你不要弄我!」等語,強行壓制、拖行,甚至伸手強脫褲子撫摸私處,企圖性侵。整個過程因A女激烈反抗及路人見義勇為喝止才未得逞。橋頭地院審理後,依強制性交未遂罪,判處鄭男2年4月徒刑。可上訴。
桃園一名男子阿宏(化名)光天化日在土地公廟前裸露下體,還當眾打手槍,嚇壞現場前來拜拜的信徒。警方獲報趕抵,根據監視器畫面與阿宏的供述,依法將他送辦。經法院審理,依公然猥褻罪判阿宏拘役30日,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台南市某通訊行的鄭姓老闆,3年前在竟在通訊行1樓廁所裝設針孔攝影機,偷拍女員工如廁過程。今年初鄭男手機被發現偷拍影像,女員工報警查辦,他原本否認偷拍,因該廁所有上鎖,只有鄭及女員工使用,鄭男見無法否認才認罪,被台南地院依無故竊錄他人非公開活動及身體隱私部位罪判刑6月,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藝人范姜彥豐日前公開控訴結婚3年的妻子粿粿婚內與男星王子(邱勝翊)發生不當關係,引爆演藝圈風波。王子隨後坦承與粿粿在其協議離婚過程中「超越了朋友間應有的界線」。然而事件餘波未了,直播圈網紅「天后闆妹」更在社群平台Threads神秘發文表示,「那群好友還有一對沒有被爆」,引發網友熱烈討論。
藝人王子(邱勝翊)29日遭范姜彥豐控訴介入婚姻,指妻子粿粿(江瑋琳)與王子婚內出軌,並強調手中握有關鍵證據,事件曝光後,三方相繼在社群上發聲,王子也發文承認「超過了朋友間應有的界線」,震撼整個娛樂圈。然而,資深狗仔葛斯齊今(30日)又在臉書丟出驚人爆料,指出「西洋出軌團」中偷吃的「不只一對」,疑似暗示風波恐只是冰山一角。
從事房屋仲介的陳姓二房東,去年9月28日晚間,以吃宵夜、看夜景為由,邀約他的女房客外出。陳男趁女房客在車上熟睡時心生歹念,2度在車內對女房客伸出魔爪。女房客第一次在台北市圓山大飯店停車場驚醒拒絕。陳男不死心,又將女房客誘騙至陽明山,最後在外雙溪路邊趁女房客再度熟睡時,強行撫摸其胸部及私處猥褻得逞。士林地院審結,認定陳男犯後態度不佳,依強制猥褻罪判處陳男有期徒刑1年2月。
郭姓男子2023年1間,在台北巿街頭佯裝成人平台街訪特派員,鎖定2名成年女子,誆稱接受「18禁挑戰」可獲高額獎金,將兩女分別誘至車上及旅館,騙取猥褻及性交行為。郭男事後更持錄影畫面恐嚇取財。士林地院審結,認定郭男犯行明確,依4項罪名判處應執行有期徒刑3年6月,可上訴。
吳姓男子2022年即有嫻熟的詐騙經驗,被警方破獲後,趁著還在打官司期間,又於2023年加入另一家詐騙集團,擔任據點負責人,指揮調度收簿手、看管人頭帳戶的人頭,導致一共26人受害、詐得602萬元,新竹地院依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共26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6個月到3年2個月不等。
基隆一名王姓男子,從110年起透過臉書、IG等社交軟體,創設多達十餘個假帳號,鎖定未成年少女進行「獵豔」。他先以花言巧語誘騙至少12名少女交往,進而引誘她們自拍裸照、或在視訊時暗中側錄其身體私密影像,更將其中一名年僅14歲的少女帶往旅館性侵得逞。基隆地院審理後,認定王男惡行重大,依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妨害秘密及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強制性交等共13罪,合併判處應執行有期徒刑11年6月,並沒收其用來犯案的2支手機及所有雲端帳號。可上訴。
北市一名21歲王姓男子,去年2月透過交友軟體「探探」結識一名就讀國小的女童,他明知對方是未滿14歲的稚嫩花朵,竟罔顧法律,將女童帶回住處性侵得逞。事件因女童事後身體不適就醫,向父親哭訴全案才曝光。士林地院審結,依對於未滿14歲女子性交罪,判處王男有期徒刑4年2月,全案可上訴。
相愛容易相處難,大陸山東菏澤發生一起驚悚命案,一名21歲劉姓女子與丈夫才結婚2個多月,她不滿婚姻生活,又擔心離婚後父母會被說閒話,竟設局誘騙丈夫服藥再將其推入井裡,最終因窒息身亡。事後遭警方揭露殘忍計畫,已依法判處死刑,並褫奪公權;劉女不服上訴,二審遭駁回、維持原判,並在今年9月26日已執行死刑。
新北市一名有心智缺陷的男子阿強(化名),被控在社區游泳池廁所、捷運站男廁甚至貓空纜車車廂等處,多次對兩名未滿14歲的未成年少女伸出狼爪,強制性交、猥褻得逞。新北地院審理後,認定他犯下3次強制性交、4次強制猥褻共7罪,雖因精神障礙減刑,但惡性重大,合併應執行有期徒刑6年,並為防再犯,刑滿後須施以監護1年。全案可上訴。
43歲陳姓男子去年11月間在台南市東區某藥妝百貨店內,見一名女子在貨架間選購物品時,從女子身後將手機鏡頭伸至她的裙底,偷拍大腿根部隱私部位之性影像,因拍得不好,他再動作調整鏡頭時,被女子發現當場報警送法辦。台南地院審理後因妨害性隱私及不實性影像罪判刑4月,得易科罰金。
宜蘭地方法院近日審結一樁令人髮指的猥褻案,46歲李姓養豬工人對女友小玲(化名)未滿14歲女兒連續兩度伸鹹豬手強制猥褻,法院合併判處有期徒刑3年6月。檢察官
全民普發現金1萬元是近期民眾期盼的小確幸,但從財政紀律的角度而言,政府歲收若有賸餘,究竟應該優先用來償還債務,還是與全民共享經濟成長果實?應要有更明確的規則和計算方式,如果僅流於激情,可能陷入財政幻覺,進而形成財政失靈甚至債留子孫的窘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