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含有性侵得逞的搜寻结果,共456笔
台北市一名酒吧男服务生,被控利用女客人酒醉无力抵抗之际,在旅馆内性侵得逞。儘管被告矢口否认犯行,台北地院审理后,认定他违反女方意愿,事后还冷处理被害人质问,犯后态度不佳,依强制性交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10月。全案可上诉。
嘉义一名年仅18岁的苏姓男子,透过交友软体「探探」结识一名13岁的国中少女,并将其带回住处发生3次性行为。全案经校方察觉通报后曝光,检方依妨害性自主罪起诉。法院审理后,最终仅判处苏男有期徒刑2年,缓刑5年。可上诉。
高雄一名86岁李姓老翁,为照顾罹病失能的妻子,申请居家喘息服务,却在照服员小婷(化名)独自到府执勤时伸出狼爪,以手指性侵得逞。高雄地方法院刑事庭审理后,依强制性交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民事部分则判赔15万元精神慰抚金及利息。
台北一名王姓男大生,与友人及A女在台北市大安森林公园饮酒狂欢后,转往A女士林区租屋处续摊,王男竟趁A女不胜酒力、昏睡不醒之际,伸出狼爪,对A女抚胸指侵得逞。士林地方法院审结,依乘机性交罪判处王男有期徒刑2年,但念在他坦承犯行且已赔偿和解,予以缓刑4年,缓刑期间付保护管束。可上诉。
新北市一名叶姓格斗教练,因对女学员A女心生爱慕,追求未果后竟恼羞成怒,不仅将A女强拉至旅馆性侵得逞,事后还不断以「恨不得杀了你」、「拉你去撞捷运」等恐怖言词恐吓A女。新北地院审理后,依强制性交、恐吓等罪,判处叶男有期徒刑2年2月,全案可上诉。
44岁通缉犯邱胜明在国庆连假前夕,在台北车站大厅把酒醉倒地的71岁香港籍女游客拉至墙边性侵得逞,事发经过约10分钟无人制止,铁警获报后依现行犯逮捕邱男,但事件曝光引发热议,台北地检署今(28)日依乘机性交、公然猥亵罪起诉邱男,并以邱男在人来人往的北车大厅公然性侵,且在侦查中翻供否认犯行,犯后态度恶劣,具体求刑7年。
基隆一名王姓男子,从110年起透过脸书、IG等社交软体,创设多达十余个假帐号,锁定未成年少女进行「猎艳」。他先以花言巧语诱骗至少12名少女交往,进而引诱她们自拍裸照、或在视讯时暗中侧录其身体私密影像,更将其中一名年仅14岁的少女带往旅馆性侵得逞。基隆地院审理后,认定王男恶行重大,依违反《儿童及少年性剥削防制条例》、妨害秘密及成年人故意对少年犯强制性交等共13罪,合併判处应执行有期徒刑11年6月,并没收其用来犯案的2支手机及所有云端帐号。可上诉。
日本千叶县市原市一名年仅33岁的柔道学校校长,竟利用校长职权,对旗下9名学生伸出狼爪,更恶劣的是,他竟在果汁中掺入安眠药,趁学生昏迷不醒时性侵得逞。千叶地方法院22日对这起震惊日本社会的案件作出判决,重判该名狼校长22年有期徒刑,狠狠斩断这只潜藏在校园中的魔爪。
北市一名21岁王姓男子,去年2月透过交友软体「探探」结识一名就读国小的女童,他明知对方是未满14岁的稚嫩花朵,竟罔顾法律,将女童带回住处性侵得逞。事件因女童事后身体不适就医,向父亲哭诉全案才曝光。士林地院审结,依对于未满14岁女子性交罪,判处王男有期徒刑4年2月,全案可上诉。
台中市一名男子2022年不满女友与他分手,他假称有东西要给她要她到他的租屋处,然后持美工刀胁迫性侵她,他还用手机拍摄对方裸体,最高法院斥责他犯后饰词否认、未见悔意,依犯携带凶器及对被害人为照相、录影而强制性交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3月定谳。
