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含有考試院院會的搜尋結果,共22筆
中央和地方政府公務員在職務列等上長期存在差距,導致地方難以留住人力。考試院院會今天通過六都直轄市和各縣市政府及所屬機關職務列等調整案,合計約590個機關、3500個職務,包括部分的薦任非主管職務、地方二級機關的一級單位主管職務,其列等上限均提高一個職等,自明年2月1日實施。
考試院院會今(4)日審議通過,中央三級非署局及部分署局所屬的中央四級機關(構),上限為薦任第八職等的一級業務(派出)單位主管,通案性調整為薦任第八職等至第九職等,包括衛生福利部所屬社福機構等41機關;以合理反映這些第一線單位主管所負的職責程度,有助於激勵及留用人才。預計調整的41個機關相關職務,擬於115年2月1日生效。
考試院院會今(26)日通過,114年第三次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護理師考試,訂於114年11月8日在臺北、新竹、臺中、臺南、高雄、花蓮、臺東及金門等8考區同時舉行,採紙筆考試方式辦理。
考試院院會今(26)日通過,114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建築師等共29類科,訂於114年11月15日至17日分別在臺北、臺中、臺南、高雄、花蓮及臺東等6考區同時舉行。8月5日至14日開放網路報名。
考試院院會今(19)日通過,114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普通考試增列需用名額1656名,以符用人機關實需。
銓敘部今(12)日就113年公務人員統計在考試院院會提出報告,全國公務人員有36.3萬人,較上年底略減0.7%。和十年前比較,公務人員人數增加4.4%,增加數有7成多為警察人員。
考試院院會今(22)日通過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考試規則部分條文及第5條附表修正案,將應試科目由現行7科減列為5科;另增訂114年10月1日以後完成之社會工作(福利)實習,每次實習應為不同機構,其為同一機構者,應在不同單位實習等規定,在此期日前已依現行規定完成實習取得證明者不受影響。本次修正自115年考試開始適用。
考試院院會今(22)日通過,114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國家安全局國家安全情報人員、移民行政人員考試增列需用名額36名,以應用人機關業務需要;訂於6月14至15日舉行第一試筆試。
勞動部勞發署北分署去年11月爆發「公務員之死」,掀開職場霸凌篇章,震撼國內,昨天五一勞動節,行政院會通過《職業安全衛生法》修法展望報告,新增霸凌防治專章,明確職場霸凌定義,冷落、孤立致員工健康遭危害也算在內;且情節重大者,不須「持續」即構成霸凌,相關罰鍰也加重至最高150萬元。
防範職場霸凌,考試院院會今(1)日審議通過「公務人員保障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公務人員安全及衛生防護辦法」修正草案,以及「公務人員考績法」第12條修正草案等3項法案。其中考績法第12條修正草案:將職場霸凌及酒後駕車、性侵害、性騷擾等重大違失行為,增列為得一次記二大過予以免職,以完善相關懲處規定。
考試院院會今(24)日通過,114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外交領事人員及外交行政人員、國際經濟商務人員、民航人員及原住民族考試等4項考試第一試,將於9月6日至8日舉行。其中民航人員特考,為配合用人機關選才需要,自114年起,減列各科別應試專業科目,並調整第二試口試成績占比,使應試科目更貼近專業核心職能要求,同時減輕應試負擔。
考試院院會今(17)日通過,114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人員、法務部調查局調查人員、海岸巡防人員考試及未具擬任職務任用資格者取得法官遴選資格考試等4項考試第一試,訂於8月9日至11日舉行;另為維護民眾應考試權及廣納人才,自114年起,海巡人員特考刪除身高限制。
考試院院會今(10)日通過114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官考試與114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律師考試計畫。114年司法官考試暫定需用名額80名。兩項考試第一試預訂於4月29日至5月8日受理報名。
考試院院會今天通過修正消防設備師類科的應考資格,確定今年2月1日以後於推廣教育學分班採遠距教學方式取得之學分,將不予採認,以確保消防設備人員考試應考人具備執業所需的基本學能。
立法院17日進行考試院正、副院長及考試委員人事同意權投票,藍白各擬「封殺名單」,結果僅兩黨皆反對的最高檢察署檢察官柯麗鈴被拉下,其餘8人通過,20日將上任。過程中,白委黃珊珊投錯票,藍委也狀況連連;賴清德總統則感謝立法院長韓國瑜,率朝野立委通過此案,讓國家運作持續推動。
立法院完成考試院人事案同意權的行使,賴清德總統今天感謝立法院長韓國瑜率領不分朝野立委,通過考試院人事同意權案的審查,並於今日完成投票,讓國家運作能順利持續推動。新團隊預計12月20日上任,即將就任考試院長的周弘憲已指示當天下午將召開第一次考試院院會。
立法院全院委員會今審查考試委員被提名人王秀紅,國民黨立委翁曉玲質詢時批考試院會規則修正,允許三級部會首長出席發言並投票,「就算被提名人全部沒通過也沒關係」,民進黨政府在玩策略削弱監督機制、球員兼裁判。王秀紅回應,這是不得已的權宜之計,還是以合議制推動。
《消防法》本會期順利修法增訂「消防人員安全衛生防護」專章,但消防署代表近日稱專章要在《消防法》修正五年後才要施行,民眾黨立委黃國昌今(29)日質詢考試委員被提名人邱文彥此事,邱文彥當場認為應加速施行,黃國昌呼籲卓揆,不要背棄政府對消防員們的承諾。
考試院第13屆考試委員任期31日屆滿,今將舉行任內最後一次院會,預計將討論空窗權宜措施,修改考試院會召開內部規定,在僅有考選部、銓敘部、保訓會3部會首長情況下仍可照開院會。國民黨立委翁曉玲質疑有違憲之虞外,也批連考試院本身都搞不清楚自己的定位時,真的不如廢除算了,符合民進黨向來的主張。
為延攬具有各類法律專業的學者轉任法官、檢察官,考試院院會今天依據《法官法》規定,對於已具有擬任職務任用資格的學者,通過其所講授或著作的主要法律科目,包括公司法等24科目,以符合用人機關實際需求,並將於明年1月1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