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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發掘涉嫌不法之在台陸人、陸生及陸媒,台北市政府警察局從1993年起,每年編列20萬「大陸來台人士訪查工作費」預算,私下也被警方稱為「線民費」。而台北市議會警政衛生委員會在審議市警局預算時,國民黨議員柳采葳認為該筆預算已不合時宜,認為應該刪除。而在經委員會中的藍綠議員共識下刪除該筆預算,也讓這筆編列了超過30年的「線民費」預算走入歷史。
新北市刑大一名陳姓偵查佐今年初遭到毒蟲檢舉,指控他侵吞辦案的查扣海洛因,檢方將陳員帶回偵辦,複訊後依貪汙治罪聲請收押禁見獲准。事實上,警方培養線民也是作為掌握線索、破案的手段之一,而員警與犯嫌也在私下達成某種默契或條件交換,但水能載舟亦能覆舟,員警與線民鬧翻甚至被反咬一口,最後吃上官司的事跡,在警界已能稱得上是常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