国庆连假前夕,交通枢纽台北车站发生骇人听闻的性侵案件。窃盗通缉犯邱胜明9日下午4时许,在人潮眾多的车站大厅角落,对一起饮酒、烂醉如泥的女子进行长达10分钟的猥亵与性侵,全案被马来西亚籍的大学生发现,透过同学向警方报案,才让检警得以介入侦办。台北地检署得知邱男是通缉犯后,讯后直接发监执行,再另行侦办邱涉犯乘机性侵案。
台南一名陈姓水泥工透过网路交友认识1名15岁少女,去年3月24日晚上约少女开车出游,在车上要求少女为他口交,他另以手性侵对方,后载到汽车旅馆性侵得逞,被少女父母得知后提告。陈男已婚,家中还有妻子、小孩、岳母及身障的妻弟要照顾,他认罪赔偿100万元请求轻判,法官依对少年强制性交罪,判应执行2年,缓刑4年,可上诉。
台南市一名林姓男子,与前女友A女分手后,竟于去年6月凌晨,在A女住处床上,兽性大发,无视对方反抗,强行压制、狼吻并舔胸,更进一步指侵得逞,甚至企图性侵,最终因A女极力挣扎才未能得逞。案经台南地检署提起公诉,台南地方法院审理后,依强制性交罪,判处林男有期徒刑1年9月,缓刑3年,但须支付高达80万元的赔偿金,并接受保护管束与法治教育。可上诉。
一名女网红指控王姓补教师,2010年在新竹补习班任教时间,将她诱骗至汽车旅馆性侵得逞,二审台湾高等法院驳回检方上诉,认为女网红指认王的身体特徵,与他实际之身体特徵不符,也没有其他补强证据,判决王男无罪。
女子小花(化名)与男子阿元(化名)在子女学校的家长会活动中认识,曾相约旅馆糊涂一晚,两年后小花应阿元邀约至工地客厅聊天,岂料遭拖入厕所性侵,她隐忍未说,直至丈夫发现不对才揭发整件事。经桃园地方法院审理,依犯强制性交罪,处阿元有期徒刑3年10月。
花莲发生一起人神共愤的家庭性侵案!一名继祖父C男,被控于110年11月间,藉故载当时未满14岁的国中孙女「甲女」外出,竟在偏僻道路车内,不顾孙女挣扎哭喊,强制性侵得逞。花莲地院审理后,认定C男恶行重大,依对未满14岁女子犯强制性交罪,重判有期徒刑8年。可上诉。
桃园市中坜区一名杨姓恶狼阿公,竟将狼爪伸向借住家中的孙女闺蜜!杨男趁该名年轻女子因感情问题暂住其家时,不仅在客厅强摸大腿猥亵,更恶劣的是两度趁女子服用安眠药熟睡、无法抗拒之际,对她舔乳甚至性侵得逞。女子身心受创,惊醒后崩溃向孙女求救,全案才曝光。桃园地院审结,依强制猥亵、乘机性交等罪,重判杨男应执行有期徒刑4年。可上诉。
一件尘封21年的性侵案近日宣判!台中一名男子阿德(化名)被控于91年间,假藉用餐名义邀约初识的女性业务员A女至台中某饭店,随后A女因不明原因精神恍惚,阿德竟将她载往汽车旅馆,在车内强吻并企图性侵,A女奋力抵抗,阿德竟以手指隔着内裤性侵得逞。A女为求脱身,机智佯称要买药,趁阿德下车时驾车逃离,并在男友陪同下就医验伤报案。全案经台中地院审理,法官认定阿德犯强制性交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可上诉。
基隆一名萧姓男子在交友软体上冒充他人,塑造高富帅形象,诱骗一名女子,不仅诈骗新台币14.8万元,更在见面时胁迫性侵得逞,甚至用手机偷录过程。法院依诈欺取财及「对被害人录影犯强制性交罪」,重判萧男有期徒刑8年6月,全案仍可上诉。
新竹一名有多次妨害性自主前科的焦姓恶狼,假释期间仍不知悔改,再度透过手机游戏锁定未成年少女,以网友见面为由,分别对一名17岁、一名13岁及一名14岁少女伸出狼爪,强制性交、猥亵得逞。新竹地院审结,认定他犯下5罪,恶性重大,且属累犯,合併应执行有期徒刑8年6月,全案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