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贪官「和珅」是乾隆皇帝的宠臣,据说他富可敌国,被抄家时财产抵得上国库好几年收入,但他究竟靠什么敛财?大陆北京故宫导览员房博提到,清朝初年创出「议罪银」制度,也就是犯轻微错误的王公大臣能透过罚钱赎罪,日后却成为和珅收取回扣的地方。

大陆北京故宫导览员房博解释,议罪银制度指的是透过罚银两的方式惩处犯轻微错误的王公大臣,许多人以为该制度是和珅提议并设立,但事实并非如此,议罪银制度出现于清朝初年,最早议罪银案件发生于乾隆十四年,但和珅在清乾隆十五年出生,显示两者并没有关系。

和珅在乾隆四十年发迹,当时议罪银的罚没由军机处催收,主要负责人就是和珅,罚金最后交到内务府的广储司,表示钱都进了皇帝的口袋,大臣知道钱的流向后,会刻意犯点小罪罚银子,变相送礼给皇帝,也促使大臣贪污纳贿获取更多钱财。

议罪银也并非谁都能缴,基本上要与皇帝有交情或渊源,皇帝才会开恩给予机会,而和珅就靠收回扣、帮皇帝与官员牵线的方式获取财物,因此当他负责催收议罪银后,不仅相关案件变多,罚款金额也越来越高,逼着官员贪污剥削百姓,直到乾隆帝驾崩,和珅没靠山后,嘉庆给了他20条罪状,和珅被处死后,议罪银制度也跟着废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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