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寻结果

以下是含有戴建三的搜寻结果,共05

  • 前嘉市议员戴寧未现身嘉检 中检报到入监

    前嘉市议员戴寧未现身嘉检 中检报到入监

     前嘉义市议员戴寧因诈领助理费遭判刑5年6月确定,以户籍迁至台中市为由,声请到台中女监执行却遭驳回;不过,她19日未现身嘉义地检署,直接到台中地检署报到,并如愿由中检发监台中女监执行刑期。

  • 嘉市美女议员戴寧现身中检报到   如愿到台中女监执行

    嘉市美女议员戴寧现身中检报到 如愿到台中女监执行

     嘉义市美女议员戴寧被控诈领助理费,最高法院12日依利用职务机会诈取财务3罪共判刑5年6月,褫夺公权4年确定,嘉义地检署当天立即发出传票,要求戴寧19日到案执行,戴寧申请到台中女监执行遭驳回,但嘉检表示,她今日上午10时10分许已到台中地检署报到,将发监台中女监执行。

  • 戴寧诈领助理费改判5年半!最新声明:剩余任期为民服务

    戴寧诈领助理费改判5年半!最新声明:剩余任期为民服务

    嘉义市无党籍美女议员戴寧被控诈领助理补助费案,上诉二审认罪获改判5年6月徒刑,褫夺公权4年,戴寧透过律师发表声明表示,收到判决后再研议后续作为,在剩余的议员任期中仍将秉持初心、坚守岗位,为市民服务。

  • 嘉市议员戴寧诈领助理补助费   二审认罪缴回431万改判5年6月

    嘉市议员戴寧诈领助理补助费 二审认罪缴回431万改判5年6月

    无党籍嘉义市议员戴寧被控诈领助理补助费案,一审因拒绝认罪被重判徒刑10年6月,并没收不法所得431万多元。经上诉二审后,戴寧推翻先前主张无罪的态度改为认罪,并缴回不法所得,台南高分院26日引用刑法59条减刑规定,撤销改判徒刑5年6月,褫夺公权4年。

  • 嘉市议员戴寧涉诈补助费431万一审判10年半    二审认罪缴不法所得

    嘉市议员戴寧涉诈补助费431万一审判10年半 二审认罪缴不法所得

    无党籍嘉义市议员戴寧被控诈领助理补助费案,一审重判10年6月,并没收不法所得431万多元后,戴寧不服上诉,台南高分院25日开庭时,她突然推翻先前主张无罪的态度改为认罪之外,还愿意承担责任,并表示知道有些助理是挂名,12月底前将缴回不法所得。

回到页首发表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