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含有裸露照的搜尋結果,共56筆
高雄一名清潔隊女員工阿玉(化名)去年在中央公園打掃時,遭陳姓男子騎車經過搭訕,先假意攀談,隨後突以強吻、伸手撫摸等行為侵犯,甚至拉下自己褲子拉鍊強逼她口交。阿玉大聲反抗後,陳男竟掏出30元要求「不要聲張」,被拒絕後逃離現場。事後他又傳送裸露照與性暗示訊息騷擾。高雄地院依強制猥褻罪判刑10月,另以違反跟蹤騷擾防制法判刑2月,全案可上訴。
一場新婚不到半年就破局的婚姻,最終以法院准許離婚收場。律師阿國與法官助理小萱(均化名)結婚,不料婚後短短4個月,小萱竟與男子阿華(化名)過從甚密,不僅外出過夜、親吻擁抱,甚至互傳裸露照片。阿國氣得提告離婚並向小萱求償100萬元。
林姓高中生與未滿16歲的小女友小美(化名)發生兩次性關係,因小美懷孕東窗事發,遭女方家長提告,新竹地院依犯對於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女子為性交罪,處有期徒刑6月。此外,檢察官調查時也發現林男疑有要求小美傳送下體裸照供觀賞,遭到林男否認,新竹地院法官認為此部分罪證不足判無罪。
本專欄上周刊出〈柯陳對比 司法獨立遭遇生態腫瘤〉後,陸續接到3個臉書社團管理員告知,臉書要求他們封鎖該篇文章。然後就接到臉書通知:「你的帳號違反《社群守則》中有關危險人物和組織的規則。」「如果我們發現你違反我們的《社群守則》,你的帳號將永久停用,而且你將無法再次提出申訴。」
婦人小萱與丈夫阿國(均化名)結婚超過20年,本以為婚姻穩固,卻在去(2024)年驚覺阿國行為有異。小萱起疑後,果真在今年初意外翻看阿國手機,赫然發現他與女子歡歡(化名)在通訊軟體上互稱「老公老婆」,甚至傳送裸照與充滿性愛暗示的對話。小萱不滿2人所為,憤而提告連帶賠償40萬元。
台南一名張姓男子因不滿前女友A女與他人交往,竟先強迫性得逞,後更變本加厲盯梢、傳送私密照威脅散布,惡行重大。法院審理後,依強制性交罪判處張男有期徒刑3年8月;恐嚇危害安全罪處有期徒刑4月,可易科罰金,全案仍可上訴。
殯葬業者阿國控訴妻子小萱與同行阿華(均化名),2人在他的住家偷情時被發現後,阿華有簽下和解書,約定若再有聯繫就要賠200萬元。不料,阿華明知「禁令」仍透過抖音與小萱傳情,甚至互傳裸露照、性暗示對話。阿國氣得提告,直指兩人再次侵害其配偶權,要求阿華依約賠償。
高雄一名女子小美(化名)指控丈夫阿德(化名)婚內劈腿,與不詳女子傳送裸露照、維持親密關係,更在去年5月29日後音訊全無,不僅未探視兒子,也未再支付扶養費。法官認定婚姻早已形同破裂,過錯在男方,判準離婚,將未成年兒子親權交由小美單獨行使,並命阿德賠償精神慰撫金與代墊扶養費共30萬3千元,另每月支付1萬2千元扶養費至兒子成年。可上訴。
高市七賢二路某大樓內的1家護膚店,暗藏春色,廣告打出多張女子的火辣性感照,以露骨文字描繪店內小姐的「服務特色」,如「乖乖牌配合度一百等你來解鎖」、「酥酥麻麻的挑逗讓你欲罷不能」等字眼。警方2日凌晨搜索,當場一名女子正與男客進行性交易中,全案共查獲林姓負責人及李姓員工和5名女服務生、1名男客,,並查扣不法所得及帳冊,在場8人全數被帶回調查。
一名職業軍人阿賢(化名)追求女同袍阿芬(化名)不成,竟心生歹念,佯稱認識阿芬傾慕的街頭藝人,後來以2個假帳號冒充阿牧與阿芬聯繫,誘導對方拍攝並傳送裸照。阿芬向街頭藝人查證後驚覺受騙,隨即提出性騷擾申訴。憲兵隊前往阿賢住處搜索並查扣記憶卡與硬碟等設備,並在其中發現阿芬性影像共27張。法院依無故重製以違反本人意願方法使其本人攝錄所得性影像罪,判阿賢2年有期徒刑。
