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含有建物越界的搜寻结果,共01笔
澎湖地方法院在一桩土地纠纷案中,自己成了被告,最后竟由自己审理,再自己判自己败诉。法院的院舍建物早年因丈量误差侵占民地22.84平方公尺,属「无权占有」,因此判决自己须赔偿地主4万余元,并每月另支付731元相当于租金的不当得利,直到土地返还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