一名年過三旬林姓男子透過網路交友軟體,將一名國中少女騙上床懷孕後,被少女父親報警提告,林男在法庭上供稱,願與被害人結婚並撫養孩子,但法院調查發現,孩子誕生後就被社會局安置,林男不但不願與少女家人談賠償和解,也沒有出面認領或扶養孩子,因此法院認定他只是空口白話,依妨害性自主等罪判刑4年6月。
「最美性學博士」許藍方2021年因偷吃風波,被男方正宮告上法院,當時她委請律師曾耀賢辯護,最終仍遭判賠50萬元。怎料時隔4年,曾耀賢竟捲入一起不倫案件,但這次是從律師角色變成案件男主角,不僅與人妻大搞曖昧,還傳送自己的裸體肌肉照給對方。
已婚男性很孤單?一名經營成人平台OnlyFans的女網紅蘇菲(Sophie Rain)分享,許多男性粉絲,從不要求她傳送裸露照片,反而像是希望家人般的聊天,以及喜歡看她穿戴整齊地做日常瑣事,另外,還有一名巴西女網紅芭比(Babi Palomas)也分享自身案例,頂級消費者要的是妻子不願做的事情,像是一起看足球,或是有關偏男性化的活動。
台中一名男子阿德(化名)指控結婚7年的律師妻子小美(化名)婚內出軌,不僅與多名男子互傳曖昧訊息,還大膽傳送裸露照、自慰影片,甚至購買情趣用品贈送他人。阿德憤而提告求償300萬元,台中地院審理後,判決小美與其中一名小王須連帶賠償20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莊姓男子擔任某民意代表助理多年,卻利用接送民代2名外孫女的機會伸魔爪性交、猥褻,還拍裸露照片上傳,加上癖好下載少女性影像,被美國國家失蹤及受剝削兒童中心的虛擬專用網路發現,通報台灣警方逮捕莊嫌,嘉義地檢署偵結,依違反兒少性剝削條例罪起訴莊男,並請從重量刑。
男子阿博(化名)與妻子小鳶(化名)結婚近10年,突然發現老婆與男子阿羅(化名)有不正當關係,不僅單獨出遊還拍攝性愛影片;令其震驚的是,老婆出軌對象不只一人,另名男子阿沙(化名)經常傳「好想你」等曖昧訊息給她,阿博憤而向三人提告。台中地院近日審結,判小鳶及阿羅應連帶給付阿博20萬元;惟阿沙部分舉證不足,。
台北市一名人夫阿德(化名)指控妻子小美(化名)與就讀北部某大學推廣教育部的男大生阿勇(化名)互動曖昧,不僅透過LINE傳送帶有性暗示的文字、貼圖,甚至還有裸露照片,兩人更私下約會、慶祝情人節,阿德憤而提告求償60萬元。然而,台北地院審理後,認為證據不足以證明兩人逾越正常交往分際,判決阿德敗訴,全案仍可上訴。
屏東一名人夫阿德(化名)與妻子小美(化名)結婚多年,卻被發現與同社區的女鄰居小萱多次上摩鐵偷情,甚至還透過LINE傳送鹹濕對話及裸露視訊。小美一怒之下對小萱提告求償,屏東地院審理後,判決小萱須賠償小美40萬元。可上訴。
台北一名人夫阿德(化名)婚姻遭第三者介入,因此飽受精神折磨,他控訴妻子小美(化名)與男子阿勇(化名)不倫,互傳露骨情話與私密照,甚至多次發生性關係,嚴重侵害其配偶權,向法院求償650萬元精神慰撫金。然而,法院審理後認定,雖證實兩人關係逾越一般友誼,但精神損害應適度衡量,最終判阿勇賠償阿德25萬元,可聲請假執行。
莊姓男子擔任南部某民意代表助理多年,利用接送民代老闆2名外孫女的機會,竟伸魔爪猥褻女童,還拍裸露照上傳至網路平台,案經美國「國家失蹤及受剝削兒童中心」的虛擬專用網路發現後通報我國警方逮人,檢方26日晚間複訊後向法院聲請羈押莊嫌獲准;檢警調查時發現莊持有大量性影像,不排除還有更多被害人,將擴大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